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讲义
信仰人生
路得记讲义
概论:
一.本书作者:根据第一章一节「当士师秉政的时候」这句话看来,本书必不是在士师时代写的;又根据第四章二十二节「耶西生大卫」这句话看来,我们可以断定本书的作者必认识大卫;而又因大卫是本书家谱中最后一个人物(未提所罗门),故本书当不是在大卫去世以后才写的。综合上述诸理由,大多数解经家认为极可能是先知撒母耳于主前1000年左右写作于示罗。
二.本书背景:士师时代是整个以色列历史中最惨痛的一页。那时以色列人在神所应许他们的迦南地上,因没有遵行神藉约书亚对他们的吩咐,彻底赶出迦南人,导致以色列人受迦南人败坏的信仰和生活影响,常常背叛神,敬拜偶像,道德低落,导致境内一片混乱,常受外邦欺压。当他们被欺压呼求神的时候,神就为他们兴起士师来拯救他们,但每当一个士师兴起,只带来极短暂的悔改,好像在一片黑暗中闪过极短暂的火花,瞬息过去后,神的百姓仍沦落在悖逆和败坏之中。到了最后,连这样短暂的复兴亦不复见,所以士师记最末了的一句话,是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至此,神儿女之命运似乎已经到了尽头,神的应许难道会落空吗?就在这使人无望悲痛的光景中,忽然出现路得的故事,使我们顿觉峰回路转,因人的失败不能破坏神的计划,他的救恩计划仍然奇妙的向前推进和应验!所以本书在圣经中居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结束了荒凉的士师时代,引进大卫王权的荣耀。它说出一个承先启后的人物,也说出一段承先启后的经历。
三.本书介绍:
1、在旧约中的地位,本书在旧约中所占篇幅不多,但地位却很重要,它是在旧约时代透出的一线之光,即外邦人因信真神而得以进到神面前(弗3:5-6)。
2、与士师记的关系,本书和士师记为同一时代,所述的主题却和士师记不同。士师记中看到以色列人的败坏和神对他们的审判与拯救。而本书则表现了外邦女子路得所代表的外邦人因信靠和顺从得到恩典。
3、本书的重要章节,1:16“…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表明路得信靠的坚决;2:12“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表明神对有信心的人的悦纳;4:12“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 表明信靠的人被神接纳后必然蒙福。
四、中心信息:
1、追溯大卫王和主耶稣基督的族谱(太1:5,16)。一个外邦女子,因着她正确的选择,竟作了君王的曾祖母,连主耶稣,按肉体来说,也是她的后代。
2、引导我们归向神的恩惠,启示我们祂在个人日常生活中如何施予关怀,教导我们在一切的事上都能认识神(撒上2:7-8;诗113:7-9)。
3、告诉我们人进到神的国,不靠地位、名望与血统,而是靠专一的信靠;一生应遵行神的旨意,信守真理;生活的中心,不是自己,而是去爱、去关怀帮助别人。
4、教训我们信徒在凡事上都应当凭着信心,不可凭着眼见。
五.本书分段:
1、路得婆家的介绍(1:1-5);
2、路得信心的选择(1:6-22);
3、路得顺从的榜样(2-3章);
4、路得蒙福的结果(4章)。
六、全书分析:
第一章: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城』里。路得不顾环境的艰辛,毅然与婆婆拿俄米同行,回到犹大地的伯利恒──表现出路得对神跟随的坚决。
第二章:路得到了波阿斯的『田』里。路得殷勤作工,拾取麦穗,满足她自己和婆婆的饥渴──表现出路得在生活上对神的依靠和交托。
第三章: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场』上。路得遵从婆婆的话,夜间投奔波阿斯,求他尽亲属的本分──表明神对有信心依靠祂之人的悦纳。
第四章: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家』里。波阿斯经正式手续,取得赎产的权利,并娶路得为妻,生子归拿俄米抱养,其曾孙就是大卫王──表明信靠的人被神接纳后必然蒙福。
第一段、路得婆家的介绍(1:1-5)
一、故事发生的背景 1上,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
1、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士师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不久神所设立的,神为什么要设立士师呢?因为当时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不久就忘记神的大恩和带领,没有灭绝所有的迦南人,导致后来的以色列人竟然去拜迦南人的假神,于是神的忿怒临到,他们遭遇四围外邦的攻击和蹂躏,在苦难中他们呼求神,于是神就从他们中间兴起拯救他们的人,就是士师。而士师只能在军事上带领他们击败仇敌,却不能带领他们击败灵性上的仇敌——软弱、悖逆、拜偶像、淫乱等等。因此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人,信仰、道德都十分败坏,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
2、国中遭遇饥荒,「国中」即指迦南地;“饥荒”发生的原因:A.可能是以色列又去拜偶像了,根据申命记第七章的信息,以色列人若遵行神的话,神就赐田园之福;若是违背神,必有饥荒临到(申7:12-15,28:36-45)。B.可能是神的考验,(创12:10,26:1-11)。
二、路得婆家的来历 1下,在犹大的伯利恒,有一个人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犹大’:赞美的意思,犹大地是在巴勒斯坦的南境,死海以西,旷野以北。‘伯利恒’是犹大境内的一座小城,又名以法他,位于耶路撒冷南边约六英哩。‘伯利恒’名字的意思是“粮仓”。摩押地是摩押人所居住之地;摩押人乃是罗得乱伦之后产生的子孙,摩押王巴勒曾花钱雇了一位叫做巴兰的先知起来咒诅以色列人(民22章),结果此计不成,就出计用摩押女子引诱以色列人犯淫乱得罪神,以致以色列发生瘟疫,死了两万四千人。所以神憎恶摩押人,他们的子孙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3-6)。摩押地在死海以东,亚嫩河以南,白云飘过犹大沙漠的上空,却降雨在摩押高原上,因此土壤饱受滋润,土质肥沃,适宜农牧。摩押人似乎得天独厚,常享安逸(耶48:11)。伯利恒的地势较摩押地为高,两地相距大约五十英哩。
在犹大伯利恒的一个人,因饥荒带着家人离开了家乡,到了神不喜悦的摩押地,表明他在试炼中没有依靠神的心。更显出带领着的责任重大,自己的失败可能影响别人!
三、路得婆家的遭遇,2-5, 2 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两个儿子,一个名叫玛伦,一个名叫基连,都是犹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他们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3 后来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妇人和她两个儿子,4 这两个儿子娶了摩押女子为妻,一个名叫俄珥巴,一个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约有十年。5 玛伦和基连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没有丈夫,也没有儿子,
住在摩押,娶媳妇在摩押,全家摩押化了。拿俄米本意“甜”,就变苦了;以利米勒本意“神为王”,也成了“神不再是王”了;玛伦本意“有病的”,在摩押地由“病”而死去;基连意“扣牢”,在摩押地也“扣不牢”而死去。
1、全家住在摩押地,2,以利米勒原先只不过打算『寄居』(1节),现在竟『住』下来了。所以,我们应当注意任何堕落的倾向,防微杜渐(防止微小的错误、杜绝渐渐的挪移,如罗得)。以利米勒在「遭遇饥荒」时所犯的错误如下:A不知持守『神是我的王』的原则。B不在本国中求助于同蒙天恩的人,却去投靠不信的外邦人。C不想治本(认罪悔改,再以神为王),只想治标──暂时去「寄居」,以应付眼前的困境。
2、家主死在摩押地,3,以利米勒去摩押地,原是为逃避饥荒以保全性命,但结果却丧了性命;『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可8:35)。用自己办法解决问题,反而失去更多。
3、儿子娶了摩押人,4,原文直译--他们为自己娶了摩押女子为妻...
以利米勒携家带眷去摩押地,原未打算长久居住,不过想暂时「寄居」(1节),度过饥荒;不想到了那里,就「住」下来,甚至长达十年;并且在家主遭到管教而死之后,他的儿子们竟与异族通婚娶了摩押女子。这里告诉我们:A人第一步犯错,常会有连锁反应,终致深陷泥淖,而不能自拔。故信徒不可给撒但留地步。B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的看法与作法;人在世界里,要『同流而不合污』,必然艰难!C信徒一旦与世俗为友,生活上必然失去见证,生命上也必然软弱无力。
4、没了家主和儿子,5,「没有丈夫,」表明失去了安慰和倚靠。「没有儿子,」表明失去了人生的盼望。以利米勒携带妻儿去摩押地,动机必是为着妻儿的平安幸福,但结果反而陷妻儿于绝境。然而人的尽头,就是神的起头,拿俄米如果丈夫不死,儿子不死,她还有倚靠,她还有盼望,恐怕她就没有复兴的一天,因为她还不会去想到神,倚靠神。
第二段、路得信心的选择(1:6-22)
一、拿俄米的转回,6-9, 因着拿俄米的回心转意,才能带路得到神面前,因着路得到神面前,才得以生下大卫的祖父,于是基督的家谱才得以完全。所以一个人的回转,看是小事,但在神的事工上却是极重要的一环,有极大的作用。
1、转回的原因,6,她就与两个儿妇起身要从摩押地归回,因为她在摩押地听见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
l 看见自己的处境。5,拿俄米一家在摩押,遭到一连串的悲剧,如今只剩一人,环境迫使她不得不回转(就如浪子,路15:14-20)。
l 听见了神的眷顾「眷顾」探望。神总会眷顾他的百姓(林前10:13),而听见神的事是人醒悟的开端。神常借着环境和人事物向人说话,只可惜人常不注意,也不能领会。拿俄米是在「摩押地」听见神的消息,可见传递有关神的信息不应只在教会中,而应该带到堕落之人所在的地方──例如家庭探访、利用电话关怀交通等。
2、转回的经过,7-9,7 于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8 拿俄米对两个儿妇说:“你们各人回娘家去吧,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像你们恩待已死的人与我一样!9 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于是拿俄米与她们亲嘴,她们就放声而哭,
l 离开所住的地方,7,人虽知道了神眷顾祂的百姓,但人若不「起行」──起来追求神的祝福,仍然得不到祝福。人虽有心追求主,但若仍旧留连,不肯「离开」世界(摩押地),也无法得到属灵的福气。人若要得着神的祝福,就必须「回」到原来合乎神心意的地方(犹大地),并且站稳在那个地位上。
l 劝儿妇各回娘家,8-9,「恩待」以怜悯、慈爱、信实善待对方。拿俄米说出这话,说明她总是以恩典来对待别人,她能为别人的利益着想,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这样的人才能获得别人的欣赏和爱戴。这也是神藉着拿俄米为媳妇的考虑和劝勉来考验她们:按她们看,往迦南地,生活一无倚靠,前途渺茫;若回娘家去,就是留在摩押地,则生活有保障,前途也比较稳妥。果然在考验面前,二个媳妇的选择截然不同!
二、俄珥巴的退后,10-14,10 说:“不然,我们必与你一同回你本国去。”11 拿俄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吧!为何要跟我去呢?我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12 我女儿们哪,回去吧!我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说我还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13 你们岂能等着他们长大呢?你们岂能等着他们不嫁别人呢?我女儿们哪,不要这样,我为你们的缘故甚是愁苦,因为耶和华伸手攻击我。”14 两个儿妇又放声而哭,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
「俄珥巴」原文:倔强,固执,转身,心怀二意; 起先愿与拿俄米同行,后又退后了。为什么会退后:
1.没有真实信仰。10。俄珥巴起初之所以要起行,仅仅是和婆婆有感情8/9,她并不认识婆婆所信的神。所以婆婆“不能”的事便使她后退11/13。我们信神,不能“信人”,那跟随“人”的,都是半路后退的(创13:1—罗得)。
2.看重实际环境,10-13,俄珥巴没有真实的信心,当听了人的话、人的意见,看这些实际环境确是如此,便起了退后的心。心怀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没有定见(雅1:8)。罗4:17-20——亚伯拉罕心意坚定。
3.缺乏舍弃精神,11-13,如果不顾一切跟随婆婆前行,就意味着面临“一生守寡”的境况,舍弃一生幸福。「还能生子作你们的丈夫吗?」按以色列人的古俗,如果一个人死后无嗣,他的兄弟便要娶这寡妇为妻,以便生子为他立后(创38:6-8),以后成为律法的明文(申25:5-10;太22:23-28),称为『利未拉特条例』。
三、路得坚定同行,15-18,15 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16 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7 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18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
「路得」原文:交通,朋友,友善,满意,玫瑰花,美丽。俄珥巴退后回去了,路得却仍能够坚定前行。为什么?
1.不看属世的环境,而重视属灵的前途。属世的环境是:可能一生守寡、受人讥笑、过没有依靠贫穷的生活。
2.不仅认识婆婆,更认识婆婆所信的神。拿俄米的善待媳妇使路得看见了神,她对待媳妇如同自己的女儿,并且一样对待两个媳妇,从没有偏心。所以路得愿意接受拿俄米的神为自己的神,并且愿意依靠这位神,可见平时生活中拿俄米就将神活出来了;今天在教会中,许多人只会传神的道,很少活出神自己来,故少有人受吸引而跟随神。
3.不仅看见属灵福份,还愿舍属地福份。路得当时的态度,是她一生的转折点。“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只有认识了神,而且不顾一切要信神的人,方能得到神的祝福。按律法她永不可进入神的会;但因着恩典,她列入耶稣基督的肉身家谱中,产生神命定的大卫王,进入了神的家。
4. 路得跟随的含意:不受同伴退后的影响,‘同行,同住,同国,同神,同死,同葬,定意’。从路得的话我们可以看出,她之定意跟随拿俄米,并不是出于一时感情的冲动,而是出于深思熟虑的结果,她知道她所要面临的将是怎样的境遇,但是她不以为苦,反而欢然面对。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这是信仰的抉择与宣告。表示她不会跟俄珥巴那样离开婆婆。
「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无论甚么艰难,都不能稍微移动她的脚步。
「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这句话表明她有受苦的心志,不管何种情况,她都愿跟随。
「你的国就是我的国,」原文[你的同胞就是我的同胞...」表示她不只愿意和自己民族的信仰割断关系,且决心成为以色列民一份子,事奉耶和华神。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说出信靠这位又真又活的神,一生持定祂,不再别有爱慕。
「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说出路得有必死的决心和忠心跟随,至死不渝的心志,就算有不测,她也甘愿与婆婆同往,寻求婆婆所信的神。
「定意」的字根有强壮、健硕、勇敢、警觉的意思。一切的试验和试探,都在于发掘人的存心如何;当心志一明,试验和试探都要消逝无踪。
四、路得同婆婆到达伯利恒,19-22,19 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她们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惊讶,妇女们说:“这是拿俄米吗?”20 拿俄米对他们说:“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就是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21 我满满地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地回来;耶和华降祸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22 拿俄米和她儿妇摩押女子路得,从摩押地回来到伯利恒,正是动手割大麦的时候。
这是信心选择的结果;「二人同行,」说出何等亲密的交通、友谊、扶持和引导。我们行走天路也需要属灵的同伴,要与那清心祷告主的人一同追求(提后2:22,传4:9-12)。
1.众人惊讶可以理解,19, 拿俄米去而复回,且带着路得回转,当然令人惊讶。他们惊讶拿俄米这么快失去了丈夫和儿子,他们也惊讶摩押人路得竟会跟随婆婆来到异乡。
2.拿俄米叹苦实不必,20-21,「全能者」原文就是『伊莱沙代』,即『母亲的胸怀』,指我们的神是全有全足全丰的神。母亲的胸怀是要把一切的丰富都带给她的儿女。所以「全能者」用来形容神是『完全足够』的。从拿俄米所说「我满满的出去」可以明白,他们离乡背井不是因为贫穷,乃是因为怕穷。人若离开了全能者这母亲的胸怀,必然在世界里尝尽苦味。但人既被神管教,当乐意顺服,因为神所爱的他必管教(来12:5-8)。管教是神驱使我们走向祂赐福旨意的途径,所以当感谢祂才对。可往往我们却总是只看表面的、暂时的苦难而叹息,没有看到以后的结局,神最终的旨意。
3.路得选择不会落空,22,既有信心选择,必然有所得着。所以路得不但到达伯利恒,而且正是割大麦的时候,即立刻看到神的供应。
第三段、路得顺从的榜样(2-3章)
路得既认识了神之民--她婆婆,又认识了神。她不但表现出坚决信靠的心,而且还表现出极端的顺服。她顺服婆婆替她的安排,顺服波阿斯的吩咐,实是顺服的模范。一个信心坚定的人,也必然是一个顺服神(藉着人)安排的人。
一、路得在生活的需求上顺服神 2:1-7, 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族中,有一个人名叫波阿斯,是个大财主;2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拿俄米说:“女儿啊,你只管去。”3 路得就去了,来到田间,在收割的人身后拾取麦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块田里。4 波阿斯正从伯利恒来,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他们回答说:“愿耶和华赐福与你!”5 波阿斯问监管收割的仆人说:“那是谁家的女子?”6 监管收割的仆人回答说:“是那摩押女子,跟随拿俄米从摩押地回来的,7 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她从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里坐一会儿,常在这里。”
路得来到伯利恒,按照以色列民典章所容许的,前去拾麦穗(申24:19),正巧到了波阿斯的田中。这样的巧合,正是神的引导,而且只有顺服神的引导,方能成就神旨。如果路得有自己主意,不顺服神的引导,也很可能没有后来的一切。「波阿斯」名字意思是在他那里有能力,迅速,活泼,敏捷;「大财主」意思是特别强壮、大有能力的丰富者,有地位的人,富裕的人。
1.顺服神引导,愿作卑微工作,1-3,路得来到以色列不是做好大的工作,而是做以色列最卑微的工作。因为在以色列,拾取麦穗是贫穷卑微人的工作。摩西的律法给予穷人拾穗的恩情,例如:收割者不能割尽田角,不可拾取遗落的穗,也不可回田里去取回忘记拿走的禾捆;这些是留给寄居的、孤儿或寡妇(利19:9;23:22;申24:19)。不过,并非所有地主都以恩慈对待那些有需要的人,因此路得才说:「我蒙谁的恩」,就在他的田里拾取麦穗。有些人以为信耶稣到教会就能干大事,因为他是有学问、是教师、干部等等,和别人不一样,这是错误的。「拾取麦穗」是一种卑微且辛苦的工作,并不是常人所乐意去作的;人若不能作好小事,也必不能成就大工。
路得说:「容我…去…」说明她是主动自愿的出去,可见她的信心是活泼的,对神的顺服是主动的。也说明路得在正当的事上,仍先征求婆婆的同意,她提供我们一个属灵的榜样:教会里的年轻领袖,遇事可以常常咨询属灵的前辈,他们有丰富的属灵经验。
「恰巧」,连同1:22的「正是」和2:4的「正从」,好像都是环境中的巧遇接二连三的发生在路得的身上,其实这一切的巧遇绝不是偶然的,都是神用祂手中的巧妙来引导她的(诗78:72)!是神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
2.顺服神引导,殷勤不懈作工,4-7,路得工作非常殷勤。“从早晨直到如今,…常在这儿”。这告诉我们,她具备了一个蒙恩的条件:殷勤。
2:4,「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从波阿斯和他仆人的对话,可见他们是敬畏神,并以神为生活和工作的中心的人。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乃是建立在「耶和华」的根基上,因此显得非常祥和愉快。今日教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也必须以基督为基础;切不可凭人的感情,更不应以利害为前提,如此才能在教会生活中显出同心合意的美好光景。
2:5,这里让我们看见路得必定有她出众吸引人的地方,以致波阿斯在田中众多的女子当中,一眼就看出她来。人是看外貌,但神是看内心;我们作工的心态是否有与常人有别,是敷衍塞责呢?还是忠心、殷勤、欢乐、感谢着作工呢?
2:6,表示她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可见路得的好行为,已经传遍伯利恒,否则以色列人很难接纳一个外邦的摩押女子。同样我们是世上的光,我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太5:14,16)。一个肯殷勤在小事上忠心事奉主的人,连其它的工人也看得出他真是不比寻常。
2:7,这告诉我们,她具备了一个蒙恩的条件:殷勤。路得要把握并使用每一分钟,以得着主自己的恩典。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我们支取神恩典的时候。我们所得的恩典有多少,就在于我们是否善于利用时间尽量多得恩典。一个真实事奉主的人,不但人看见他的时候作工,就是人看不见他的时候也作工,从早到晚不停的作工。
3.顺服神引导,承认不配得恩,7, 路得下到麦田工作时,非常谦卑知礼“请你容我…”。表示她以自己不配在这里,我们为主工作也是神给我们恩典,也当以自己为不配,而主的恩典却临到我们,所以我们应当更加殷勤为主做工,正如保罗:提前1:12-13。
4.顺服神引导,必蒙神的祝福,5-7,路得因神恩典来到麦田工作,且又尽上了本份,并以自己不配,这样的顺服必蒙神的祝福。田主波阿斯的询问便是祝福的开始。
二、路得顺从波阿斯吩咐(2:8-18)。8 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9 我的仆人在哪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10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11 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12 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13 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14 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15 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16 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17 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18 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
一个对神顺服的人,也能顺从人的吩咐,只要这吩咐不与所信仰的相违背(罗13:1)。无论旧约时代和新约时代都是如此,主耶稣作出最好榜样(太3:14-15)。有时神的嘱咐常藉人的吩咐而明告。
1.波阿斯的吩咐是愿望,8, “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波阿斯的意思是希望路得在他的田里工作,免得在别人的田里受人的欺负,或者在别人的田里拾不到这么多,因为他让仆人在捆里抽出些麦穗让她拾,所以他希望她留在他的田里。
2.波阿斯的吩咐是恩待,8-10,波阿斯将外人路得看为自家人,称她为“女儿”。“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你就跟着他们(仆人)去”。这是神藉人来恩待路得。主耶稣也恩待凡投靠他的人,必以他为“自家人”(弗2:19);得到尊重--“不可欺负你”;得到不当得恩典--“若渴了,就可以…喝仆人打来的水”。而路得一直不忘记自己是一个「外邦人」,所以即使是像『拾取麦穗』这样卑微的工作,也是因着『蒙恩』,是不配得的。同样我们本是外邦罪人,是地狱里的材料,是不配蒙恩的,然而却蒙了逾格的恩典。
3.波阿斯的吩咐是荫庇,11-12,波阿斯对路得所说的表明了神的赏赐“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赏赐」工价(包括工作的工价和信心的后果)。在属灵的意义上来说,表明神的荫庇,这是主对投靠他的人的赏赐。“照你所行”,她所行的是什么呢?她所行的就是“坚决的信神”,路得是因信得赏。「神的翅膀」把神形容为有翅膀是表示神的保护,描绘人之于神,如同小鹰在牠母亲的翅膀下寻求安全庇护。「满得祂的赏赐」指主那里是满的恩典,是丰丰富富的,是人所不能测度的(弗3:18-20)。
4.波阿斯的吩咐是安慰,13,路得来在田里拾取麦穗,她心里可能带着恐惧:自己是外地人,家里又遭神的管教惩罚,她可能想自己是一个不祥的人,可能周围的人不接纳她、鄙视她,甚至她想别人可能怀疑她会偷取麦穗。但神常藉人来安慰我们,虽然我们常是“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但主的安慰是超过给使女的。
5.波阿斯的吩咐是供应,14,波阿斯吩咐人供给路得饼等食物,使她饱足。神常藉人供给我们日常所需及属灵所需,不但使我们饱足,更使我们有余剩的能帮助别人。吃饱是为着工作:「她吃饱了,…她起来又拾取麦穗。」(14-15节)。现在有的教会整天光知道学习、查经。不知道为主作工,为主出去拾取麦穗、传福音。
6.波阿斯的吩咐是额外施恩,15-16,波阿斯对仆人的吩咐是破格的恩待路得。捆中的麦穗乃是别人劳苦的成果,只要我们肯殷勤作工,祂常让我们白白享受别人所劳苦的。我们有时常常在人前破例的得到“特殊的一份”,这不是说明我们有什么好,而是说明神特别的爱我们,使这一切临到我们。主常恩待我们,使我们同享别人工作所得之福(约4:38)。有时赏赐超过我们的工作(太20:11-15);赏赐是我们未曾想到的(林前2:9)。
7.因波阿斯的恩待,路得得以供应人,17-18,「一伊法,」约合22公升,是当时一个女子所能拿得动的份量。因波阿斯的恩待,路得非但自己饱足了,还有余粮带给拿俄米,神藉人给我们的,常超过我们所求(弗3:20)。我们来到主面前时,主总是照着我们各人的度量,使我们充充满满的满载而归。
三、路得顺从拿俄米的吩咐(2:19-3:5)。
1.拿俄米说明波阿斯为人(2:19-20)19 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作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作工。”20 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l 询问路得工作情况,19,「顾恤」关爱,照顾;「得福」得着神的临在、恩惠、和大能的保护。也许人看「拾取麦穗」算不得是工作,但是从拿俄米和路得的问答中,她们两个人都认为是「作工」;这给我们看见,工作不分大小,无论尊贵或卑贱,都是主量给我们的一份,所以都应当尽心竭力地去作。
l 不断恩待活人死人。20活人指拿俄米及路得,死人指拿俄米已死去的丈夫及儿子。虽然大麦的供应是对路得及拿俄米的立时恩典,但拿俄米也可能明白「赎业至亲」的律法终将实行,以致死人的名得以保存。
l 是一个至近的亲属:20赎业至亲,救赎者,意即『握有为我们救赎权利的一位』。例如:兄弟、叔伯、表兄弟等,他们负有双重的责任:A代赎回遗孀前夫的产业;B娶遗孀为妻,所生长子,归她前夫名下,承受所代为赎回的产业。利25:48/49。
拿俄米介绍波阿斯是蒙神赐福的人;是恩待活人、死人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这个介绍实是对神、对人和对自己的关系介绍。这个介绍也预表主是父神所喜悦的(太3:17);是恩待活人和死人的(帖前4:16-18,约5:25-29);主是我们至近的亲属(来2:10-11)。
2.拿俄米嘱咐不离开波阿斯田间(2:21-23)。21 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22 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23 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拿俄米嘱咐路得不离波阿斯田间是合乎波阿斯心愿,是符合路得作工的实情。传道人的教诲,必须符合主心意,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否则主不悦纳,实际运用上也行不通。我们在主的田中追求供应,应当竭力追求,不应当得到一点就自满自足、安于现状、不肯长进、以为得着了,已经完全了,乃是要竭力的追求,直到主再来(收完了大麦小麦)。
3.拿俄米嘱咐到波阿斯身旁(3:1-5)。1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对她说:“女儿啊,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吗?2 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族吗?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3 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4 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作的事。”5 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1)拿俄米为路得安排的原因:1/2使路得有安身之处(3:1-2)。她为什么不安排到别人那去?因波阿斯是她的至近亲属,她是按神的吩咐--律法的规定安排的。拿俄米的安排,对于在世为人,在属灵追求上都有意义。我们无论有什么安排和筹划都不能超乎神的话语以外。拿俄米完全是为着路得着想,在她的话中满了「为你....使你」的字句,她朝夕关心的是路得的前途。身为教会中带领的人,也应如此为别人的属灵好处着想。
根据当时的习俗,打禾场常是设在高丘上的一大片净光盘石之地。收割回来的禾捆,先平铺在打禾场上晒干,再用连枷来打,或让牛只等动物来踹(参申25:4)。有的在牛后边拖个木橇,下面装有铁球或石球。木橇从禾捆上拖过,麦穗受压而与麦秆脱离。巴勒斯坦地通常在下午和傍晚时分有西风从地中海吹来,麦农们会奋力的将混有碎秆、糠秕的谷粒,用禾叉迎风抛向空中,好让较轻的碎禾秆和糠秕被风吹往一边,较重的谷粒便掉回禾场上。簸过的麦穗,还要经过一道筛净的手续,最后只留下麦子。入夜后,这些麦子要有人看守。
2)拿俄米为路得安排的内容:
l 沐浴抹膏,换上衣服,3,这可能只是当时的一个风俗或者习惯,结婚或者订婚、见未婚夫之前都要沐浴、抹膏、更衣等。但给我们的教训是:信徒来到主的面前,当“沐浴”(祷告认罪,去掉身上污秽);“抹膏”被圣灵膏抹和充满;“换衣”(去掉旧人,穿上新人,西3:10)
l 看准处所,躺卧脚前,4,通常奴仆是躺在主人脚的对角位置。拿俄米要路得去躺在波阿斯的脚下,意思是教她要降卑自己,只求被收作婢女,在他脚前伺候。“看准处所”信徒在世为人当定睛在主身上,为主而活,作凡是能荣耀主的事;“躺卧在那里”安静在主脚前,赛30:15;
l 安静等候,他必指示,4,“他必告诉你所当做的事,”当我们以谦卑的心灵安静在主前,神的话语亮光、引导,就随之而来,使我们能被神使用,做当做的工。路10:38/42。
3)路得顺服了拿俄米的安排(3:5),对真理的顺服是信徒蒙福的秘诀,人若讲理由,看外在因素就不能顺服。
四、路得最完全的顺从(3:6-18),路得最完全的顺从,不仅是顺从婆婆,作一件未知后果的事,而且顺从波阿斯等待进入一个未知的家。
1.顺从拿俄米去作一件未知后果的事(3:6-11)。6 路得就下到场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里欢畅,就去睡在麦堆旁边,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9 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10 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11 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
1)路得顺从婆婆的安排,6-8,去波阿斯身旁,这是一件未知后果的事,不知是被羞辱还是得福份,路得不计后果顺从地去做了。信徒在世生活、行事、为人,也是当顺从圣灵引导而行,只要清楚是出于圣灵,也当不计后果去行。「躺在他的脚下」指降卑自己,按着主耶稣的脚踪,不顾一切的跟随主。路得躺卧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直到下半夜,这需要极大的忍耐和毅力。
2)路得向波阿斯的求告,9,“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娶我; “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这是路得求告的根据,波阿斯有责任赎回她的产业。路得的用语表明了她的谦卑和知理(懂得道理)。信徒在世为人也应谦卑和知礼。
3)路得得到肯定的回答,10-11,
l 赞赏,10,「恩,」不光是指蒙恩;这段经文原文的意思乃是指恩待的恩,是指给出去的恩典。「先前的恩,」指供养婆婆;「末后的恩,」指为婆家生子立后,使亡夫在产业上存名。「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这是赞许路得向波阿斯求婚,并非凭个人的意愿,而是按律法行事。很可能路得已接到一些少年人的提亲,但她一概拒绝,而一心要为亡夫的家实践她『生子存名』的责任,因此波阿斯才说她末后所给人的恩比先前更大。
l 安慰,11,「女儿阿,现在不要惧怕,」路得擅自躺在波阿斯的脚下,于礼有缺,难免心中忐忑,惊恐疑惧,势所必然。
l 答复,11,波阿斯肯定的回答,表明了路得因神而在人前蒙恩。信徒在人面前蒙恩都是因神的祝福,而非因自己的办法,才智和美丽。「贤德」贤慧,行事有能力和效率,品格高尚。波阿斯之所以给路得这样肯定的答复,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原因就是,路得因信靠神而表现出来的贤德。
2.顺从波阿斯等待进入一个未知的家(3:12-18)12 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13 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14 路得便在他脚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波阿斯说:“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场上来”;15 又对路得说:“打开你所披的外衣。”她打开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麦,帮她扛在肩上,她便进城去了。16 路得回到婆婆那里,婆婆说:“女儿啊,怎么样了?”路得就将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说了一遍,17 又说:“那人给了我六簸箕大麦,对我说:‘你不可空手回去见你的婆婆。’”18 婆婆说:“女儿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这事怎样成就,因为那人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
1)路得顺从波阿斯所说,12-13,等待“还有一个比我更近”的亲属。尽亲属本份,即娶她和为她赎回产业。这是一个未知的人,如果此人答应,路得就要进入一个未知的家,但路得顺从了,等待此人的回答。信徒在世常有些事是未知的事,要等待结果,但既有主答应“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我们就应等待。我们有主的应许,只管安然等候,毋需焦急忧虑。在属灵追求的事上,不是我们的挣扎努力,乃是完全的归依。
2)路得相信波阿斯所说,13-14,如果那人不肯尽亲属本份,自己必尽本份。路得相信了,所以她安然躺卧到天快亮时。神使我们在人前蒙恩,这恩典是稳固的,没有人能夺去的,所以我们应安然躺卧,因我们的主,他的恩典和旨意是没有后悔的(提后1:9)。
3)路得得到波阿斯实据,15-18,
l 得着实据,15,路得得到六簸箕大麦回去,这是神常给人恩典的外面实据。「六簸箕大麦,」原文并无『簸箕』二字。有说一簸箕约等于三分之一伊法。说明我们的主,不使人空手回去,仰望主的必不蒙羞愧。
l 述说经过,16-17,路得生命的长进,每一阶段都和拿俄米的交通有关;我们若与灵命成熟的圣徒有亲密的关系,我们属灵的光景也必然日益进步。
l 坚定信心,18,我们遇见重大难决的事时,有一个最大的通病,就是不能安坐等候。其实我们不需要焦急不安,也不需要我们来作什么事,只要我们专心仰望主,就要看见祂为我们所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波阿斯所预表的主是“今日不办成这事必不休息”的主,祂的心比我们更加迫切,祂所应许的他必成就。
在这一段中,我们看见路得所代表的信徒,经历又进深了一步,进到主的身旁,和主有心心相印的属灵交通,得知主的心意、性情,得到主的应许。
第四段、路得蒙福的结果(4:1-22)
一个信靠耶和华并极度顺从的女子,其结果必定是蒙福的。
一、波阿斯赎产业并娶路得为妻(4:1-10)。
根据以色列人的律法,死者至近亲属当赎回死者的产业(利25:25);死者无子,至近亲属当娶死者的妻,为死者生子立后(申25:5-6)。『城门口』是一个公开的地方,如同市集,以色列人的公共生活集中于此,他们在这里处理财产买卖和诉讼案件等(创廿三10;撒下十五2;王上廿二10;)。
1.那至近亲属不肯娶死者的妻(4:1-6),1 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2 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3 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4 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5 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是买;十节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6 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
l 恰巧某人经过,1,「恰巧,」表明这是出于神特意的安排。「某人,」这字原来是『不知名者』的意思。这字并非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本书作者为了不愿记录此人名字而用来代替的。
l 肯赎与不肯赎,2-5,长老是指上了年纪或长胡子的人。在旧约里,以色列人的长老常被选来处理一些人际问题(申21:18-21;25:7-9)。「十,」代表完全;拣选十长老,表明完全的见证。「卖」字在原文是完成式,可能指『已售』;但据第五节和第九节,也有可能拿俄米仍拥有一些土地,只是她明显的没有从中得着甚么收入,而现在因为贫穷,不得不卖地。按着当时犹太人的律法,波阿斯与那亲属都有合法的地位和权利来赎路得和她所失去的产业。从本处的对话来看,我们也不能否认,那位亲属有些心愿,至少在为她赎产业的事情上是没有问题的。
l 与我产业有碍,6,赎业至亲若只赎地而不娶死人的妻子,将来他自己的儿子还可以继承所买的产业;但若兼娶死人的妻子,则她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归死人名下)会继承那地,他的产业便会因买地而减少,故他说:「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
在预表上,表明律法不能赎回人类所“失”的基业(因人不能完全遵守律法),也不能给予人类以“生命”(生子立后);但波阿斯所预表的主耶稣可以作到律法所不能作的。人即使把律法行得再好,也只能「赎地」(田园之福),但不能「赎人」(意指赐人生命)。
2.波阿斯肯赎产业并娶路得为妻(4:7-10)。是合法的手续。7 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8 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9 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10 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
l 得着赎买的权柄,7-8,脱鞋的习俗源于申命记25:5-10有类似的法律,说明这风俗习惯的另一种情形,即当一个弟兄执意不为哥哥的遗孀履行应尽的本份时所受的对待:『…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人若要放弃赎业的权利,就要脱鞋并将它交给意欲承接其权利的人,作为证据。但在写本书时,此一习俗已经过时了,故本节写道:「从前...」。
l 拥有赎买的见证,9-10,波阿斯做事没有给人留下任何话柄,他完全是照合法的手续行事。主耶稣也完全是凭着公义的手续「买了」我们和我们的产业,今后我们和我们的一切都属于祂,没有再反悔的余地。从这里可以看出:
(1)波阿斯和那人的不同:前者是「舍己」,后者是「为己」。主耶稣倒空自己好叫别人得到丰富,祂降卑自己好叫别人得以高升。
(2)波阿斯不怕娶了路得会对他的产业有碍,这是因他爱路得,愿意为她牺牲一切。主爱我们,甚至牺牲自己,为我们的缘故舍弃宝贵的生命!
(3)玛伦的名因波阿斯的救赎得以存留,这说出我们的生命因着主耶稣得以保存,不至于在生命册上被涂抹。
(4)一个甚么都没有的路得,借着和波阿斯联合,就甚么问题都解决了;所以我们若要解决人生一切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与主的生命联合。
二、路得得以进入波阿斯的家(4:11-12)。11 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12 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拉结和利亚是雅各的妻子,素为伯利恒人所尊敬,拉结就葬在伯利恒附近(创35:19-20;太2:16-18),而伯利恒人是利亚之子犹大的后裔。拉结和利亚为雅各建立了以色列家,后因着士师时代的荒凉,使这个家四分五裂。现在因着路得,以色列家重新被建立起来,到了大卫时这事完全实现出来。今天我们作的工作是建立还是拆毁呢?拉结利亚是比赛生孩子,用尽不同的方法生孩子(用风茄、用使女等办法),我们有没有想尽办法去传福音,比赛传福音,来建立神的国。
得名声:从大卫,从耶稣基督的身上可以看见,路得和波阿斯确实在伯利恒得了名声。
他玛的事迹见创38:24-30。他玛也是外邦女子,亦按『弟续兄孀』的风俗,和犹大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其后裔即整个犹大支派,波阿斯即属犹大支派之子孙。
路得因信和顺从,在神眼中看为宝贵,在世上蒙了大福,神使她进入波阿斯的家,为波阿斯的新妇,掌管波阿斯家的一切。这一婚姻是人所见证的(4:11);是神所祝福的(4:12)。从预表上来看,信徒因信靠和顺服,得了主的奖赏,得有份于主的国度(太7:21);与主同掌王权(启2:26-29)。
三、路得因而生下儿子俄备得(4:13-17)。13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14 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15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16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17 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l 耶和华使她怀孕,13,路得既以信心和顺服被神悦纳,所以神又赐给路得一个儿子俄备得,是大卫的祖父。神不但为路得建立家室,更使她成就了大卫的出生,并成就了主耶稣的家谱。而教会在地上的任务是「生儿子」,也就是结果子。但凭自己不能结果子,必须与主联合,就结果子更多(约15:5)。
l 今日没有撇下你,14,‘今日’与1:21的拿俄米叹苦成为对比,那时拿俄米早早的下结论,并没有等待最后的结局。我们往往在等候神的应许或侍奉果效的时候,也总是在半途下结论,没有用属灵的远见透视等候神的最后结局,就下结论以致叹息悲哀。「得名声」原文叫一个名字。
l 比七个儿子还好,15,「提起」更新,回归,复苏;「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原文的意思是:『他要做你生命的恢复者』。「奉养」供应食物;「好」美的,满意的,至善的。『七』是完全的数目;『七个儿子』代表神所祝福的完美家庭(撒上2:5;伯1:2)。妇女们说这话的意思是:只要有路得一人就足够了,不再需要别的人了。信徒在世只要信靠和顺服如路得,也必得今世和来世的福份。
l 作孩子的养母,16-17,有的解经家说「把孩子抱在怀中」是一种收养的仪式,故接下去说拿俄米作了孩子的养母。但「把孩子抱在怀中」也可以是一种亲热疼爱的表示。若从人的角度来看,拿俄米是根本不可能有这孩子的;但是希奇,现在拿俄米却抱着这孩子。这是整卷路得记的中心主题:从没有孩子到抱着孩子,从没有后裔到有了后裔。因为波阿斯是赎业至亲,而他买赎了所有属于以利米勒的东西(四9),又娶了拿俄米的儿媳路得为妻,所以可以说「拿俄米得孩子了。」
本段中我们可以看见路得的灵程进度:1章-路得至波阿斯的城中。2章-路得至波阿斯的田中。3章-路得至波阿斯的场中。4章-路得至波阿斯的家中。路得与波阿斯的距离越近,得着的越多:来到城里看见丰收的情景,1:22;来到田里,拾取麦穗,2:17;来到场上,得六簸箕大麦;来到家里,得波阿斯的一切。我们与主的关系越近,得着的越丰富!
四、路得按家谱是大卫曾祖母 18-22,18 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19 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20 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21 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22 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
按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却在这里插入这个家谱,看似毫无关联,似乎是多余的,但如果没有这个家谱,路得记就与士师记和撒母耳记挂接不上,这个家谱道出了本书的目的,叙述救恩延续的过程细节,讲说神藉一个外邦女子成就耶稣基督的血脉。借此告诉我们,耶稣基督的救恩不单是犹太人的,也是外邦人的。
l 法勒斯是犹大和他的儿媳他玛乱伦所生的儿子(创卅八12~30)。希斯仑是雅各家族下到埃及的其中一员(创四十六12)。「法勒斯」突破;「希斯仑」兴盛的,丰盛的。‘法勒斯生希斯仑’灵训:我们若能在这人欲横流的世界里有所『突破』,不跟世人同流合污,就必在灵命上大大的『兴盛』。
l 兰又名亚兰(代上二9;太一3)。亚米拿达是亚伦的岳父(出六23)。「兰」升高,强壮;「亚米拿达」我的百姓是丰富的。兰生亚米拿达灵训:我们若能在神面前有丰盛的属灵生命,就会在人面前被神升高,且显得强壮;这样的人,要被称为『神丰富的子民』。
l 拿顺是犹大支派的一个族长或首领(民一7;七12;十14)。撒门极可能是约书亚所派两名探子之一,后娶妓女喇合(书六23;太一5)。「拿顺」吸引人的,迷人的;「撒门」荫蔽,高台。“拿顺生撒门”灵意:我们若能在人面前做『神丰富的子民』,自然就会『吸引人』到神的跟前来,带人一同享受祂『高处』的『荫蔽』。
l 按理俄备得不应列在波阿斯的家谱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后代。作者故意这样编排,可能要指出大卫的曾祖母为外邦女子。「波阿斯」能力(二1);「俄备得」敬拜,仆人,服事。“波阿斯生俄备得”灵意:我们若能享受神『高处』的『荫蔽』,就必产生真实属灵的『能力』,并带进真实的『服事』与『敬拜』。
l 「耶西」坚定,坚强,富足的;「大卫」神所心爱的,合神心意的。“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之灵意:我们若能向神献上真实的『服事』与『敬拜』,就必有『坚定』且『富足』的信心和生命;这样的人,乃是『合神心意』、『神所心爱』的人。
l 此处家谱从法勒斯到大卫共有十代,但时间长达约九百年,很可能特意漏记其中数代,使此家谱刚好『十』代,且分成两个五代──从法勒斯至拿顺共有五代,系属于寄居在埃及时代;从撒门至大卫又有五代,则属于出埃及后时代。如此,整个家谱显出完美(『十』在圣经中象征人的完全)且对称的结构。
l 这里不断的提到“生”,而我们回顾第一章提到了两次“死”,从这里我们看见当人离开神的时候就只有死,当人愿意接近并进入神的家,其结局就是生。当我们与主联合时我们就能带来生命,结出更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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