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的八美—古、深、雅、健、瑰、奇、精、宏

教育

 

作者:赵家珍


  中国现有四百多种乐器,为这些乐器谱写的乐曲数以万计,何以只有古琴独获此殊荣?这要从古琴所独有的文化特征和社会功能等方面寻找答案,全面阐述需要写很多本书,简单说,可以概括为古深雅健瑰奇精宏八个字。


  一、古


  古琴文化源远流长。我国古籍中许多关于古琴起源和发展的记载,考古工作者不断发现的地下埋藏的春秋战国秦汉时期古琴实物和全国各地博物馆收藏的至今尚能用于演奏的千多年前的唐宋古琴,雄辩地证明我国古琴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形制最完善的弦乐器。我国古代琴学专著《太古遗音》、《上古琴论》都认为是伏羲始制琴,而汉代桓谭《新论》、许慎《说文解字》则认为是神农,还有说是黄帝、尧、舜作琴,这些记载虽然有歧义,但都有一定依据。因为一切事物都是从无到有,由简到繁,由粗朴到精致的,古琴也是如此。我国先民由野蛮进入文明的人文鼻祖伏羲创制简单的弦琴,其后继者逐步完善是合乎历史逻辑的。根据《尚书》、《诗经》、《礼记》,古琴至少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是可断言的。


  三千多年来,历代文人对古琴倾注了无量才智与心血,创造了无比丰富的琴歌、琴曲、琴谱、琴艺、琴论、琴器、琴道,形成了一套博大精深的琴学文化系统。这个系统为世界贡献了华夏几千年杰出人物思想感情、精神风貌的三千多首古琴曲以及与之相关的大量论述和诗篇,贡献了世界上最早的音乐理论专著《乐记》,最早的乐律数学《管子·地员篇》;管子提出“三分损益法”比希腊毕达哥拉斯大约早150年;贡献了世界第一部琴史专著朱长文《琴史》;贡献了世界最古老琴谱南北朝梁代丘明《碣石调·幽兰》;贡献了世界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朱载育1584年算出,比1691年德国魏克迈斯特早107年。这些古琴文化史实有力地驳斥了西方某些“学者”“中国音乐源于西方”的偏见;充分说明中华文化的早发性和领先性。我国古琴是世界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对全人类精神文化宝贵财富的伟大贡献。


  二、深


  古琴之深有两方面涵义。一是深厚的文化内涵,二是深远的艺术意境。现先说第一点:古琴文化内涵博大精深,与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政治、教育、伦理、哲学、美学、文学、艺术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承载了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中国现存最早的典籍《尚书》中的《尧典》、《舜典》、《益稷》等篇章中明确记载了尧舜时代琴瑟及其理论形态——音律在国家大事和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尚书·益稷》记载舜帝说“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以考察国家治乱,这里所谓“五声”,就是古琴一至五弦所发出的宫商角徵羽五声,六律,就是古琴乐律(六律六吕)的简称,而六律之首的黄钟,亦即古琴上由八十一丝制成的第一弦(黄钟宫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黄钟为基准,按照“三分损益法”,可以产生五声、二变、十二律(即六律、六吕)。故说黄钟为乐律的根本;又《尚书·尧典》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反映了中国在远古时代通过观察天象制定历、律(即历法和乐律),并且以乐律的标准音来统一社会生活中处处遇到的度量衡。关于历律以后再说,现先讲同律度量衡,古琴第一弦(黄钟宫)丝数为9的乘方(81),而竹管黄钟的长度则是9寸(径三分),为什么黄钟及宫音之数都是9,据宋代蔡沈《律吕新书》说:“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十,其一、三、五、七、九为阳,九者阳之成也。……黄钟者阳声之始,阳气之动也,故数为九。”以黄钟定度量衡之法为:


  度:黄钟之管长九寸,分作九十段,每段为一分,按十递进为寸、尺、引。


  至于乐律和历法,我国古代将一年分为十二个月和乐音一均(八度)分为十二律紧密联系。黄帝命伶伦伐竹制为十二律管埋地以候十二月之气,葭灰实管口,某月气至则灰飞管空,称为律中。《国语》载:“伶州鸠曰:琴瑟尚宫……以遂八风,于是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次序,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疲,故曰乐正。……律所以立均出度也。……成于十二,天之道也。”《礼记》《吕氏春秋》具体说明十二月气候合十二律如下:


  月份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候气律名


  太族


  夹钟


  姑洗


  仲吕


  蕤宾


  林钟


  夷则


  南吕


  无射


  应钟


  黄钟


  大吕


  古人记月份,写文章常不写数字某月,而写律名,如欧阳修《秋声赋》“夷则为七月之律”,中国过去以农立国,十二律表明季节气候变化、农事生产应作何种活动,古代司农与授时官员使用律名比数字月份更普遍。由此可见,使用十二律的古琴与古代人民生产生活无处不紧相联系。除上述制度文化外,古琴还与数千年来文人精神文化血肉相连。“士无故不撤琴瑟”,琴的音乐神圣高雅、坦荡超逸,古人用它抒发情感,寄托理想,琴远远超越了音乐的意义,成为中国文化和理想人格的象征。儒家以“礼、乐、射、驭、书、数”六艺教育生徒,古琴是一项必修课,孔子自己刻苦认真学琴、弹琴,为后世立下了光辉榜样。孔子的众弟子,以及后世的文人如荀子、公孙尼子、庄子、列子、司马相如、刘向、桓谭、班固、王充、蔡邕、蔡琰、诸葛亮、周瑜、阮藉、阮咸、嵇康、葛洪、谢安、刘琨、刘勰、王维、孟浩然、李白、白居易、范仲淹、欧阳修、苏东坡、周敦颐、沈括、朱熹、陈亮、岳飞、文天祥、汪元量、耶律楚材、刘基、王阳明、李贽、王船山、谭嗣同、蔡锷等圣贤、哲士、英雄、文豪、伟人等都从古琴吸取了精神营养,又都向古琴大川贯注了涟漪清泉,使古琴成为最能代表和最能表现中国传统文化深层底蕴和神髓的载道之器。再说古琴音乐所表现的意境。古琴曲由于其作者的传统文化背境、中国文人的气质、乐器的形制、音色、乐曲题材、内涵、结构等因素,其风格趋向典雅,高尚、含蓄、古朴、静穆、抒情的审美意识。最能表达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深远意境。


  古琴要求创作主体对欣赏主体有“移情”之功(成连引导伯牙到海上感悟移情作水仙操而成天下妙手),移情即是将外在的物象世界置换为琴乐内的精神世界,要求达到古典诗词和元明山水画的写出胸中逸气的空灵意境。具体地说意境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意”,主要指艺术家的主观情感,如刘勰《文心雕龙》所说“神思”、王士祯的“神韵”、袁公安的“性灵”,是意境的主导方面;二是“境”,指外在的天地自然人间世象,即身外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意与境合即“神与物游”、“神用象通”、“心境交融”达到心与物、主与客统一,超越物质层面,“以虚涵实,实中见虚”,任想像力自由驰骋的精神境界。


  三、雅


  古琴之音被称为雅音,“雅之为言正也”,故称古琴之音为华夏正音。正音的标准何在?在合律学的要求。律学是对乐音结构数理关系之理论的研究,是研究音乐中用音的物理性质及其互关系的科学,是音乐理论的基础。我国古代“律吕”的概念是指整个音乐理论而言,如南宋蔡元定《律吕新书》,明朱载育《律吕精义》等。现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有三种乐律,即三分损益律、纯律、十二平均律。我国古琴因其理论的严密性与完整性,定弦是按三分损益律(即五度相生律),设定十三徵是用纯律,而演奏中用律的特殊性,古琴又可用十二平均律,故可以说:古琴是一琴可为三律准。


  三分损益律以黄钟为宫,定其数为81,由宫之数起始,以三分之一更相加减,即得其余四声,此五声相生法可考管子《地员篇》及史记《律书》等书。


  宫=81           三分损益得54为徵


  徵=81-81/3=54  三分益一得72为商


  商=54+54/3=72   三分损益得48为羽


  羽=72-72/3=48  三分益一得64为角


  角=48+48/3=64   以81为黄钟之数,按“三分损益法”可依次算出十二律之数,此宫、商、角、徵、羽之数就是古琴一、二、三、四、五弦丝数,此即古琴以三分损益法定弦。


  纯律是根据因泛音成立的三和弦而定律的一种律制。泛音即振动发声体(如琴弦)分段振动时所发生之音,原弦振动发生音时,除全体振动外,并同时分二段、三、四、五……段等而振动,这些分段振动各自发生比原音(全弦振动发生之音)为高的各种高度的音,构成了泛音列,如下:


  徽位


  空弦


  十三


  十二


  十一


  十


  九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按音纯长比


  1/1


  7/8


  5/6


  4/5


  3/4


  2/3


  3/5


  1/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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