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下的控告

个人日记

         杨柳飘花的日子,比棉絮还要絮的柳絮,落下又起,起了又落,最后飘到麦田里粘在麦芒上算是有了归宿。太阳西沉,造出一片红海。上班的上学的相继归巢。被唤着辉辉的年轻黄狗亲热的围绕在主人大王的腿边,看主人抽烟向主人献媚。邻居陈老太蹒跚着向他们靠近,大王和狗静静的观而不言。三十米、二十米、十米,陈老太向下班回来的大王打招呼。之后就有一句没一句数落起了辉辉。大王啊,辉辉得扣起来养了,昨天东边你大哥问我鸡子少没少,我也没在意,今天中午一数,黄老母鸡没了,到处找,在桥口大树下的河坡上找到了,肚肠子都出来了,你大哥说他看见是辉辉咬死的。过年的时候我给孙子他们每家几只鸡,黄母鸡我没舍得给,一天一个蛋的生,昨天还生蛋的。人说鸡无栏杆狗无圈,但你家狗咬鸡子,你得把它扣起来。陈老太的拐杖一头着地,一头抱在两手中,算是一个支点连同两条腿支撑着颤巍巍的身子。我腿脚又不便当,狗来了,我撵都赶不上撵。大王只说一句话,以前没遇过呢。辉辉倒自在,屁股坐地上,两条前腿直直的支着像陈老太的拐杖,头高高的抬着,耳朵竖起来又放下放下了又竖起来,它可能不知道一场由陈老太对它提起的专项批斗正在进行,话不多,就那么几句,重复来重复去,反正意思就是她家的黄母鸡很优秀,母鸡中的战斗鸡,辉辉千不该万不该把它给灭了。我想啊,辉辉把老母鸡放倒,算是一起命案。老太是控方,大王是法官,黄昏下这场陈老太的独白加上大王的聆听就是简易法庭的审判,要是换着人类,辉辉属过意犯罪,杀人了,性命关天,本该偿命,法官大王会怎么处置呢?次日,从大王家的院子里传来阵阵无赖的狗叫声,辉辉脖子上套着绳索,它的活动范围由广阔天地变成了一个圆,半径是绳的长度,超过这个长度它就不由自主的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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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

这类小说说多写,爱看,真实![em]e100[/em][em]e100[/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