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有所养”的黑色幽默不容继续
个人日记
四年前,曾为以身试法以求“牢有所养”的农村老人付达信以抢劫未遂的罪名成功获判两年有期徒刑而写了一篇文章,《“老索比”的归宿》。文中为“中国索比”远胜于美国黑色幽默大师欧·亨利的幽默感、想象力和行动力而感慨万分。想不到,时间转瞬即逝,付达信已经刑满释放1年多了。老索比如今在一个农村敬老院中生活,然而,在他看来,敬老院的生活并不如监狱里舒适。据记者观察:“他仍思想着何时能再度入狱养老”。
比起欧·亨利笔下的美国青年索比,中国索比——显然贪心得多。美国索比“梦寐以求的只要在岛上(监狱里)待三个月就足够了。整整三个月,有饭吃,有床睡,还有志趣相投的伙伴,而且不受‘北风’和警察的侵扰。对索比而言,这就是日思夜想的最大愿望。”中国索比在“入狱享福”一年半(时间上是美国索比的6倍)之后仍“不思悔改”,这就有点像普希金笔下那个“要了还想要”的贪心老太婆了。
在四年前所写的文章中,主要的观点是老索比的归宿应该是敬老院而不是监狱。但是,付达信的亲身经历是颇具说服力的,他“对敬老院还是非常不满意。在他看来,这座养老院只是一座空壳,根本比不上监狱”。因为监狱里“有馒头和稀饭,不用劳动,生病了有人看”——这在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看来低得不能再低的生活水平,而在付达信心里,却是一个值得牺牲人的自由和尊严去换取的“幸福生活”。
我们也许不能把这一新闻事件简单地看成是一个个案,在付达信之前,就曾经有一19岁的农民因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一心想进监狱获得国家免费治疗,于是连续作案,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判了18年徒刑。现如今,又有41岁的失业人员为了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肾透析,伪造医院收费单据,4年骗取北京医院透析费17.2万余元。虽然这些案件的动机、过程和结局都不一样,但故事的主角则总是贫弱群体,为了获得某种被社会惯习认为是应该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他们却须得铤而走险,最终要触犯法律才能如愿。更荒唐的是,刑罚本身居然被当作获取“幸福”的源泉。在这样的黑色幽默之中,社会秩序如何维护就成了大问题。
为了使社会运行进入正常轨道,“牢有所养”的荒唐决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已经展示出其不良后果必定会沉淀到农村。因为当老龄化使城里的劳动力减少而空出工作岗位之后,农村的青壮年就会去补充。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老人又由谁来照顾?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农村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所以,对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的老年人服务照料问题必须要摆上议事日程。这不是呼唤一下“产业化”——实质就是“市场化”——就能够见效的。
按正常的生活轨迹,付达信老人的最后归宿还得在敬老院。所以敬老院的服务质量一定要搞上去,而其关键,则在于国家财政要负起责任来。现行《五保供养条例》规定:“五保供养标准(包括现金和物资折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制定。”从付达信老人所在县的情况看:当地农民年人均收入2865元(2011年);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的补助标准为每年2340元,每月195元。距报道中付达信老人所说每月300元的“伙食费”,似乎还有差距。当然,这个标准是2009年定下的,最近几年不知是否调整过。若按现行政策规定,这个标准似乎还说得过去。然而,要与日益上涨的生活费用相比,显然还是比较低的。当地有1万多名五保老人,但能进敬老院的恐怕只有1000多人,付达信老人属于其中的幸运者。
现行《五保供养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五保供养资金,列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在供养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遗憾的是,当年修改《条例》时,没有明确中央财政对“五保供养”的责任。主要由地方财政负责的现行规定,显然是个悖论:因为越是贫困的地方,地方财政越是困难,而需要社会照顾的老人却更多——这就是农村敬老院面临的实际问题。
比起欧·亨利笔下的美国青年索比,中国索比——显然贪心得多。美国索比“梦寐以求的只要在岛上(监狱里)待三个月就足够了。整整三个月,有饭吃,有床睡,还有志趣相投的伙伴,而且不受‘北风’和警察的侵扰。对索比而言,这就是日思夜想的最大愿望。”中国索比在“入狱享福”一年半(时间上是美国索比的6倍)之后仍“不思悔改”,这就有点像普希金笔下那个“要了还想要”的贪心老太婆了。
在四年前所写的文章中,主要的观点是老索比的归宿应该是敬老院而不是监狱。但是,付达信的亲身经历是颇具说服力的,他“对敬老院还是非常不满意。在他看来,这座养老院只是一座空壳,根本比不上监狱”。因为监狱里“有馒头和稀饭,不用劳动,生病了有人看”——这在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看来低得不能再低的生活水平,而在付达信心里,却是一个值得牺牲人的自由和尊严去换取的“幸福生活”。
我们也许不能把这一新闻事件简单地看成是一个个案,在付达信之前,就曾经有一19岁的农民因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一心想进监狱获得国家免费治疗,于是连续作案,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判了18年徒刑。现如今,又有41岁的失业人员为了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肾透析,伪造医院收费单据,4年骗取北京医院透析费17.2万余元。虽然这些案件的动机、过程和结局都不一样,但故事的主角则总是贫弱群体,为了获得某种被社会惯习认为是应该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他们却须得铤而走险,最终要触犯法律才能如愿。更荒唐的是,刑罚本身居然被当作获取“幸福”的源泉。在这样的黑色幽默之中,社会秩序如何维护就成了大问题。
为了使社会运行进入正常轨道,“牢有所养”的荒唐决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已经展示出其不良后果必定会沉淀到农村。因为当老龄化使城里的劳动力减少而空出工作岗位之后,农村的青壮年就会去补充。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老人又由谁来照顾?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农村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所以,对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的老年人服务照料问题必须要摆上议事日程。这不是呼唤一下“产业化”——实质就是“市场化”——就能够见效的。
按正常的生活轨迹,付达信老人的最后归宿还得在敬老院。所以敬老院的服务质量一定要搞上去,而其关键,则在于国家财政要负起责任来。现行《五保供养条例》规定:“五保供养标准(包括现金和物资折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制定。”从付达信老人所在县的情况看:当地农民年人均收入2865元(2011年);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的补助标准为每年2340元,每月195元。距报道中付达信老人所说每月300元的“伙食费”,似乎还有差距。当然,这个标准是2009年定下的,最近几年不知是否调整过。若按现行政策规定,这个标准似乎还说得过去。然而,要与日益上涨的生活费用相比,显然还是比较低的。当地有1万多名五保老人,但能进敬老院的恐怕只有1000多人,付达信老人属于其中的幸运者。
现行《五保供养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五保供养资金,列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在供养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遗憾的是,当年修改《条例》时,没有明确中央财政对“五保供养”的责任。主要由地方财政负责的现行规定,显然是个悖论:因为越是贫困的地方,地方财政越是困难,而需要社会照顾的老人却更多——这就是农村敬老院面临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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