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饱含血泪地写出包办婚姻的悲剧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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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晓弋

        《红楼梦》呈现给我们的是一幅滴血的“末世”图画,它控诉了封建社会对“美”的毁灭和对“才”的扼杀;它是一幕社会悲剧,家庭悲剧,婚姻悲剧,人生悲剧;它对婚姻悲剧的揭示,体现了多样性,复杂性,深刻性:在家族的败落、灭亡,加速了每一个婚姻悲剧的发生和发展,反之婚姻悲剧的发生、发展也加深了家族败亡的悲剧性。 ­

        《红楼梦》中的形形色色的婚姻悲剧,除了司棋与潘幼安、尤三姐与柳湘莲、香菱与冯渊、尤二姐与贾琏、香菱与薛蟠等之外,其它都带有“包办”性质,倒如:张金哥与某守备之子、贾元春与皇帝、薛宝钗与贾宝玉,以及贾探春、史湘云、秦可卿的婚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在封建社会里,“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封建包办婚姻,大都或多或少地带有这种政治的经济的因素在内,代表的是父母的意愿。 ­


        但是,上面所举的例子,都还不是《红楼梦》作者所写的最具典型意义的封建包办婚姻。说到这里,仍然要提到脂本和程本的不同(请参看笔者的另一短文《贾宝玉与石头的关系》),因为程本后四十回里的宝黛钗婚姻悲剧并不是原著,它不符合原作者的构思,与前八十回的伏线和暗示相左,所以我们不讨论后四十回宝黛钗的婚姻悲剧性质。那么,纵观脂本《红楼梦》,剩下来的就只贾迎春与孙绍祖的婚姻悲剧具有典型的封建包办性质了。 ­

        贾迎春的父亲贾赦,由于使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就把亲生女儿亦相去抵债,使迎春遭受悲惨命运,所谓“误嫁中山狼”,正饱含了作者的一腔愤怒。在作者笔下,这种完全以家长的利益为转移,而丝毫不顾及儿女自身的意愿和利益的包办婚姻就是以那样生动的具体故事显示出它的残酷和不合理。 ­

        贾迎春的心地是善良的,但性格是懦弱的。这种类型的人,在封建社会是常见的,中国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不知有多少这样的女性在饱受折磨中挣扎直至死亡。在封建社会里,男人是主宰,是神,而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是奴隶,是玩物。刚强的女性在封建宗法制度的淫威下也不得不屈服,苟活,何况像贾迎春这样的软弱性格,也只有偷偷地哭泣了。 ­

        梁归智先生说的好:“曹雪芹饱含血泪地写出贾迎春的悲剧,对宿命论、对封建礼教、对懦弱的人性、尤其对残酷迫害懦弱人物的剥削阶级的‘中山狼’,进行了揭露、批判和鞭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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