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暴恐事件,看法律的立场》

个人日记

                                                            

前夜无事,愕然看见,白岩松的一个视频,说的是云南警察枪击走火案件及其以后应该规定的枪支使用细则的问题。他还请了两位大学的专家教授一起讨论。看罢视频,不禁冷汗淋淋!

就视频本身而言,内容是想说以后警察配枪要严格,使用更要有严格的细节规范!以便减少事故!出发点貌似没问题。但是,如果按着这个说法演绎下去,警察手里配置的枪支,还能使用吗?今天那些持枪巡逻的警察,还会使用枪支吗?那些配置的枪支岂不成了烧火棍都不如的东西了!警察如何拔枪射击,靠细则规范细节,成立吗?一个合格警察的拔枪、上膛‘射击,几个动作一气合成的标准时间是五秒。为什么时间要求的这样短?试想:突发的事件来了,必须以最快的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阻止他!这样才有效果!你怎么让人去思考、判断全部细节以后再做出最符合细则的动作???细则规定的细节怎么可能有可操作性???这些细节想完了,是不是事后诸葛亮了!这个视频反映的想法是不是说:吃馒头噎了一次,以后再不能吃馒头,改喝粥吧!这样一来。警察为了不违规,可能连自己的安全都保卫不了,还怎么除暴安良去保卫人民的安全?还如何去维持社会的稳定!!!

还记得以前的暴力砍杀学生的视频吗?一个歹徒持刀走向了校园,他就是去校园犯罪的。我想问问:在歹徒走向校园;走进校园的时候,可以狙杀他吗?回答肯定是不可以!可以见义勇为地击伤他、击倒他吗?回答是;要负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有这样的保护学生的动作?回答是:他残暴的挥刀砍向无辜的学生和孩子的那一刻!!!天啊!那学生和孩子们那?怎么样了???

还记得昆明火车站的暴恐血案吗?案件发生以后,有多少人在骂:旁边的人没有血性,不敢还击!我想问问:假设:当时,爆恐分子在砍伤第一个人的时候,大家就群起而攻之,将几名爆恐分子,一举全歼。这时候,警察来了,依法会怎么样给这个案子定性,会处理那些人???

再说前几天的招远血案吧。假如在案犯攻击受害人那一刻,第一时间就有见义勇为的人,击伤了案犯,甚至击杀了案犯,保护了受害者免受伤害。结果会怎么样?案件会怎样处理?

再假设:如果你住楼上,深夜里有人攀爬到你的窗前,意图入室,对你家进行侵害行为。这时被你发现,你一锤将其击落楼下,摔死了他。这个案件该怎样处理???

再说说最热闹的“扶不扶”的问题吧!这个问题里面,最大的风险就一个,那就是扶人可能被讹诈,被伤害!这是民法的范畴。那么,民法说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是怎样执行的?被扶的人是怎样就能举证,去讹诈了、伤害了帮助他(她)的人?法院判定的到底是搀扶的行为有错,还是撞人的行为有错;还是讹诈伤人的行为合理???

  法律存在的意义在哪里?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保证守法合规的;崇尚道德伦理的公民不受侵害!法律的目的只能是一个,那就是去捆绑犯法的人使其不能行为。如若行为必被严惩!这是不是法律的基本立场?!如果是法律的基本立场,那么,就应该给遵纪守法的公民做大的法律空间,给与人民最大自卫权利!同时也给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正义执法者最大的执法空间,使其对犯罪行为有足够的相机处理权!而对于罪犯,才需要给其行为规定一切细节,越细越好!比如:不允许其踏入距离学校一百米内。。。。。。等等的细则!

我们一定要知道,法律给善良守法的人松绑,给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正义的执法人松绑;才是对犯罪分子最大的震慑!

为什么做这样的思考和阐述?因为目前发生了这么多的邪教的暴行!因为爆恐分子正在威胁着社会稳定!它们在和我们的党和政府抢夺人心。消灭它们,注定了是一场人民战争!反对暴恐的人民需要法律的坚强后盾!为此,必须发出正义的吼声!!!

 

 

 

 

 

 

 

 

 

 

文章评论

雪的心情

[ft=,5,][/ft]法律的目的只能是一个,那就是去捆绑犯法的人使其不能行为。如若行为必被严惩![em]e179[/em] [ft=,5,][/ft]

心灵之约

观点明确,阐述简明,言辞铿锵,反对暴恐的人们,需要法律站在正义的立场![em]e160[/em] [em]e179[/em] [em]e183[/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