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你会给吗?
个人日记
在国内让你给导游小费,你会拒绝吗?近日,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导游小费制实施且须观望
周末旅行网总经理李阳“手下”有导游十来人。他告诉记者,目前导游的收入主要以出团补助为主,按次结算,国内每天最低200元,出境则在每天300-400元之间。
在李阳看来,“小费”制现阶段在中国实施可能不会有太明显的效果,“以往出境旅游对导游及服务人员给小费,是受到整个大环境的影响或环境的需要,有点不得已而为之,从和游客沟通反馈的情况来看,游客对给导游小费持观望态度,有的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不是一定会付的。”
“要让游客接受新‘导游薪酬制’须有个适应的过程。”但是李阳也很高兴有这样意见的出台,为游客奖励导游提供了一个新的表现方式,具有积极的推进意义。
将促导游和游客关系良性互动
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张鑫认为,“意见的出台,应该说是旅游行业管理的一大进步,是对导游职业的合理认可和尊重。”
这是一种导向,如何操作?张鑫认为,可能还需要探索,“如果导游和游客换位思考,游客尊重导游的辛勤劳动,导游也应该知道在一定意义上游客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双方都表达出善意来,会逐渐实现的。”
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法》实施后,将导游的正常收入公开透明化,允许导游合法收小费,是对导游的劳动和服务是一种肯定,能促进导游和游客关系的良性互动。
多位受访游客均表示,如果导游真心为游客着想,提供优质服务,愿意像在境外游一样付小费,但对恶意索取的导游希望也有处罚机制。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