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回族是如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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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回”一词最早在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和南宋彭人雅《黑鞑事略》中出现。其先民在唐宋时被称为“蕃客”或“大食人”,元明以来,称“回回”。 

回族的形成与中阿文化交流有关,早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阿拉伯哈里发帝国的使者、商人、伊斯兰教士开始来华,大约经过五、六个世纪,这些来自阿拉伯、波斯、中亚突厥族,包括我国的喀喇汗朝和哈喇契丹的被称为“蕃客”、“蕃商”的穆斯林,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在中国沿海城镇和西北地区逐渐定居下来,与汉族或其他民族通婚,繁衍后代,成为“土生蕃客”、“五世蕃客”或“六世蕃客”。至宋代中阿海外贸易较唐代有很大发展,且商贸多以香药为主,由于中阿商贸的不断发展,大批阿拉伯人也随之进入中国,从而使得伊斯兰文化在中国得以存在和发展,使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中出现了穆斯林居民区,他们有自己的社会组织“蕃坊”,贸易区“蕃市”,自己的学校“蕃学”,建立礼拜场所清真寺,在广大汉族的人群环境中,形成了自己的小社会。 

公元13世纪,蒙古兵西征欧亚大陆,大量的阿拉伯、波斯、突厥族穆斯林进入中原,其中不乏技术之士、医学之流。蒙元百余年间来华的回回人从人数上讲已经远远超过了“土生蕃客”,他们在元代称为“色目人”,在政治地位上优于汉人,由于这些回人种族、语言、信仰、习俗,依然保持原有的特性,使他们有别于汉族及中国其他少数民族,其最主要的是他们均信仰伊斯兰教。因此,可以讲回族是自唐初至元末的阿拉伯、波斯、突厥族穆斯林人的后裔,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族人,加之10世纪中期以来分布在葱岭东西喀什噶尔等地改信伊斯教的部分回鹘人后裔逐渐形成的,由于伊斯兰教的传入及其在中国的长期发展,为中国回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 

回族这个多族源的民族至今在中国大陆上生存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这个民族从它的产生、发展到壮大,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为中国多种文化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治理国家,抗击外侮,发展经济等方面,其功不可磨灭。 

公元651年,中阿正式交往,以后阿拉伯等东来的穆斯林主要沿水旱两路往来于中阿之间,水路由波斯湾到马尔纳湾,经盂加拉湾抵马六甲海峡,至我国南海达广州、泉州、杭州,再转至长安;陆路则由波斯、阿富汗到新疆天山南北,后达国都长安。千百年来,阿拉伯等穆斯林由此两条通道源源不断进入或移居中国,而水旱两条通道乃一南一北之方位,入华的阿拉伯等穆斯林在转至长安的进程中,由于路线之不同从而造成了华夏大地遍布回人的基本模式。 

在唐代带有不同使命或不同理想的阿拉伯等穆斯林,从不可路线进入长安,再加上安史之乱,大食国应唐之求,派精兵援唐,此后,一些阿拉伯士兵即定居长安,唐代在长安居住的阿拉伯人较其他地方为多。唐以后随着我国皇都的变迁,一些阿拉伯人可能也随之而迁移。元代由于回人的社会地位较高,在皇都及北京居住的回人多。由于元末战乱,加之入明以后回人的政治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居住在北京、广州、泉州、宁波、太仓等地的回人,大部分迁徙转移,所以回人的分布又作了一次大调整,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更加突出,明代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东察合台汗国(亦力把里)、哈密等地的回回、维吾尔等族穆斯林和域外帖木儿帝国、昔班尼王朝、东南亚、南亚穆斯林国家的回回人仍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土,由于吐鲁番不断侵袭哈密,使哈密地方的回回、哈刺灰人大批迁入甘肃等州,土鲁番回回也大批东移。有的回回“寄住”于甘肃一带后,进而“附籍”于京师、南京、德州、杭州等地。明朝还从甘州(今张掖)、凉州(今甘肃武威)迁徙数以百千计的维吾尔人到江南各卫,这些人大部分也成了回族。明永乐年间,东南亚古苏禄国(今菲律宾)东王巴都葛、叭哈刺来华,病卒于德州,其次于安德鲁、三子温哈刺留德州守墓,遂成为德州北营安、温二族回民的先祖。因此,有明一代回族的聚合过程仍然在继续。清代回族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回族居住区域的进一步扩大和人口增加上。由于政治、经济等原因,全国无一省份无回族居住,西北回族人口增加尤其明显。乾隆时西安城内回族不下数千家,而陕西回族居住较其他省为多,宁夏至平凉千里尽系回庄,甘肃临夏、天水、西宁及河西走廊,远至新疆昌吉、焉耆等地,都是回回居住地;东北黑龙江、吉林,西南远至西藏都有回族定居。云南回族以昆明地区为中心,东部扩展至昭通、合泽一带,西部扩展至大理、保山、合州等地,成为全国仅次于西北的回族重要聚居区。 

由于上述历史的原因,时至今日回族分布遍及全中国,人口也在不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进行的四次人口普查,也证明了这一点。据四次人口普查资料,1958年为4042268人,1964年为4488015人,1982年为7213493人,而1990年则为8696075人。 

回族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形成的新民族,其风俗习惯具有伊斯兰文化为基础的大背景、中国传统文化为氛围的特点,作为两种文化之共同载体的回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对周围的文化环境,进行了适我所需,为我所用的选择,并且达到了协调和相融,从而培育了回族风俗和独特素质或个性。反映在看似寻常的生活饮食、居住、服饰及婚丧等习俗中的独特的回族风俗,又恰恰是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合的结晶体。由于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其风俗无不打上“清真”的烙印,无不与“清真”溶为一体。“清真”的宗教意义是“清净无染”、“真乃独一”、“清净纯一”和“至清至真”。以此为指导的回族风俗,也鲜明的体现了这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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