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文章读起来才有味
个人日记
谢宗玉的散文,我读了许多,好读。他的文字,挺有感觉,不像有的人的东西,一读就忘。
下面这篇《麦田中央的坟》,在语言运用方面也颇具匠心。全文语言流畅、自然,如叙家常一般向我们娓娓道来。同时,语言又不失质朴,极富乡土气息。这是一篇好散文,我向大家推荐。
麦田中央的坟
谢宗玉
南方人喜欢把自己的祖先葬在荒山野岭,垒上石头,让他们与山魂野精为伍。身为南方人,我从没思考,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没想到北方人却不,北方人把自己的祖先葬在麦田里,培上厚土,让他们与自己的儿孙后代为伍。
从郑州到洛阳,越过车窗,越过一排排迅速后辙的白杨,看着时不时出现的坟堆隆起在麦田中央,随着塬上的一切草木生动地向后旋转,我一下子就被打动了,并很快接纳了这种安葬方式,我想待自己百年过后,也吩咐儿孙把尸骨安葬在自家土地中央。
把祖先葬在经常耕耘的土地中间,就像葬在身边一样。高高隆起的坟堆,还像祖先依稀的背影。劳作累了,就一锄头横在坟边,坐下来,卷一筒纸烟,再喝几口自酿的米酒,可以沉默,与祖先共同回忆那些逝去的时光。那时自己还很小很小,祖先常把自己举过头顶,乐起来,就将满脸胡茬直往小鸡鸡上扎。光阴荏苒,小鸡鸡已经长大了,小鸡鸡上面也长了胡须,并且生了更小的鸡鸡,那不远处在草丛中卧戏蚱蜢的黑娃就是咱家的后代,在坟中的祖先大可安心。
不想沉默的时候,就与祖先唠唠家常:瞧,狗日的麦苗长得多青多肥,今年又是个丰收年。媳妇儿想南下打工,我没让,都说南方俊妞儿招人惹。哦,父亲也老得走不动了,他要我常替您拔拔草,到时我就让他也葬在您身边。等黑娃长大了,说上媳妇生了崽,我一放锄头,也万事不管来给您做伴……
黄昏回家,一手牵着黑娃,一手提着锄头,嘴里噙着一根从坟上拔下的青草。别担心夜里的庄稼,祖先是真正的麦田守望者,会看好这一切的。猫头鹰是祖先的家犬。在残月的夜里,猫头鹰踞守坟头,凄叫两声,土拨鼠就吓得不敢出来。黑娃是祖先的孩子,庄稼也是祖先的孩子,夜里庄稼的拔节声,同白天黑娃的笑声一样令祖先心旷神怡。
春季引水灌麦,顺便把祖先也浇浇,只要有水,祖先的枯骨就像舍利子一样不会风化。清凉的水从昆虫的小洞里渗进祖先的坟里,滋润祖先的灵魂。祖先的灵魂同孩子同麦苗一样需要甘汁的滋润,水使祖先的灵魂变得鲜活丰沛,丰沛的灵魂浮游在麦田上空,呼风唤雨,引蜂招蝶,使麦苗更好地生长,使麦穗子多粒足。
麦子收割了,地要闲上一阵,祖先若是孤独,就回家去看看,反正村庄离麦田并不遥远,反正自家的窑洞从来就不曾陌生过,反正来回的路已一遍一遍看着儿孙踩熟。回家看看也好,看儿孙们的日子是否过得比以往红火,看自己织的藤筐是否还结实耐用。还有那些家畜呢,也是否同它们的祖先长得一样,就像黑娃,隔了几代,还像绝了自己。
……我们熟睡之时,祖先在房间里这里摸摸,那里瞅瞅,看看一切都好,就心满意足地离去。别担心饿了渴了祖先,揭开锅盖,里面的白馍馍还是温热的呢,而飘香的高梁酒缸依然摆在他生前的位置上。
心满意足的祖先觉得做鬼也属多余,就心无牵挂地酣睡过去了。若干年醒来,发现耕作的后代已全是陌生的面孔,好在从相貌上判断,还能知道他们是自己的后代。瞧瞧周围,祖先发现黑娃的坟也在不远处高高隆起,而自己的坟却已完全湮失不见,在尸骨化土的地方,是一大片青青麦苗。祖先感到身子骨有些酸痛,麦苗的根系在强有力地拥抱自己,祖先感觉自己在一丝一丝顺着根系往上走。不久祖先就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大片麦苗,被后代的后代用结实的手指柔软地侍弄着,祖先突然感到自己像初生的婴儿一样柔弱。夏天,祖先长成麦粒。秋天,麦粒化作了后辈的精气神。
突然有一天,祖先发现自己竟以后辈的样子站在麦田里耕耘,一时间祖先什么都明白了,原来世世代代都可轮回,麦苗的生长过程就是我们的轮回之路。麦田是我们真正的家。
——选自2001年第3期《天涯》
生命的另一种诠释
文/杨铸钢(人文学院03中本3班)
——《麦田中央的坟》赏析
生命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上一代人死了,下一代人依然活着;下一代人终入黄土了,又有下下一代人涌现出来……其间生老病死,只是这个循环过程中的一个横截面而已。生命就是如此奇妙,一个人死去了,又似乎活着;你可以不相信所谓灵魂,但你不能不承认遗传确实是人类的一个伟大奇迹。
散文《麦田中央的坟》无疑对生命的传承与轮回作出了最美妙的诠释。从头到尾,作者似乎端坐在我们身边,像拉家常一般向我们娓娓诉说着一个生命的故事。一开篇,作者就引入了有关“坟”的话题。一个人总是要死的,总有他终老的时刻,而死后究竟魂归何处呢?中国人习惯土葬,而南方人和北方人的葬法又有所不同:“南方人喜欢把自己的祖先葬在荒山野岭”;而北方人呢,“北方人把自己的祖先葬在麦田里,培上厚土,让他们与自己的儿孙后代为伍”。
麦田中央的坟墓感动了作者,“并很快接纳了这种安葬方式”。为什么感动?那一排排麦田中央的坟究竟具有什么样的魔力,使作者如此迅速地认可了它们?于是,作者匠心独运,用汩汩流水般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归宿、传承与轮回。众所周知,中国人是具有独特的乡土情结的。每一个人在他的迟暮之年都有一种落叶归根的强烈渴望。这“根”究竟在何处呢?在每一个游子的故乡,在故乡那肥沃的土地上。
这对中国传统农民来说,尤为如此:一代代中国农民在土地上耕耘了一辈子,故乡的田地养育了他们,而他们也倾其血汗浇灌了这块土地。对他们来说,没有比自家耕种的土地更好的归宿了。作者在文章最后一语点破天机:“麦田是我们真正的家”。细细领会这句话的真谛,我们才会恍然大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坟堆隆起在麦田中央,窗外的那一闪而逝的“坟”——麦田中央的“坟”为什么如此强烈地震撼了作者。
作者同时还诉说了一个生命轮回的故事。中国人往往喜欢追忆过去,这无疑是中华文化的一种独特现象。《坟》文就花费了大量笔墨叙说“祖先”。在作者的笔下,尘归黄土多年的“祖先”有了灵魂,有了感情,他们庇佑着他们的后代,为他们看护庄稼,听他们倾吐心事;若是孤独了,“祖先”还可以回家去看看呢……似乎在缅怀先人,但在颇具玄幻色彩的字里行间却揭露了一个生命的玄机。文章写道:“祖先”死了,自己成熟了,黑娃出生了;自己死了,黑娃长大了,又一个小黑娃出生了;……多年后,黑娃的坟也在麦田中央高高隆起了,而耕作的后代已换作陌生的面孔了。又若干年后的一天,“祖先发现自己竟以后辈的样子站在麦田里耕耘”……这样写颇有点不可思议,但却生动地概括了生命的循环与生生不息。作者最后借助麦苗的生长过程形象地点出了生命的玄机:“原来世世代代都可轮回,麦苗的生长过程就是我们的轮回之路”。
作者还大发奇想,写若干年后“祖先”竟变成了一大片麦苗。“夏天,祖先长成麦粒。秋天,麦粒化作了后辈的精气神。”该写法颇有点神话的味道,作者在玄幻的描绘中似乎在向我们说明:先人在冥冥中孕育了我们。
文章评论
yecao
前不久,我去了凯里,到了千户苗寨。到那里,我什么都忘掉了,真正记得的就是那里的风俗民情。我们住在一个苗家。这个苗家,我们不得不去, 因为在一座桥边,我们就看到了一个小孩的胸前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住宿”二字。小小的孩子就有了经营的理念。到这个苗寨家,老板把我们安顿好,跟着就出了。一会儿,我们走到有正在播放的有电视的屋子里,发现一条板凳上睡着一个小孩。电视开着,我们知道不是为别的,而是为了给这个孩子壮胆。当我们刚洗漱结束,正整备睡觉的时候,月光从窗外溜了进来,一句招呼也没打就溜了进来。 月光虽然没有招呼,但,也温柔,在房间里,凝视着我们的表情和行为。这时候,窗外的树叶沙沙地响着,响出了黄橙橙的小小果子。望着中的果子,我真的想摘下一个尝一尝。我们不敢伸手去摘,尽管果子距离我们只有一尺左右。一会儿过去,躺着的小孩醒了,趴着窗户边使劲地哭,嘴里不停地喊“奶奶啊奶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