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呼格案”看司法公正有多难?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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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1215830分许,内蒙古高院的法官当着呼格父母的面,宣读了再审判决:一、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悲剧啊!19964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被呼格吉勒图发现并报案,公安局却把他抓起来当凶手。呼格吉勒图在案发62天后被枪决(“4·09案”)。办案人员立功受奖。2005年,身负多起命案的嫌疑犯赵志红落网,自供出他才是呼格吉勒图案的凶手。

案发9年后真相大白,案却得不到纠正。18年案后由于媒体的关注才得到昭雪,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人死了,死无对证。亲属喊冤无门,谁理他呀?像这样冤案没死的人,也打不起翻案的官司。

本案由于媒体关注、报道,引起社会反响才得到昭雪,那些千千万万个呼格吉勒图们的冤案何时得到昭雪呢?“有错必纠”这只是个说法,哪个冤案是司法机构自己发现自己纠正的?

1983年到1993年这十年间,我国制造了太多这样的冤案,呼格案只是一个代表性的个案。当时在司法界流行一句话:“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无罪也有罪;说你无罪你就无罪有罪也无罪”。

制造有罪的口供太容易了,最有效的方法是骗供,屡试不爽、行之有效。呼格案就是典型的骗供。

司法没有监督,必然出现冤狱!可谁监督的了啊?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健全了,司法制度和审判制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人大”、“政协也加强了对司法的监督。可人大、政协也在党的领导下啊!1983年至1993年同样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十年啊。

谁来监督啊?天知道。问苍天吧!


文章评论

★月朦胧★

天涯海角[em]e327802[/em][em]e327808[/em] 都深深的 [em]e90104[/em] -------- [em]e327802[/em] [em]e327808[/em] 祝福你: [em]e90104[/em]平安幸福快乐[em]e177[/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