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精母血
闲中随笔
当年曹操和吕布开战的时候,曹手下的一员悍将夏候敦追赶高顺,没提防被吕布手下的另一员小将曹性射中其左目。夏侯敦当时大叫一声,急忙拔出箭枝,未料连眼珠子一起拔了出来。他顿时一想,这是父精母血所凝成的身体的一部分,不可以随便抛弃,于是,竟然将它一口吞到肚里去了。
古时候的人,对于父精母血凝成的躯体十分看重,所以古时候的男人也不剃头,蓄着长长的辫子,或盘在头上,或置于冠(帽)中。到了清军入关,控制中原以后,颂布了一个法令,所有男人必须将前半部的头剃光,后半部的发留着。这对于汉族人的遵循着父精母血不可弃的观念来说,可是个逆天的挑战,很多人不愿意执行,甚至逃进深山里,躲避检查。清政府竟然发布死命令: 留发不留头!为的就是要彻底摧毁汉人心理和人格自尊。
既然汉族人对父精母血看得如此珍贵,因此也有人把父精母血凝成的毛发和指甲当作最真诚的定情物。民间常传闻有些痴情的女子会剪下一绺自己的头发和指甲送给情人当信物。不仅民间女子这样,就是上流社会的女士也不能免俗。根据著名作家章诒和写的《往事并非如烟》中记述;民盟中央主席,著名的七君子之一的史良,早年和罗隆基恋爱时,她送过青丝发给罗隆基(可是,罗最终并没有娶她为妻)。
随着时代的变迁,男人发型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人理平头,有人留短发,也有人剃光头。头发等不再被视为不可弃不可改了。如今蓄辫子的已经很少见了,仅个别公众人物像封建时代的遗老遗少般留着长长的辫子。我看了觉得很不顺眼。当然人家的发型和审美观我无权干预,不过我有权根据自己的好恶,选择不看他们主持的节目,不听他们所唱的歌。
有的人,可能生活中受到太大的刺激,竟然不爱惜父精母血给他的身体,进行自残或自杀,这与夏侯郭的啖睛之举,却相差天壤。对于当今这个时代而言,为了美或健康,发型可以改,指甲可以修,阑尾可以切掉,但一定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一定要珍惜和感恩父精母血为自己凝成的生命。
文章评论
浅语&微澜(珍珠)
执着!
浅语&微澜(珍珠)
522243980
自己健康不拖累人也很好
池莲籽
那是一定的,健康第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