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跟帖惹的祸(少儿不宜)
个人日记
事情是这样的,我原来在国内的两个学生,现在是一对夫妻,定居在加州橙县。这两人都是微薄控,一天到晚都在微薄上发帖,什么新闻轶事,家长里短,加薪晋级,心情好坏,都要贴在微薄上。我99年在旧金山和他们见过一面,之后再没见过,但是一直在保持着联系。他们把我放在微薄好友中,并常提醒我去看他们的帖子,出于友情,我如果有空也偶尔去看一下,并且留两句话,表示到此一游。一天,他们在微薄上报道了一个地方新闻:
一位洛杉矶市郊某高中二年级男生某晚11点从学校步行回家途中在林肯大道和第六大街的交接处被开着一辆红色越野车的两位年龄在二十左右的女士劫持后强奸,连续五天后该男生向当地警局报案。警局已发出告示,提醒居民晚上外出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看完他们的帖子后,我觉得这位男生不太地道,为什么不在当天或第二天报案,而是到了第五天才报案?因此我跟帖说道:
第一天该男生可能是被强奸,以后四天就很难说了。一个人连续5天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被劫持的可能性应该不大,除非他是白痴或是自愿的。
我的学生马上给我回帖:
这种可能性不大。谁愿意连续五天身心被摧残?!只能说这个高中生太大意,自我保护意识太差,而且连警方都没有怀疑这个,老师想必是臆造了点。
看来我这学生还是那么书生气,本性难移呀。我又回了一帖,只是想说明:
警察有没有怀疑能告诉你吗?如果说第一天是身心摧残,我不会反对。要说后面四天还是身心摧残就太过牵强。我估计他也只是第五天身体太过劳累才报警的。我知道我的想法很俗气,请批评。
他们马上又回了:
哈哈,老师对这个消息很感兴趣呀。虽说社会之大,无奇不有,但等着被强奸的可能不多。你可能有一些传统的男女不平等的观念。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看来这对青年人太纯洁,这个讨论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可能是他们对身心摧残比我更有体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句话使我联想起坊间流传的一个笑话。说是一妇女进城卖鸡蛋途中,突然从路边冲出一人对其强奸。事后,该妇人拍了拍身上的灰土说:“多大点事儿,我还以为是抢鸡蛋。”这个笑话倒是说明一个道理,事大事小看心态,可能只有当事人才能够体会。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早已把这件事忘了。一天我去加州的洛杉矶市出差,前两天日程太紧,没有和朋友们联系,第三天约了两个老朋友出来一起吃晚饭,快晚上10点了才回旅馆。之后又想起两个学生离这儿不远,就打电话告诉他们我在洛杉矶市出差,现住在某某旅馆,由于之前太忙,没有打扰他们云云。谁知他们很热情,说住的地方离旅馆很近,一定要来旅馆看我。盛情难却,我就告知他们我的房号,在旅馆等他们。三十分钟过去了,仍不见他们到来,我想他们可能是找不到旅馆了,就出去迎一下,并边走边和他们电话联系,可是他们的电话老是忙音。大概走出旅馆十分钟,看见一辆红色的越野车开得很慢,像是在找路。我挥了挥手,车在我面前停下了,果然是他们。相互问好之后,他们表情怪怪地问我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我说是洛杉矶。他们叫我看看街道,我看了看才知道这是林肯大道。我有些不解,就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笑嘻嘻说没事没事。到旅馆后和他们在大堂里聊了一下各自的情况,家人和孩子,朋友们的消息等等,就相互告别了。
几天以后的一个晚上,我在家里没事就上微薄看看,微薄提醒说他们的那条帖子更新了。我有点好奇,就上去看了看,当时差点就晕过去了。帖子更新是这样写的:
大千社会,什么鸟人都有。自从高二男生被两年轻女郎强奸的事件报道后,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不少男子深夜在事发地点(林肯大道和第六大街的交接处)徘徊,无家可归的男子甚至凌晨三点还在事发处走动。警察打探后才知道,然来这些人是等着被年轻女士劫持的。更有甚者,事发一个多月后,一位年过半百的看过报道的中国籍光头男子,千里迢迢从美国东海岸飞过来碰运气。晚上11点后,这位男子就在事发地点等候,看见红色的越野车就招手,颇有自虐狂的倾向。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身体很重要,安全很重要。不要为了猎奇,为了寻找刺激或满足欲望而不顾老命,因此会后悔终生。
接着有博友评论。
博友一:人老心不老,难怪头发少。
博友二:见过老不要脸的,没见过老不要命的。
博友三:典型的更年期综合症。
博友四:不远万里,来到美国,还要替美国人民接受身心摧残。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典型的国际主义精神。
博友五:他大爷!年轻女郎要吃的是童子鸡,人家是不会喝老鸭汤的!
这条帖子明显是有所指的,博友的评论更使我气愤,我不得不对号入座了。回想我对该新闻的跟贴,和他们见面过程中的误会以及他们的种种表现,这位“年过半百的看过报道的中国籍光头男子”难道不是指我吗?我怎么就成了鸟人了?看来我很有必要澄清一下。于是我用匿名又跟了一贴:
任何事情都要依证据,靠事实说话。这位中国籍男子会不会是因出差或因为接人偶尔路过事发地点?请问这是从警局出来的消息还是当地新闻报道过的?如果都不是,我很怀疑这种消息的真实性。
跟贴后的第二天,他们给我的电子邮箱里发了一封信,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尊敬的老师,事实胜于雄辩,请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件事情我们们是不会告诉师母的。学生大胆劝告老师一句,师母为人这么好,你儿女双全,工作地位都不错,这又是何苦呢?如果老师要一意孤行,我们也没有办法,但万望老师一定要注意身体,加强身体锻炼,毕竟岁月不饶人。另还请老师注意自身安全,如果一定要去猎奇,请自备好足够的避孕套。落款是:爱你的学生。
NND,我真是hold 不住了。看来他们认定我去加州就是为了那个。“要加强身体锻炼”,这句话是怂恿,鼓励还是看笑话?还“爱我的学生”,我是恨你们的老师!我这到底是惹谁了?!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原委来。你说好好的我跟什么贴呀?如果我不跟贴,就不会成为那个“年过半百的看过报道的中国籍光头男子”;如果我不跟贴,就不会导致学生对我的信任危机;如果我不跟贴,就不会转入这个“替美国人民接受身心摧残”的事件中去。但事已如此,就随它去吧。只是以后要引以为戒,交朋友,跟贴要特别小心。还是咱们中国人民说得对:沉默是金!
都是跟贴惹的祸!
文章评论
盐丁
老哥呀,在我才刚上初中,还未很开放年代,那时北方地区只要一上到三年级(我不知道南方穿戴如何)孩子们都是一身的警蓝或军绿或白衬衣蓝裤,夏季连衣裙更没人穿,说是育儿园的孩子才可穿的,蝴蝶结就更不会戴的了,但我老妈一直把我打扮的蝴蝶结,格裤,花衣服,连衣裙,上学时总被学校各年级的个别女孩子说,回家就和老妈闹脾气不穿,我现在还记得老妈和我说的原话:闺女这些你也觉得漂亮吧,大凡特意说你的人,她心里其实也非常的想穿的,不必介意!从那以后,俺老妈这个理俺对待那些羡慕嫉妒扭曲污蔑之人屡试不爽的。俺把俺老妈的话如今引申为:[B][U]贼的眼里人人是贼![/U][/B] [B]哈哈哈哈,老哥本想说你咋就认识了贼,又想贼太多的,认识贼又不是你的错,只能说你被贼惦记了!恭喜你老哥![/B]
盐丁
嘿嘿!老哥呀,你说说,你被贼惦记着,我现在在云冈这边玩的正H呢,再馋馋你,大同的刀削面是我有史以来吃过的最最好吃的,吃了大同的刀削面就不再想吃别处的了,香死了!老公和儿子刚醒问我大早上的就玩电脑,我就把你的遭遇说了,他们两个表示很无语,很同情你!
小小詹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在意的越多、就越痛苦………
落霞
[em]e128[/em][em]e128[/em][em]e128[/em]
Lilly
真的假的???[em]e128[/em]
Helen
uncle 太有才了...
阿杏
原本好好的在路上走,被突然窜出的狗咬一口,这在哪儿都是平常事,不必太在意。觉得您那学生有些可恶,这些言论出自他们,让人不好接受。他们该不会是博奴吧?所做的哗然取宠,为获取关注和点击率?
Lilly
这样一来,比窦娥还冤的不是你,是他们了。哈哈,我开怀大笑了!祝福夏安!
红叶
[ft=,5,楷体_gb2312]不管是“逗你玩”还是事实,都值得深思!大千世界、无奇不有![/ft]
诗韵清弦
哈哈~~~~大哥,很认真的看完您的故事和遭遇,开始是“义愤填膺”,后来是“忍俊不禁”,瞧您这彩中的。。不过,严肃的说,有些人还真是“事妈”,要不怎么有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所以,大哥您这真君子就“顺便”吧。。
月白风清
作的跟真的一样,怎么会有这样一连串的搞笑呢。女的怎么可能强奸得了男的呢?这要是真的,那你是太冤了。回来游蒋山好了。
天空
我觉得你这人也太不地道,居然把自己的学生说得这样可恶!
人生需淡定
中国人心最叵测!
绿色大自然
看完朋友的文章,想必朋友一定很生气了,换作任何人也气愤的,我相信朋友不是这样的人,没有谁会这样傻去事发地点守候这些,不必为这事伤脑筋,不好的朋友敬而远之。祝朋友开心愉快。中秋,国庆节快乐。[em]e160[/em][em]e177[/em][em]e181[/em]
+搔女QQ:б5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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