《谋杀鉴赏》鉴赏之八:声音节奏之美
原创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的一个夏日的月夜,吾与厂友Q君(厂友者,同厂之工友也,该词为Q君独创;Q君者,时人戏称Q文豪也)漫步于江畔,咬文嚼诗,亦顺带指点一下江山。其时月荡江心,凉风习习。Q君道(大意):
巴金小说《春天里的秋天》极富音乐美,读起来很舒服。
于是情不自禁地背了起来。
果然抑扬顿挫,音调和谐。我这才注意到散文的音乐美。这里的“散文”,是相对于韵文而言,当然也包括小说及其他实用文体。
美学大师朱光潜先生曾有一文,名为《散文的声音节奏》,其中说到写文章讲究声音节奏,是古文的优良传统,现代优秀的作家这方面也很讲究。咱们来看看朱先生举的几个例子。
范文正公作《严先生祠堂记》,收尾四句歌是“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长。”他的朋友李太伯看见,就告诉他:“公此文一出名世,只一字未妥。”他问何字,李太伯说:“先生之德,不如改先生之风。”他听着很高兴,就依着改了。“德”字与“风”字在意义上固然不同,最重要的分别还在声音上面。“德”字仄声音哑,没有“风”字那么沉重响亮。
“先生之风”当然比“先生之德”好得多,朱先生指出:重要的区别还在声音上面,因为“德”是仄声字。恐怕未必如此。因为咱们汉语作品的声音之美,正在于平声与仄声的交替间隔,错落有致,接连不断的平声或仄声都不好听。这八个字若是“平平仄仄,仄仄平平”那才是最好,前提是不得“以音害义”。愚见,下一句话才算是说到了点子上:
“德”字太直太露,改为“风”字,不仅意理更深一层,也含蓄蕴藉多了。[1]
不过,朱先生解说的下一个例子却极为精当。
相传欧阳公作《画锦堂记》已经把稿子交给来求的人,而那人回去已经走得很远了,猛然想到开头两句“仕宦至将相,锦衣归故乡”,应加上两个“而”字,改为“仕宦而至将相,锦衣而归故乡”,立刻就派人骑快马去追赶,好把那两个“而”字加上。我们如果把原句和改句朗诵来比较看,就会明白这两个“而”字关系确实重大。原句气局促,改句便很舒畅;原句意直率,改句便有抑扬顿挫。从这个实例看,我们也可以知道音与义不能强分,更动了声音就连带地更动了意义。“仕宦而至将相”比“仕宦至将相”意思多一个转折,要深一层。
加上这两个“而”字,原句便有了节奏之美。欧阳修的下一个例子,更能说明问题。
《岘山亭记》有一句原文是:
一置兹山,一投汉水。
其友章子厚建议改为:
一置兹山之上,一投汉水之渊。
欧阳修对此大加赞赏,定稿时欣然加上这四字[2]。
中国现代文学中,也有不少大师意美音美并重。除了巴金,朱自清、老舍等都很明显。
外国作家呢?
据说,福楼拜修改定稿时弹钢琴检验其作品的音乐美!不懂法文,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还是说说本书吧。美国一位评论者说莉比·赫尔曼“注重声音节奏之美”。
英语的声音节奏之美,是依靠轻、重读音节与声调高低变化来表现的。
若请行家朗读英语文学名著,听来真如听音乐:音调高低错落,轻重抑扬顿挫,悦耳怡心。
汉语则是用四声尤其是平仄的搭配与长短句式的变化来表现其音乐美的。相信诸君一读便可感知。
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不同于散文(狭义的散文),尤其是抒情散文,要真实自然,要符合当时的场景、气氛,人物当时的心境、语气。否则给人太做作、不真实的感觉。例如朱自清的《春》那种文字,除了小说中的人物刚好是那种心情,才可以出现,而且只限于那个场景。
英、汉语区别如此之大,那么,汉语译文如何表达出原作的声音节奏之美呢?
总的说来,就是要读起来舒服(当然是在表意准确的基础上),叙述、描写符合文体特征(书中含有新闻文体、影视剧本片段),符合人物不同场景中的心理特征、语气神态,“行于所当行,而止于所当止(苏轼《自评文》);另外,凡是原文的句式特征在汉语中有对应表达方式的,一律遵从原文;没有的,斟酌变通,务求效果上相当于原文;也就是说,一般的英美人读原文是什么感觉,一般的中国人读译文也应该是大致相同的感觉。这就是本书译者的目标。至于做得如何,得靠读者诸君的检验了。
好了,下面是本书的部分译例,敬请批评指正。
先问性事,又聊暴力——今天可这是个好日子!
我走进卫生间凝视着梳妆镜,纠结着是否要吃一颗安眠药。一张四十岁女人的脸,灰眼睛;一头波浪式的黑发——我女儿则是一头金发。一阴一阳,对比鲜明(1)。
他点点头。“三十年代的产品。二战中美军随身之物。现在成了热门收藏品。”他“啪”地一声转动了齿轮。随即火星飞溅。“好家伙!六十多年了,一打就着。那时的东西真耐用。”(5)
我差点儿叫柠檬汁给呛住!“你怎么知道的?”
“人人都知道,那些瘾君子就靠偷东西买毒品。”
“哦,是吗?”
“妈妈,这是弗兰德里警官经常对我们说的。”
又是《警民好伙伴,携手保平安》里面的。肯定是。“好啦,警方说的也跟你一样。他们正在尽力破案,不过很可能抓不到窃贼。”
她抓起了盘子里最后一块饼干,掰了一半塞到嘴里。
“管它的。”她嚼着饼干,若有所思:“反正有你保护我。”
此言既出,上帝已知(11)。
“才得一支打火机,便失若干珍珠粒。”(12)
弗莱希曼太太房前,黄色的连翘花迎风起舞;阿特舒勒夫人这边,紫色的杜鹃花团团簇簇。(13)
她说我应该加入本尼·古德曼的乐队,跟他们一起逃跑(16)。【“加入”初译为“投奔”,“奔本”相连,读来声音不爽,故改之】
“听着,我知道你很烦,不过我会打电话给吉恩,他会搞定这一切的。”
吉恩·舍伍德是他的律师。律师的律师。“这几天保持电话联系,好吗艾利?千万别干蠢事。”
我猛地把刀剁进菜板。他自己亏了50万,却把我搅进这笔债务,还叫我别干蠢事!我所能干的最蠢的事,就是还在和他通电话!(18)
可靠。持久。坚韧。钢铁建造了这个国家,创造了富有力量的传统。尽管其外形与结构不断演化,传统却历久弥新。(25)
我们经过一栋栋烧焦了的大楼,只见到处是废弃的空地,遍地垃圾和生锈的垃圾桶,还看见一个家电包装箱。郎代尔在骚乱中被洗劫一空,破坏殆尽;四十年过去了,伤痕依旧,满目疮痍。
能继承这样的遗产,我无比荣幸,又深感卑微(54)。
本书如何体现声音节奏之美可见一斑;还请读者诸君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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