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贵地离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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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媜

    放弃急救,是浅显易懂的口头说法,正式的书面名称是“安宁缓和医疗”,其施行的根据是2000年台湾相关主管部门通过的《安宁缓和医疗条例》。此条例定义“安宁缓和医疗”为:“为减轻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痛苦,施予缓解性、支持性之医疗照顾或不施行心肺复苏术。”这串解释,用最简单的话讲就是:不要急救,让他自然地、没有痛苦地离开。
 

“安宁缓和医疗”挑战了根深蒂固的、穷尽医疗技术救到最后一秒钟的传统医疗思维。
 

在此之前,台湾相关医疗条例规定:“医院、诊所遇有危急病人,应立即依其设备予以救治或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得无故拖延。”救人是医生的天职,“危急病人”不分男女老幼,医院本应救治。但是,如果这位“危急病人”是末期病患或重症老人,所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得无故拖延”就变得非常吓人:医疗法规定医生必须救治,从来不曾讨论医疗课题、不愿放手让至亲离去的家属也主张必须救治,于是,地狱现身。用来急救的“心肺复苏术”包括:对临终病人或无生命迹象之病人施予气管内插管、体外心脏按压、急救药物注射、心脏电击、心脏人工调频、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为。
 

要不要帮患有肺炎的95岁老爸做“气管切开”手术以答谢他的养育之恩?要不要帮癌症末期腹腔积水的老妈心脏电击以报答她为你洗衣烧饭40年?想象自己即将走到生命尽头,引路天使或阿弥陀佛或是登仙列车就在眼前,天女奏乐,迎宾舞跳起,竟被医生与子女联手掷来的急救追捕令抓回来,承受气管切开或插管、心脏电击的待遇,肋骨断了,皮肤烧灼,鲜血喷洒,又活了一个星期或一个月。而这多出来的时间并不能使一个末期病人回春、复元,徒然造成医疗资源浪费、病人痛苦、家人事后懊恼,意义何在?孝心何在?人性何在?
 

虽然“安宁缓和医疗”在台湾已推动近20年,正式通过也已12年,然而,一般人在太平无事时不会积极思考“老、病、死”问题,更不会理智地设想自己的病况,跟家人畅谈,预做心理建设与准备——据统计,有一半以上的癌症晚期病人未被告知病情,换言之,这些病人不只未曾与家人谈过死生之事,也没有机会对自己的末期病况处理表达意见。因此,事到临头,家人也就无法理智地抉择,遂在纷乱的心绪下坠入一般人认为“安宁缓和”四个字的非理性隐喻:“安宁,不救,等死,放弃,自生自灭,遗弃,不孝”,以致做出极度非理性但是充分地照顾了自己感受的决定:尽一切力量急救!
 

黄胜坚医师的《生死谜藏》写道:“台湾省一年死亡人数约15.5万人,但只有七八千名临终病人接受安宁照顾,能‘有尊严地好走’,其余往生者,临终前,多少都历劫过度医疗的有口难言之苦,毫无善终可言。”
 

做子女的不是不知道“死亡已不可避”,只是过不了“让父母等死”这一关的心理痛苦,更过不了被家族长辈称为“不孝”的终生阴影。如果,医院有急救影片让家属一起观看,或是让家属躺在床上模拟,或许能让他们瞬间清醒,知道叔叔伯伯阿姨舅舅的批评都是无关痛痒的嘴皮之事,但承受“不得好死”痛苦的却是自己的老父老母。孩子生病时,做父母的知道怎么做能让孩子舒服;父母临危,为什么做孩子的不知道怎么做能让父母舒服?关键时刻,是应该替父母做一个好决定,还是优先照顾自己的感受做决定,或是被舆论牵着鼻子,做出他们想要的决定?
 

《死亡的脸》的作者许尔文·努兰医生提及一位92岁的老奶奶,因摔倒被疗养院送到医院。努兰发现她患有严重的十二指肠溃疡,建议动手术,她拒绝:“活得够长了,年轻人。”他极力说服她做手术,否则等于宣告死亡,老奶奶基于对他的信任答应了。但手术后,当她完全清醒,“用尽每一分钟责备地怒视着我,当她两天后拔管能说话,她开始不浪费任何时间地让我知道,我不如她所愿让她死去,却动了手术,是对她开了一个多么污秽的玩笑。我认为我以具体行动证明我做对了决定,毕竟她存活了下来。但她对此事有异议,且不厌其烦地让我知道,我没告诉她手术后的困难现象等于出卖了她。”老奶奶出院两周后中风,在一天内辞世,作者诚实且诚恳地反省了这件事:“我已经解了谜题,却败在更大的战役——对病人的关怀。”
 

无怪乎,英国一位老太太在胸前刺青“别急救”,她目睹老伴晚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惨状,用如此极端却明确的方式告诉医护人员她的意愿。
 

所以,活着的时候,请拨开禁忌之幕,明确地告诉家人,在那危急存亡的时刻,你是希望医生穷尽一切医疗手段对你“急救”,还是预先立下意愿书,接受“安宁缓和医疗”,让缓解痛苦的照顾护送你回归自然的脉动,依随各器官的退休时辰,一盏又一盏地熄灯,带着满怀的温暖合上双眼,生者与逝者两相平安。
 

植根在一般人内心深处的那株恐惧树,使我们对死亡抱持投射式的非理性态度。我们若要移民去他国,阳台上的盆景,若有邻人需要,应会慷慨地赠送,甚至觉得那花树有人照顾、继续生长是很好的事。我们的灵魂要离开独木舟,去天国或佛国,舟上的木块、螺丝钉若还能用,送给他人修缮他们的独木舟,是善举,有何不好?“器官”若是像珠宝一样可以留给家人“以待不时之需”,那么存放于“器官银行”(如果有的话)做定存,也是可以的——当然,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孙需要用到这珠宝心脏、玛瑙肾脏。既然家人用不上,走时,送给芸芸众生之中的有缘人,不亦乐乎?这种“天作之合”,何等高贵,何等美丽。
 

战胜死亡最厉害的武器是,把死亡变成无尽的温暖与爱,把死变成生。
 

预立“安宁缓和医疗”,只要突破第一关“等死”障碍,不难。签署同意器官捐赠,只要突破第二关“全尸情结”,也不难。第三关最难,捐遗体。
 

我的姑丈承受了四年罕见疾病之苦,75岁那年,生命的最后三个月,他对自己的一生做了总整理也是总检讨,他对妻子说:“我这一生做错过很多事,希望最后做一件对的事。”
 

“预立选择安宁缓和医疗意愿书”“器官捐赠”及“捐遗体”,他在意识清楚、意愿强烈的状况下由家人见证签署了这三份文件。他说:“人死了,只剩一个空壳,捐出去,让医生做研究,帮助更多人。”说得好像是在捐一件不合身的旧大衣。
 

他的内心充满坚定的善念,去世前一日,忐忑不安的家人问他后不后悔捐遗体,已不能言语的他犹然奋力摇头。他的幺儿自美国返回,用大手一面温柔地抚着他的额头一面说:“爸,我们都很爱你!”他决定走,黄昏时往生。
 

由于他的器官衰竭已不能捐赠,经过评估,符合大体捐赠的条件。现在,他的遗身交给医院做药物处理,一年后,将于适当时间成为“大体老师”,让年轻的医学院学生把他的独木舟当作练习簿,划过千刀,只为一心救人。
 

他替家人上了宝贵的一课,解除了每个人心中“不能入土为安”“千刀万剐”的死亡心锁,呈现庄严的一面,留下不可思议的善念。他示范了一个人在生命的最后如何尊贵地离席,像一名壮士


(摘自《读者》2015年第17期) 



随走随拍——记住:这叫醉蝶花
(9月10日下午拍摄于后三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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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ruirui

嗬嗬,紫云今天转载的文很对我胃口,这个话题也是我家常议论的。

ruirui

我们也要求女儿在我们最后时刻放弃抢救,无偿捐献气管,也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与善心。

华大

[em]e7150[/em][em]e100[/em]

ruirui

这醉蝶花这次在常州也拍了些,太松散很难拍。

青鸟

这个观点之前也看到过,有尊严地死去。也是要看患者自己的意愿吧。我老公公临死前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大家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抢救没意义了,才回家的。后来的一个半月,大家轮流看护,他脾气很大。对了,他中风半身不遂28年,若不是婆婆照顾的好,也坚持不了这么多年。

涟漪

这安乐死值得提倡。

涟漪

人来世上走一遭已挺不易,临去时不具痛苦最圆滿。

涟漪

这花咱似乎没见,家门拍得真不错。

咔风起舞

一大早看到这个话题,我不想看不想看[em]e400853[/em]

西江月

这是个很现实又很严肃的问题,处于名声与压力,还是有少数人选择安乐死。其实安乐死有什么不好呢?给那些身患重病不能医治的人一个不受罪的死法,也比看着躺在那里痛苦的生不如死是不是要好得多? 虽然我是这样的想法,可是真的遇上了,也会和常人一样吧,眼看着亲人的痛苦挣扎,却下不去手狠心的帮他一把,这在中国法律上是犯罪,严重点说是杀人了,肯定不会有人去做的。

静雪

嗯,如果年纪大了。能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去,也算做了最后的贡献,支持。

静雪

有尊严的死去,我赞同提倡安乐死。当然得有特别严格的审查和执行程序。

静雪

醉蝶花,名副其实,真漂亮。[em]e163[/em]

秋天新菊

我的父母早些年就对我们做了布置,等他们临终时,一定不要抢救,一切的抢救只会增加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