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嫂跳楼殉夫到底该不该赞美?

个人日记

 图片

     听到肃宁枪击案牺牲干警妻子跳楼身亡的消息,第一反应就是震撼!惊讶!感动和惋惜。于是草成一首七律 《感慨肃宁警嫂跳楼殉夫》诗云:

契阔死生贯古今,回眸鲜见践行人。

纵身一跃惊天地,归魄九霄泣鬼神。

梁祝传说享美誉,警嫂壮举亦芳邻。

阳间牵手阴间赴,青史留名喻后人。

    网上挂出以后,没承想引来许多网友热议和批评。多数意见认为此行为不应该“赞美与歌颂”,认为:此举“违背当代社会精神;珍惜生命才是主题”;“称之为壮举很不合适。我们感动于一段夫妻情深的同时,不应赞成,更不应赞美这样的举动。”还有网友干脆认为她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毋庸讳言我是异见者。我认为这位警嫂的行为是忠贞爱情的殉礼。尤其在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面前,显得特立独行,光彩熠熠。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像警嫂刘文娟这样殉夫者了若星辰。祝英台和孟姜女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传说而已。由此更彰显此举的坚贞与壮烈。常言说得好:千古艰难唯一死!在“纵身一跃面前,一切的质疑和不理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我们不妨大胆猜想一下警嫂义无反顾的原因。她很可能是生前有诺、以死践约。谁都知道警察是个高危职业,二十八年的伴侣不大可能噩耗传来瞬间崩塌。应该说她是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承受能力的。那又为什么呢?坊间不难听到这样的话语,在夫妻之间感情浓烈时相互传递:“你若死,我也不活”。但是更多的人是表示态度,并非是生死诺言。如果猜想靠谱,这位普普通通的警嫂一诺千钧的人格是很值得敬重的。丈夫的为民捐躯与妻子的赴死殉夫都是人性的闪光点,非常值得赞美与歌颂。

    此时此刻,我想到了“庄子休鼓盆成道”的故事,想到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民谚。所以我认为警嫂的举动着实应该大书特书,甚至标柄青史。倒退二百年或许会为她建一个牌坊的。

    至此还应该正重申明:赞美可不是提倡。赞美是怀着无限敬佩的心情,尊重她的诀择。笔者也不赞成甚至反对他的做法。更希望看到她能“化悲痛为力量,继承丈夫的遗志,继续送子从警”等等完全正能量的选择。

    这些话在肚子里闷了好多天了,想说又不想说。说了有点标新立异之嫌,不说又感觉如鲠在喉。说就说了,反正是一孔之见,爱咋咋地吧。

补记: 
肃宁事件过去好多天了,仍然还有很多网友在拙文留评,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认真回复的时候,又萌生出许多感慨,由此为警嫂刘文娟撰一副挽联。既表达敬意又聊解郁闷。(七月三日)

    坠楼为殉夫 一跃惊世 对错盖棺犹未定;

    得道反寡助 三思壮行 是非留待后人评。

 


文章评论

笑迎明天

老爷子看出你好纠结,内心也是矛盾的。我们诗人尽量提倡正能量。丈夫的死是意外无奈的,纵然可悲。可是警嫂的死是任性的,冲动的,是在万分悲痛中做出不理智的行动。既爱夫,何舍夫之子。性爱母爱面前她选择前者。自然得不到凉解。故不赞之,反叹之。

三北堂主

咋说呢?有点冲动,毕竟还有孩子呢。

流云

这就得分理性与感性了,我的理性不支持你,但我身体里大半部分的感性是支持你。[em]e113[/em]

满满

爱的内涵是广泛的,所爱的人去世了,赴死殉夫这种爱是让人很受感动,但这位警嫂却忽略了他们的爱情结晶,他们生命的延续---孩子。爱一个人就要爱他的全部,包括他的父母和孩子。丈夫为国牺牲,作为爱他的妻子就应该帮他赡养老人培育孩子,完成丈夫未完成的事,这更是坚贞爱情的表现。死了的人一了百了,可活着的人的痛苦又有谁来承担呢?一己之见,愿听先生指教。[em]e160[/em]

难得糊涂

老先生说的是,网络嘴多,不必介意。

泉汩汩

丈夫因工殉职纵然悲痛成分,可孩子是丈夫生命的延续,好好爱孩子 ,给孩子母爱的慰抚,也让孩子 尽快从悲痛之中走出来,有良好的心态,对待将来,才能更好的体现对丈夫的爱。她冲动行为虽然让很多人感动,我觉得还是不应提倡和赞美的,恕我一孔之见![em]e183[/em]

晚秋

惋惜之余,是理解。若小儿在身旁或有犹豫,追爱没有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