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重复劳动重复赚钱和一次劳动重复赚钱

个人日记


重复劳动重复赚钱和一次劳动重复赚钱利达
劳动类型可以分为两类,即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而通过劳动赚钱的模式,也可以分为两类1、重复劳动重复赚钱,即一次劳动时间的付出只有一次收入,只有不断的劳动时间的付出才有持续的收入。2、一次劳动重复赚钱,即一次劳动时间的付出可以有多次甚至长期的收入,只要付出一次劳动时间就有持续的收入。
如果要把赚钱模式分为高端和低端,那么很明显,重复劳动重复赚钱的模式是低端的,而一次劳动重复赚钱的模式是高端的。当然,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必然以低端的模式劳动,以低端的模式赚钱。
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做一次工作,只能赚一次钱,如果想要再赚一份钱,就必须再付出一次劳动;大部分脑力劳动者也是如此。民工主要干的是体力劳动,民工在工地上干一天得一天的收入。城市中的普通白领,每天主要的工作是脑力劳动,他的薪水是每个月支付的,老板不会随便给你下个月的薪水,他必须再付出一个月的脑力劳动才能获得下个月的薪水。
如果是靠重复劳动才能赚取重复的收入的话,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一样低端!所以现在普通白灵赚的钱已经和民工差不多了。
然而,这个世界上还存在一小部分脑力劳动者,他们可以通过重复销售自己的思想赚钱(因为思想具有时间和能量属性,所以更有力量,具有延续能力),也就是不需要重复劳动就能获得重复收入。他们用的是高端的赚钱方式:即用一次劳动重复赚钱的模式,而不是重复劳动一次赚钱或是重复劳动重复赚钱的模式。
生产电脑以体力劳动为主,必须重复劳动才能产生重复的价值,一旦停止劳动价值就不在输出,财富就无法获取。生产软件以脑力劳动为主,并且是一项高端的赚钱模式,一次劳动(虽然这一次劳动付出很多)就可实现重复的价值,后续只需简单维护价值也可持续输出,财富可以持续获取。
高端的赚钱模式,其核心产品不是“硬件商品”而是“软件商品”,即有价值的“思想”可以重复销售,使用者可以持续获得“思想”的服务,或者不同的使用者可以获得同一款“思想”的服务。由此高端思想的“生产”者,只需用一次劳动时间把思想生产出来,单个购买者就可以持续使用,或者不同的购买者就可以共享使用了。
比如一位作家,写了一本书,他只付出了一次劳动,却可以重复获得每一本书销售所得的一部分。当一个作家把把思想形成产品,重复销售他(她)的思想时,书店每卖一本书,他都能赚到相应的版税,目前中国畅销书作家少则年入百万,多则千万,一个作家销售100万册书可以得到100万次收入,但他的写作只需要一次。
做金融投资、做股票和期货交易也应如此。应该通过复制盈利的“思路”赚钱,而不是靠不停地付出劳动赚钱。如果投资者能够掌握一种盈利的“思路”,就该把它系统化甚至程序化,下一次应用它时,只是轻轻松松的按照系统的提示操作,甚至交给电脑操作,而不是费尽心思把盈利的方法再想出来、把合适的点位再算出来、把进出场计划和风险控制计划再重新设计出来之后再做下一次交易。交易者只有获得了盈利的“思想”,并且能够轻松复制这种思路,才能实现重复销售思想赚钱。而这种赚钱模式,才是能让自己成为富翁的模式,就好比成功的作家通过重复获得版税成为富翁一样。
当然了,并不是每一个作家都能赚很多钱。作家的思想能够重复销售多少次,取决于这种思想的“质量”,如果“质量”高,买的人多,作家的收入就多,但如果“质量”低,可能一年只能卖几千本,赚万把块钱,还不如普通打工者的收入。投资者的交易思想也是如此,并不是有“思想”的投资者都能赚到钱、赚到大钱。首先错误的“思想”不但不能赚到钱,还会亏钱,复制越多,亏得越多;其次正确的“思想”也未必都能赚到大钱,有些“思想”虽然能赚钱,但是它平均一年只做1次,投资者很难运用这种“思想”,或者一种“思想”的资金容量最多只有10万元,那么指望用它赚大钱也就不可能了;最后,正确的“思想”必须得到正确的执行,一种“思想”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完全复制还是灵活复制,如果需要完全复制,执行者有没有能力和勇气不停地坚持?如果需要灵活复制,执行者又有没有智慧和应变力每次都分别对待,并且每次都正确处理?看来在投资中用“重复劳动赚钱”的方法不可取,而用“重复销售思想赚钱”的方法又很难完美实现。这就是为什么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能在金融投资领域持续赚大钱的原因。
为什么会存在一次劳动重复赚钱的模式?
为什么某些劳动必须重复付出才能重复赚钱,而另一些劳动则可以一次付出重复赚钱呢?这两种类型的劳动到底有什么差别?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它们的不同。
其实“一次劳动重复赚钱”的本质原因是用劳动者某种方式让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持续付钱,即该劳动者可以持续占有别人创造财富的时间。“一次劳动重复赚钱”的劳动者在财富创造和分配的环节中占据了有利位置,所以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创造的财富会持续分配给他。
比如A和B两位年轻人,同样是做销售,一个选择做家电销售,到大卖场卖电视机,另一个则选择做保险销售,去保险公司卖保险服务。同样是做销售,假设两个人每月的底薪都是1000元,销售电视机的A卖出一台电视机可以获得100元的提成,而销售保险的B签掉一份保险合同每个月可以获得100元的提成(很多保险产品购买者每个月或每年付款),平均每一份合同可以持续拿10年的提成。因为电视机好卖,而保险不好卖,第一个月A销售20台电视机,月收入3000元,而B总共只签掉了3份合同,月收入1300元,但到了第二个月A必须再销售20台电视机才能获得相同的收入,而B则不需要,假设第二个月A还是销售20台电视机,B还是销售3分合同,那么A的月收入还是3000元,而B的月收入则上升到1600元了,按照这样的速度(A每个月销售20台电视机,B每个月签掉3份合同),半年后A的月收入为3000元,B的月收入为2800元,一年后A的月收入为3000元,B的月收入为4600元,两年后A的月收入为3000元,B的月收入为8200元,三年后A的月收入为3000元,B的月收入为11800元……
A和B可以拥有同样的学历、同样聪明、同样努力,但是A的收入会被B慢慢地甩在后面,并且距离越来越远。这和A、B之间的能力和付出没有关系,有关系的只是两个行业劳动支付模式不同,即财富获取方式不同。电视机的购买者一次性付款,后续无需再付钱,财富支付一次性完成;而保险服务的购买者,则后续仍需付钱,财富支付重复性完成。A的劳动价值只能兑现一次,而B的劳动价值可以持续兑现,实际上B获得了保险购买者今后一段时间里创造的财富的一小部分,即B占有了保险购买者今后进后一段时间里一小部分的劳动时间,B因为自身行业的规则优势获得了别人的财富转移。这就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看不到家电销售员靠卖电视机赚到大钱的,而看得到保险代理人靠销售保险服务赚到大钱的。
在日常的工作中,每一个普通人都不可避免地要做很多重复劳动重复赚钱的工作项目,但这样的工作项目对增加我们的收入是不利的;我们应该主动地、尽可能多地规划一些、从事一些一次劳动重复赚钱的工作项目,一次实现持续的财富积累,让自己在社会的财富分配体系中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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