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没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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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这个世界唯一超级大国首都的眼皮底下有一个县,县里面的财政局长和税务局长居然不听县长的话其实在美国所有的县、市、州乃至总统府都是这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阿灵顿县最高权力机构是5人委员会,这5名委员每四年普选一次,县长由5人委员会任命,而掌财权的财政局长和税务局长均不受县长领导,而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没有5人委员会的批准,县长批不出一分钱来。
  
阿灵顿县2013的财年预算:
    阿灵顿县2013财年预算收支平衡,税收和开支都是1,349,252,244美元,政府本身预算少得可怜,县委员会的预算为1,059,742美元,占0.08%;县长办公室的预算为5,264,492美元,占0.39%。但在教育、穷人救济等公共福利开支上却很慷慨,教育为483,604,221美元,占35.84%;公共图书馆为12,429,434美元,占0.92%;环境保护121,402,920美元,占9%;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为17,883,678美元,占1.33%;公共交通24,000,000美元,占1.78。该县预算报告有528页,每分钱的开支都有去处,每分钱的税收都有来路,预算公开,任何人都可调阅监督,公务员根本就没有贪腐的机会。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
 
国会
    
美国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美国参议院和美国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两院议员由各州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不像我们的人大代表绝大部分由村长、乡长、县长、市长和省长,以及各级党委书记组成)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决议案,它们无法律作用。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提出弹劾之权属于众议院,审判弹劾之权属于参议院美国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
在美国为什么找不到贪官在美国找不到贪官的原因:
 1、州长、市长没有市政建设和办公物品采购的决定权,涉及财政支出的所有项目均由州、市议会集体讨论、审议和决定。州长、市长只有执行权而没有拍板权,他想腐败也没条件,这就在制度上彻底堵死了他们以权谋私的门路
2、美国实行司法独立,法院不被任何政党或政府负责人所领导,任何人贪污受贿,均没有任何"保护伞"。克林顿总统搞了莱温斯基(不属于以权谋私,仅是不道德的婚外情),同样要被检察官揪出来!
3、美国实行新闻自由,政府官员整天被媒体监控着,只要一碰"高压线",马上身败名裂,谁也不想因小失大。
4、 聪明的美国开国元老们为了规避人类贪婪自私的本性,精心策划设计了一套政治制度来扼杀人性的丑陋,张扬人性的美好。
5、既然人皆一样,为什么我们贪官遍地?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制度设计落后也。我们的官员权力太大,难以约束,任何一个落马的贪官无不抱怨就是这个苏联模式的落后制度要了他们的命!如果有一套好的管理国家的制度可循,他们就可以享受天伦之乐,颐养天年了。只可惜我们的司法不独立,如何判案要看上级官员的脸色。我们的新闻不自由,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要听宣传部的官员。我们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与社会和老百姓一点联系也没有,党内有实权的说提拔谁就提拔谁。
一个访美的亚洲官员讲:“我在国内时别人见我就点头哈腰。可是在美国,连有些捡破烂的人腰板都挺得直直的。”是的,当个人不能威风时,整个民族就可以威风了。在美国人与人平等的价值观深入人心。美国,人民是政治权力的主人谁成为政界的要人,那不一定是因为他天生优秀或者教育优秀,理应掌权代表人民而是因为人民选举了他,愿意把权力暂时委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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