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至今未愈的民主综合征

社会时政

        浏览大家目录,看到这样一个题目《民主诚可贵 自由价更高》。作为观念人,自然对观念有兴致,尤其有关自由民主,于是点开了它。

这是一篇书评,评论的是美国学者扎卡里亚的《自由的未来》。此书刚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没读过,也不知道。但看了书评,对该书的观点甚为欣赏。该书将世界各国政体以自由民主为坐标分作四类:

一 自由民主的政体

二 不自由的民主政体

三 不民主的自由政体

四 既不民主又不自由的政体

如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中间两种不自由的民主政体和不民主的自由政体,扎卡里亚认为后者比前者政治文明程度略高一筹。

我认同这样的判断,但我更愿意转换为这样一个话题:第四类政体在向第一类政体的转型中,如果自由与民主不可同时一蹴双就,那么二三两类政体作为路径选择,你倾向于哪一种?这问题并非无端,而是政治转型国家往往要面临的选择。在我个人的价值认同中,自由比民主更重要也更优先。因此,不民主的自由政体是我的选项,一个过渡性的选项。

不过,在我个人的语用中,不习惯说自由政体,而是立宪政体。因为自由不是政体,它只是一种用来描述个人权利不受强制的状态。如果把它政体化,合适的词是宪政(或法治)。因为只有后者才能有效地保障个人权利(此即西人常说:没有法治就没有自由);西儒哈耶克在《自由宪政原理》中亦说:剥离掉一切表层之后,自由主义就是宪政。这个用以保障人权的宪政,如果和民主合成一条裤子,当然是最好;但在体制双缺的情况下,应该先蹬哪条腿呢?

该书评之后,有这样一条读者评论:持作者论调的人很多,但问这些人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不民主,怎么实现自由?我没见有人能回答出来的。作者能回答吗……”这个问题有意思,潜台词显然是只有民主才能自由。自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国人就逐渐迷上了《新青年》的德先生,由此,后来很多人还患上了至今未愈的民主综合征。不但把所有的政治词汇用民主一个词打包,而且视它为解决一切政治问题的良方。

然而,该问题本身是有问题的,问题不在于不民主怎么实现自由;而是即使不民主,自由依然可以存在(当然现代极权除外)。自由有两种,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即使古老的专制社会,人们没有政治自由,但依然有较多的个人自由。个人的生命权利、财产权利、信仰权利、迁徙权利、私人结社权利等,由于它们并非传统专制的管辖对象,因而民众在这些方面事实上是自由的,尽管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比如被我们误称为封建社会的皇权社会,大体上就是一个自由社会;但它显然不是民主的。

另外,民主未必能带来自由,但它本身却是自由之一,即以上所说的政治自由。该项自由在于,每一个公民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它为宪法所规定并保护。因此,以民主为表征的自由是公民在私人领域之外的公共领域中的自由,它是古老的个人自由的扩展形态。我们把这种自由叫民主,但它本身不是民主带来的;而且在自由的菜单中,它位序在个人自由之后。

《自由的未来》所以重视不民主的自由政体,盖在于这种政体对公民来说,虽然缺乏政治自由即民主,但比政治权利更重要的个人权利尚能处于一种非强制的状态。比如,殖民地时代的香港,港人手中没有选票,但港人的生命、财产、信仰和司法救济等因其法治保障,一定程度上可保不受侵害。这是一个化约的比较,一个人手中的财产和选票,哪样更重要。这实际上就是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价值排序。不民主的自由政体,往往指那些没有选票的威权政体,它一般不主动侵害自由谱系中权重优先的个人自由,这就为后来必然到来的政治自由埋下了伏笔。

至于不自由的民主政体,最早的例子是古希腊雅典。公民们的确是有投票自由,统治权力的确也来自民众的票选。但,民众在有着甚至是狂热的公共生活的同时,却没有充分的个人生活的自由。不错,他们是主权者;但,他们的生活经常处在彼此监控的状态中。他们只能信仰公众普遍的信仰,不能拥有另外的个人信仰(想想苏格拉底的悲剧吧)。仅仅通过投票,一个人的财产就可以被剥夺,甚至生命被终止。由此可见,不自由的民主政体颠倒了不可颠倒的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关系。况且没有个人自由的政治自由,是建筑在沙滩上的自由。它之不可取,是它有可能反噬个人自由,甚至包括它自己。

自由与民主,或民主与宪政,到底先蹬哪条腿,这其实就是20世纪中国现代史的两种选择。20世纪初的清末君主专制,就类似于一个不民主但有一定自由的政体。只是民众的个人自由处于帝力于我何有哉的自发状态,缺乏制度保障。于是我们看到梁启超在那个时代的努力,他不是率先诉诸民主(在他看来,四万万人中只有一万人识字谈何民主),而是诉诸制度性地保障个人权利的宪政。于是便有了波澜壮阔的清末立宪运动。但,当时的孙中山却主张先蹬另外一条腿,即三民主义中的民权。在他看来过去是一个人做皇帝,民主则是要四万万人都来做皇帝(对民主的兴趣乃是对power的兴趣,正如对宪政的兴趣是对权力不信任的兴趣)。于是同盟会一再起义,辛亥革命发生,君主立宪夭折。

历史没有选择梁启超,选择的是孙中山。不过孙中山的三民主义首先推重的是民族,这才是当时排满的利器。民主真正成为吾族百年来的政治拜物教,乃是继孙而起的《新青年》。

 然而,根据我的阅读,《新青年》的民主是排斥宪政与法治的民主(可惜这里没有篇幅说明)。其危险在于,这位德先生的诉求如果实现,可以是真民主,更可以是假民主。但不论真假,这位德先生不会受法治的制约,因而是反宪政的。所以,它最终导往的路径,甚至未必能达到上文所指的第二种。


附注:
本文原标题《自由与民主,先蹬哪条腿》
作者:邵建    来源:腾讯·大家

文章评论

秋水

民主只是自由的维度之一,自由的价值更高也更优先。

中年的心

70多年前,罗隆基就说得明明白白:人权是国家存在的目的,法治是国家权力运行的规范,民主是国家议事的规则,而宪政则用法治与民主方式约束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三者统一于宪政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