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理解

个人日记

08新规范的第三章第二节,详细规范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构成要件,以及编制这些要件的规则与要求。该小节也是08新规范中强制性条款最为集中的一个小节,可见该小节内容的重要性。

规范3.2小节主要讲了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是什么

根据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我们清楚了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而且还规定了这五大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有着缺一不可的地位。

项目编码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项目名称是指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计量单位是指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单位。

计量规则是指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08新规范中该条款在03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项目特征这一要件,由03计价规范中的四大要件修订成了08新规范中的五大要件,并且也在08新规范中由03规范的一般性条款升格成了强制性条款。

这是因为在03规范实行五年来,由于没有对项目特征进行详细规范,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出现了许多困惑和不解,也由此而产生了许多歧义和纷争。为此在08新规范中增加了项目特征这一要件,从而解决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由于对项目特征欠缺规定所带来的困惑。

凡是做过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朋友都应该知道,项目特征描述是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全面准确地描述,其描述原则是根据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这是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一环。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就是指项目特征描述必须按实际情况进行描述,而不应该是千篇一律的措辞。

在清单报价实施5年来,作为一个工程造价人员来讲,最为困惑的就是有许多工程量清单在特征描述上的不明不白、含糊其辞,既不完整也不到位,搞的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组价工程中,造价人员无所适从。说句实在话,5年来确实很少见到项目特征描述清楚完整的清单,常常为对付一条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的清单项目而苦思冥想。组价根据施工工艺做完整了又怕因为价高而不能中标,组价根据特征描述做不完整了又怕一旦中标无法完成该项目的制作。同时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到位,引起的工程结算时的造价纷争也比比皆是。

有些人简单地把项目的工作内容作为特征描述,这是由于03规范4.0.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的工程内容确定这一条款所述而形成的一种错误做法。所以究其原因还是在03规范中,并没有对项目特征做出什么明确规范,也没有阐述项目特征描述对工程造价的重要意义,造成许多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对此的不重视。

08新规范将03规范的4.0.4条款修改成为,新规范4.3.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第2.0.4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改变了综合单价确定的依据,即从03规范的参照附录中的工程内容,改成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更加明确了项目特征描述在整个工程量清单报价中重要性。

二、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五大要件编制的规定与要求

08新规范用了七条强制性条款,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具体规范: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是对工程量清单五大要件的介绍,对照03规范我们明显可以看出,这里增加了项目特征这个要件。为什么增加,前面已经做了分析,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这里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是规范的附录,包括附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我们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这是项目编码的构成含义以及采用发生,其含义是第12位表示附录项,分别以010203040506代表附录ABCDEF;第34位表示项目所在附录的章序;第56位表示项目所在附录某章中的节序;第789位表示项目所在附录某章某节中的排序;第101112位表示项目在该清单中编码前九位均相同的顺序号,通过这样的编码就能确保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会产生重码。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这里确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编制原则,那就是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这和03规范应该基本相同。

但将03规范3.2.4的第二款,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C、附录E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修改成了新规范中的3.2.8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并作为一条独立的规范条款,且规范了补充项目编码的方法,使之更具操作性了。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了规定,必须按附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与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有一些区别的,我们在编制清单或进行清单报价时,一定要引起重视。绝对不能简单地把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直接作为组价所用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导致清单报价的不准确。

因为现在有许多人在造价软件中导入了招标所发的工程量清单后,往往会简单地直接把清单所示工程量,直接填入组价定额的工程量栏中,很少去考虑这二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则无妨,如果不同,那你报的价就会出现差异了。如果这种差异大的话,那就直接影响到你的报价准确性。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这里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单位的确定原则,必须严格执行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这次08新规范规范附录对一些计量单位作了调整,使大家使用起来更觉方便。例如对门窗工程由原来的修改为现在的/M2”,我们在实际使用中,就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最方便、最适宜的计量单位使用。

在对于门窗计量单位这个问题上,许多人一样都产生过困惑,为什么明明是同一类型、同一工艺、同一材料的门窗,只是由于计量单位是樘,我们就必须把各种规格的门窗分别按规格列项,编制出许多条清单项目来,有时工程量清单因此而增加十几甚至几十条项目,费时费力费篇幅。设想如果一定要在工程量清单中反映出门窗的樘数,为什么不能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加以说明呢?而且现行的定额又大都是按平方米来计量的,清单项目如果也能按平方米计量,岂不更加方便报价。当然,由于清单的计量规则和定额的计量规则有可能不尽相同,我们在编制门窗项目的报价时,一定要分清清单计量规则与定额计量规则的区别,千万不可直接采用清单项目的数量来作为定额子目的数量,对此大家也应该引起重视哦。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这是08规范新增的一条强制性条款,也是08新规范的亮点之一。项目特征的描述是确定清单某个项目综合单价的最重要依据,其重要意义表现在:

其一,它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由于项目特征描述的是项目的实质内容,可以因此而区分清单中相同的项目名称。

其二,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因为项目特征描述的是项目的实质内容,而实质内容又决定了项目的价值。

其三,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是合同德文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因为项目特征描述的不完整不到位,就有可能产生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歧义和纷争。

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该根据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予以详细而准确地描述。这就是08新规范对清单项目特征应该怎样描述所作出的规定。08新规范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提高到了如果没有清单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清单项目就将失去生命力的高度,由此可见清单项目描述的重要性了。

同时,08新规范修改了03规范4.0.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中的工程内容确定这一条文中的工程内容为项目特征,明确了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规定,在工程总价计算中,决定综合单价的不是工作内容,而是项目特征。

我们知道,相同的工作内容,由于所采用的材料不同,就肯定不可能出现相同的综合单价,如果你没有对所采用的材料进行描述,那么,又怎么可能区分其综合单价呢。所以说工作内容只是施工的一个程序而已,是无需描述的,只有反映项目实质内容的项目特征才决定综合单价的高低,因此必须描述完整到位。在此,08新规范对03规范做出了明确的修改,从而使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个人认为,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该小节的内容,对我们执行08新规范的意义重大,无怪乎新规范在这一小节集中了这么多的强制性条款,对此大家一定要引以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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