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空接受或不接受加好友细则

子曾子曰

    因为以前在新浪上做过博客,后来直到现在在腾讯上做空间,所以有时自然会将腾讯空间和新浪博客做对比。相比之下,在版面功能设计方面,新浪博客有明显优于腾讯空间的地方。新浪博客的首页,有专门位置留给博主刊发一些诸如“注意事项”“本博规定”“广而告之”……等等;腾讯空间在这方面却告厥如。腾讯在这方面的欠缺,直接使得不少空间主的网名猛加后缀,还常常迫使空间主们隔三岔五就要老调重弹地刊发“注意事项”“本空规定”“广而告之”……等等。
    无奈何,老耽今天再一次专发此文(同时只好“置顶”,以免日后一发再发),说一说如何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被人加好友。
    总体而言,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老耽大多凭的是直觉。因为老耽一无什么先见之明,二无什么特异功能,三不会什么掐指一算……但是,在加老耽做好友的人当中,有些硬指标条件如果达不到,不能符合老耽的预期,老耽绝对是不会接受的。具体有哪些硬性指标条件让老耽拒绝接受你呢?详见如下:
    一、从来没在老耽空间看过有足迹留下的,不管你是黄钻、绿钻、红钻、紫钻,也就是不问你是否隐身而来,还是腾云驾雾;
    二、你的空间权限设置成非“所有人”能进入的(老耽感觉这种人的空间象要购票而入的戏院);
    三、Q龄不足一年的小马甲(除非大号先加老耽,并明言此小马甲之归属);
    四、曾经加过老耽,后来拉黑或删除了老耽,忽然又来加者,老耽只要记得你; 
    五、暂时没有第五了,上述四点之解释权归老耽,同时保有随时增删、修改的权利。


附:
关于《本空接受或不接受加好友细则》的若干说明

    关于细则一:从来没在老耽空间看过有足迹留下的,不管你是黄钻、绿钻、红钻、紫钻,也就是不问你是否隐身而来,还是腾云驾雾;
    说明:通常,好友之间的空间互动,原则上应该是双向的、有来有往的。但是情况有比较特殊者,比如老耽,平常琐事太多,杂事太多,俗事太多,烦事太多,上网时间又太少,每天除了能抽出一点来做一两首装腔作势的所谓诗,就无暇到好友家去拜访了,更不要说留言、跟帖、评论。因此故,以前老耽有点闲的时候,还敢斗胆去主动加一些好友;而现在,老耽就实在是不敢了。因为老耽是这么考虑的,你既主动加了别人做好友,那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去拜访、问候;可是倘若之后却如同泥牛入海,从此再也不造访人家,杳无了音讯,那你还加什么加?岂不是始乱终弃的登徒子做派吗?人同此理,心同此理,老耽于是便有了“细则一”:你甚至从没来老耽家看过一两眼(没有留下过足迹),那老耽是不值得让你加做好友的。如果你也是因为琐事、杂事、俗事、烦事太多,那你又未尝不可以学学老耽,谁也不要加!
   
关于细则二:你的空间权限设置成非“所有人”能进入的(老耽感觉这种人的空间象要购票而入的戏院);
    说明:设限,是腾讯给予了你有限选择的权利,有些人选择使用,有些人选择放弃。老耽自打做空间以来,就选择放弃使用这一权利,也就从不限制“所有人”自由进出老耽的空间,并自由选读老耽空间的所有诗文。同时,“所有人”还可以在老耽的空间任意地自由发言。长期以来,老耽空间绝对无条件开放这一点,虽然不足以成为让老耽做出不接受那些空间非“所有人”能进入之人做好友决定的唯一条件,但是坦率而言,对这些空间理念与老耽殊相异趣之人,老耽无法保证在自己的潜意识层面,会有一种先入的负面观感。因而在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之时,也许就多少会有点不自觉的影响。当然,老耽在今年7月下旬发表短文《本空接受或不接受加好友细则》之前,并非没有认真去思考上述问题,只是在遇到空间非“所有人”能进入的人加好友时,还没有一刀切地选择不接受。而从短文发表之后开始,有了成文的细则二了,也就可以旗帜鲜明地坚持不接受空间非“所有人”能进入之人加好友了。
    老耽在短文《本空接受或不接受加好友细则》里,说过,“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老耽一无什么先见之明,二无什么特异功能,三不会什么掐指一算……”,然则,一个空间非“所有人”能进入的人加老耽做好友的话,老耽在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之前,就进入不了他的空间,也就根本无法藉由他们空间里的文字,来对他们有一个起码的认知和了解。老耽既知道自己的文字不会让人喜欢得当成宝贝,老耽也更没想象过因为自己的文字而让任何人崇拜;但是至少,老耽只想知道,所有加老耽做好友的人,是不是真的愿意认真读老耽的文字。所以,最终致使老耽放弃接受这些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老耽看不到他们空间里都有些什么,因而就无从帮助老耽判断,哪些人可能会认真去读老耽的文字,哪些人则基本不会。加一个人做空间好友,如果不是为了读这个人的文字,那又是为了什么?所以,老耽不仅不接受不认真读文字的人做好友,也不接受尚不知道会不会认真读文字的人做好友! 
    关于细则三:Q龄不足一年的小马甲(除非大号先加老耽,并明言此小马甲之归属);
    说明:其实,认定一个加老耽做好友的新号是不是小马甲,老耽并非只有“Q龄不足一年”这一个选项。很简单,就象“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老耽大多凭的是直觉”一样,老耽分辨你是不是小马甲,也多是凭的直觉。至于除“Q龄不足一年”以外还有其它哪些选项,也要正好遇到的时候,老耽意识的本能反应才会发生,现在就不详述了。总之,如果老耽认定你只是一个小马甲的话,是断断不会接受你加做好友的。
    老耽于前年揭露“猴山”以及“野猪林”的黑幕之前,脑袋里从未曾有过小马甲这个概念,一度对有些好友网名后面的括号中所标示的“小号”二字,也曾长期不谙所以。等到见识了“灵魂的景深”“深谷幽兰(夕颜)”的富“甲”一方之后,方才如梦初醒,一方面是开了眼界,另一方面于是对小马甲自认识之初就只有恶感而决无好感。对小马甲这一先入之见,一直持续到有些好友为了更有理有利有节地与“猴山”暨“野猪林”的流氓、无赖周旋,而申请并使用小马甲。所以,老耽“细则三”后的括号里,才会有“除非大号先加老耽,并明言此小马甲之归属”的补充说明。在此,老耽再详细说明一下,所谓“除非大号先加老耽”中的大号,是专指老耽的老好友们,不包括后来加老耽成为好友的新好友。考虑到老好友们及其小马甲,曾在老耽揭露“猴山”暨“野猪林”流氓、无赖的斗争中作出过贡献,因而老耽才会网开一面。不管是不是媚俗,老耽肯定是无法免俗了,总不能真的做出“狡兔尽,良弓藏,走狗烹”的让人心寒之事吧?!
    不接受除老好友们所属以外的小马甲加好友,某种意义上等同于不接受一个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成为好友!
    关于细则四:曾经加过老耽,后来拉黑或删除了老耽,忽然又来加者,老耽只要记得你;
    说明:一定程度上,通过观察一个人加、删好友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她)的性格、品味,甚至人品以及做人的原则。对于老耽细则四中的这类人,他们既有极不沉稳、容易冲动的性格缺陷,同时趣味粗鲁低俗,情操愚昧无聊,修养极度匮乏。另外,这类人还有“鲜克有终”(不能够善始善终)的人品缺陷,他们通常不具备做人的原则。现实中,这类人的生活圈子狭窄,除了家庭和亲友以外,只有极小的交友空间,见识和阅历因之而十分贫乏。这类人常常不自觉就将现实生活中随意迁怒亲人和朋戚的习性,也带到了网上,随时随地向所谓网友发难。
    老耽曾经说过,做空间只为了玩而已。但是,虽然是玩,也并非无所忌惮,什么事都可以拿来玩,什么人都可以一起玩。可有很少一部份人不是这样,他们恨不能加遍网上所有QQ号,犹怨黄钻上限一千的名额太吝啬,只嫌少。这很少一部份人要么是不明白这一点,要么就是闲极无聊没正事可以做,有大把的时间耗在网上。老耽曾经看到过有些人的网名有个“友已满”的后缀。也曾经看到这些人发文说,因为要加新好友,所以删除现有好友多少多少名。在这些被删之人中,既有他们主动加上的,也有被别人加做的。如果他们删除的是后者,或许还情有可原。老耽《本空接受或不接受加好友细则》的细则四里所说明的,则是前者。
    腾讯空间至今不强推实名制,应该和数亿用户中绝大部份都是草根有关。作为草根,你户口本上的姓名起得再好,到了网上,即便厮混多年,相信也没几人认识你。你若打算在这一千个名额限制下通过不断地加、删好友,让几亿人认识你,以至于人人都去你空间捧场,那好比是白日做梦。你既不是腾讯专业的段子手或者写手,却将一生中的大部份时间和精力,不屈不饶地花在加、删好友上面,老耽只能这样说你了:除了有病,还是有病。如果,忽然有一天,你又去重新加某一个曾经被你删除或拉黑了的人,那老耽除了看轻你以外,就再也看不懂你了。所以,你如果曾经删除或拉黑过老耽,不日又要重新来加老耽,老耽会是一个什么态度呢?老耽相信,你懂的。话说到这,如果你仍不理解老耽的做法,那老耽再对你最后说一句:洗洗睡吧!
    关于细则五:暂时没有第五了,上述四点之解释权归老耽,同时保有随时增删、修改的权利。
    说明:这条细则说得很清楚,就是,老耽虽然制订了细则一、细则二、三、四,但是老耽不会墨守教条主义,既有日后增删、修改的可能性,也有当下变通、将就的或然性。一言以蔽之:老耽的空间,老耽说了算!


文章评论

紫玉清凉

还好,当初没把我掐门外去。(*^__^*) 。

予兮窈窕

仔细看看老怪又在重弹什么老调、高调。[em]e120[/em]

奉役本无期(新品)

老耽忘记一条最重要滴咧,哈是不好意思说撒,俺帮老耽补加上:不是每天跟帖点赞滴,不加[em]e113[/em][em]e113[/em][em]e113[/em]

思过

[em]e100[/em][em]e160[/em]

仟。小落

俺再加一条,没有原创日志的也不加![em]e113[/em]

妖妖

我都忘了怎么加的老耽了

向日葵

俺就喜欢您的诗,才加了您[em]e163[/em][em]e179[/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