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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论俗气》
读后感
钱钟书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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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找遍了化学书,在炭气、氧气以至于氯气之外,你看不到俗气的。这是比任何气体更稀淡、更微茫,超出于五官感觉之上的一种气体...读过钱钟书的人都会为他的睿智和幽默所折服,脍炙人口的小说、信手写来的随笔无不表现出作者对世事的洞明,于人生思虑之深广。“俗”本是人生平常事,由钱钟书先生说来却别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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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1910年11月21日—1998年12月19日),原名仰先,字哲良。后改名锺书,字默存,号槐聚。中国近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晓畅多种外文,包括英、法、德语,亦懂拉丁文、意文、希腊文、西班牙文等。深入研读过中国的史学、哲学、文学经典,同时不曾间断过对西方新旧文学、哲学、心理学等的阅览和研究,著有多部享有声誉的学术著作。其妻杨绛为翻译家、作家,女儿钱瑗为北京师范大学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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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俗气
 
  找遍了化学书,在炭气、氧气以至于氯气之外,你看不到俗气的。这是比任何气体更稀淡、更微茫,超出于五官感觉之上的一种气体,只有在文艺里和社交里才能碰见。文艺里和社交里还有许多旁的气也是化学所不谈的,例如寒酸气、泥土气。不过,这许多气都没有俗气那样难捉摸:因为它们本身虽然是超越感觉的,它们的名字却是藉感觉中的事物来比方着,象征着;每一个比喻或象征都无形中包含一个类比推理(analogy),所以,顾名思义,你还有线索可求。说到酸气,你立刻联想着山西或镇江的老醋;说起泥土气,你就记忆到夏雨初晴,青草池塘四周围氤氲着的气息。但是俗气呢?不幸的很,“气”已是够空虚的了,“俗”比“气”更抽象!所以,有亚尔特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先生的机伶,在《文学中之俗气》(Vulgarity in Literature)那本小册子里,他也不能抓住俗气,像孙行者抓住妖风一般,把鼻子来辨别滋味。
 
    赫胥黎先生以为俗气的标准是跟了社会阶级而变换的;下等社会认为美的,中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中等社会认为美的上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以此类推。又说:“俗气就是流露出来的一种下劣性”(vulgarity is a lowness that proclaims itself)。这上中下阶级想是依照知识程度来分的,每一个阶级又分好多层,上等之上,下等之下,还有阶级,大概相当于利馥丝(Q.D.Leavis)《小说与读者》(Fiction and the Reading Public)一书中高眉(highbrow)、平眉(middlebrow)、低眉(lowbrow)的分别;若说根椐银行存款的多少来判定阶级,赫胥黎先生断不至于那样势利的。
 
    俗气跟着社会阶级来变换的,不错!不过,赫胥黎先生的说法只让我们知道俗气产生的渊源(origin),没有说出俗气形成的性质(nature),只告诉我们怎么样有俗气,并没有讲清什么是俗气。“一种下劣性”是什么,我们根本就不懂;把它来解释俗气,真是ignotum per ignotius了。因此,我们的问题是:上等社会批评东西“甲”俗,中等社会批评东西“乙”俗,下等社会批评东西“丙”俗,(尽许此阶级认为俗的就是较下的阶级认为美的),它们批评为俗的东西虽不同,它们批评为俗是相同的,这个相同是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当一个上等社会的代表(typical)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一个中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和一个下等社会的代表人物看见他认为俗的事物时,他们三个人的心理反应或感想一定是相同的,否则决不会同声说:“俗!”这三个不同的事物中有什么相同的品质使这三个不同的人发生相同的感想?对于清洁成癖的人,天下没有一桩东西是不脏的;同样,俗的东西的多少也跟一个人的风雅的程度成为正比例,但是,不管他评为“俗”的东西的数量的大小,这许多东西里一定有一个像算学中的公因数(common factor),做他的批评的根椐。
 
    赫胥黎先生讨厌坡(Edgar Poe)的诗,说它好比戴满了钻戒的手,俗气迎人。这一个妙喻点醒我们不少。从有一等人的眼光看来,浓抹了胭脂的脸,向上翻的厚嘴唇,福尔斯大夫(Falstaff)的大肚子,西哈诺(Cyhano)的大鼻子,涕澌交流的感伤主义(sentimentality),柔软到挤得出水的男人,鸳鸯蝴蝶派的才情,苏东坡体的墨猪似的书法,乞斯透顿(Chesterton)的翻筋斗似的诡论(paradox),大块的四喜肉,还有——天呀!还有说不尽的etc.etc.,都跟戴满钻戒的手一般的俗。这形形色色的事物间有一个公共的成分——量的过度:钻戒戴在手上是极悦目的,但是十指尖尖都拶着钻戒,太多了,就俗了!胭脂擦在脸上是极助娇艳的,但是涂得仿佛火烧一样,太浓了,就俗了!肚子对于人体曲线美是大有贡献的,但是假使凸得像挂了布袋,太高了,就俗了!以此类推。同时我们胸中还潜伏一个道德观念:我们不赞成一切夸张和卖弄,一方面因为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另一方面也因为人家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来,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不管那桩事物确是在卖弄(像戴满钻戒的手)或是出于不得已(像大肚子)。因此,我们暂时的结论是:当一个人认为一桩东西为俗的时候,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这个人认为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too much of a good thing),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认为俗气。所以,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default),是正面的过失(fault)。骨瘦如柴的福尔摩斯是不会被评为俗的,肥头胖耳的福尔斯大夫便难说了。简单朴实的文笔,你至多觉得枯燥,不会嫌俗的,但是填砌着美丽词藻的嵌宝文章便有俗的可能。沉默冷静,不会应酬的人,你至多厌他呆板,偏是有说有笑,拍肩拉手的社交家顶容易变俗。雷诺尔慈(Joshua Reynolds)爵士论罗马宗和威尼斯宗两派绘画的优劣,也是一个佐证:轻描淡扫,注重风韵(nuance)的画是不会俗的,金碧辉煌,注重色相(couleur)的画就迹近卖弄,相形之下,有些俗气了。批评家对于他们认为“感伤主义”的作品,同声说“俗”,因为“感伤主义是对一桩事物过量的反映”(a response is sentimental if it is too great for the occasion)——这是瑞恰慈(I.A.Richards)先生的话,跟我们的理论不是一拍就合么?俗的意思是“通俗”,大凡通俗的东西都是数量多的,价钱贱的;照经济常识,东西的价值降贱,因为供过于求,所以,在一个人认为俗的事物中,一定有供过于求的成分——超过那个人所希望或愿意有的数量的成分。从“通俗”两个字,我们悟到俗气的第二个特点:俗的东西就是可以感动“大多数人”的东西--此地所谓“大多数人”带着一种谴责的意味,不仅指数量说,并且指品质说,是卡莱尔(Carlyle)所谓“不要崇拜大多数”(don’t worship the majority)的“大多数”,是易卜生(Ibsen)所谓“大多数永远是错误的”(a majority is always wrong)的“大多数”。
 
    综括以上来说,假使一个人批评一桩东西为“俗”,这个批评包含两个意义:(一)他认为这桩东西组织中某成分的量超过他心目中以为适当的量。(二)他认为这桩东西能感动的人数超过他自以为隶属着的阶级的人数。
 
    我们的结论并不跟赫胥黎先生的意见相反。事物本身无所谓雅俗,随观者而异,观者之所以异,由于智识程度或阶级之高下;Tout est relatif,是的!不过,不论它是什么东西,只要它被评为“俗”,不论你是什么阶级的人,只要你评它为“俗”,那末,你对它的心理反应逃不出上面的方式,Voila le seul principe absolu!
 
    我们的俗气说似乎此山潭野衲(Santayana)教授的也来得彻底。山潭野衲教授说俗气就是自相矛盾(innercontradiction),例如老太婆戴了金丝假发,垢腻的手戴满了珠宝,彼此间不能调和。对于这种理论,我们有两个批评,第一:照山潭野衲教授的说法,我们看见怪(grotesque)物时的感想,跟我们看见俗物时的感想,简直是一是二,没有分别了。把相矛盾的、不和谐的分子硬拼在一起,是我们认为怪相的造因,不是俗气的造因。假使我们觉得戴假发的老太婆或戴珠宝的脏手有俗气,我们并非为金丝发的浓厚跟老太婆的干瘪不配,我们只感到老太婆还妆着那许多如火如荼的头发,太过了,我们也并非为脏手跟珠宝不称,我们只是感到这样呕人的手还要妆饰,太不知量了,太过了。第二:山潭野衲教授的说法至多只能解释两个成分的相反(contrast)是俗气,不能解释为什么一个成分的增加(intensification)也是俗气,只能解释污秽的手戴满了珠宝(他自己的例)是俗,不能解释不污秽的手戴满了珠宝(赫胥黎的例)也是俗。当然,你可以说上面所举的各例也能用自相矛盾来解释的,譬如两颊施朱,本求美观,但是浓涂厚抹,求美而反得丑,那就是自相矛盾了。不过,我们进一步问,为什么求美而得丑呢?还不是因为胭脂擦得太过么?还不是须要我们的过量说来解释么?
 
    从求美而得丑,我们立刻想到求雅而得俗的矛盾现象——《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中杜慎卿所谓“雅的这样俗”,《随园诗话》所谓:“人但知满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满口不趋公卿之人更俗。”这种现象是起于不自然的装腔作势;俗人拼命学雅,结果还是俗。夏士烈德(Hazlitt)的俗气说便以此为根据的。夏士烈德以为一切天然的(natural)、自在的(spontaneous)东西都不会俗的,粗鲁(grossness)不是俗,愚陋(ignorance)不是俗,呆板(awkwardness)也不是俗,只有粗鲁而妆细腻,愚陋而妆聪明,呆板而妆伶俐才是俗气。所以俗人就是装模作样的人(The truly vulgar are the herd of pretenders to what is not natural to them)。这种说法也没有我们来的得彻底。照夏士烈德的理论,我们觉得一桩东西俗,是因为它的“妆”(affectation)。不过,我们何以知道它是“妆”呢?粗人妆细腻就是为了要遮盖他的粗,决不肯承认他的细腻是妆出来的。我们所以觉得他俗,觉得他“妆”,觉得他妆出来的细腻跟他本性的粗鲁相矛盾(innercontradiction),还是因为他的细腻得太过火了。天生细腻的人所随便做的事,学细的粗人做的特别小心,以引起人家的注意,证明他的不粗;而偏是人家注意到他的特别小心,便知道它的细腻是学来的,不是生就的。好比说外国话极好的人,往往比说那国话的土人更成语化(idiomatic),这一点过度的成语化反而证明他的非本国籍。一切妆腔都起于自卑心理(inferiority complex),知道自己比不上人,有意做出胜如人的样子,知道自己卑下,拼命妆着高出自己的样子,一举一动,都过于费力(over-emphasis),把外面的有余来掩饰里面的不足,诸葛亮的“空城记”就是一个好例,司马懿若懂得心解术,决不会上当,从诸葛亮过乎寻常的镇静,便看得出他的镇静是“妆”的,不是真的。所以,妆腔说也要以过量说为根椐的。我们上面说卖弄的所以俗,是在言过其实、表过其里,妆腔也是如此。《石林诗话》说郑谷的诗“格力适堪揭酒家壁,为市人书扇耳!天下事每患自以为工处,着力太过,何但诗也!”魏禧《与友论文书》道:“着佳言佳事太多,如市肆之列杂物,非不炫目,正嫌有市井气耳!”卖弄妆腔以及一切有“市井气”或俗气的事物就坏在“太过”、“太多”两点。A little more and how much it is!
 
    俗人并不反对风雅的,他们崇拜风雅,模仿风雅,自以为风雅。没有比“雅的这样俗”的人更雅了,他们偏是“雅的这样俗”;古代的Précieuses Ridicules,现代的Not-very-intelligentsia,都是此等人物。我们每一个人都免不了这种附庸风雅的习气。天下不愁没有雅人和俗人,只是没有俗得有勇气的人,甘心呼吸着市井气,甘心在伊壁鸠鲁(Epicurus)的猪圈里打滚,有胆量抬出俗气来跟风雅抵抗,仿佛魔鬼的反对上帝。有这个人么?我们应当像敬礼撒旦(Satan)一般的敬礼他。

  (原载《大公报》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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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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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钱钟书《论俗气》

  读钱钟书《论俗气》一文,精神如同沐浴,得以净化。
 
  文章开篇用亚尔特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关于俗气的议论,“俗气的标准是跟了社会阶级而变换的。下等社会认为美的,中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中等社会认为美的,上等社会认为俗不可耐”,“俗气就是流露出来的一种下劣性”,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对俗气产生反感。相信没有读者愿意做“俗气”和“下劣”的人。
 
  紧接着钱钟书指出,赫胥黎“上中下阶级是依照知识程度来分的,断不是根据银行存款的多少来判定阶级,”从而引导我们正确认识关于俗气的评判标准。
 
  但赫胥黎的说法没能解释清“什么是俗气”的问题。于是作者借用赫胥黎的比喻“俗气好比戴满了钻戒的手”引导我们思考,钻戒的确很美,但如果十个指头都戴满了钻戒,还美吗?至此,读者才算醒悟,但凡事物过量就是俗气。文章又举例“简单朴实的文笔,你至多觉得枯燥,不会嫌俗。但是填砌美丽词藻的嵌宝文章便有俗的可能。”还说,“沉默冷静、不会应酬的人,你至多觉得他呆板,偏是有说有笑、拍肩拉手的社交家容易变俗。”一切事物由于过量,言过其实、表过其里,因而俗气。
 
  作者认为俗气有两个特征。第一个,通俗的东西大都数量多,价钱贱。假如一个人认为俗的东西,定有“供大于求”的成分——超过这个人所希望和愿意有的数量。第二个,俗的东西能感动“大多数”人,感动的人数超过这个人所希望和愿意有的数量。两种过量就是俗气的特征。
 
  “什么才是脱俗?”文章后半部分,借用了夏士烈德(Hazlitt)的观点做了回答,“一切天然的、自在的东西都不会俗。”所谓俗人,就是那些“粗鲁而妆细腻,愚陋而妆聪明,呆板而妆伶俐,不自然的、装腔作势的人”。
 
  “俗气是怎样产生的?”文章结尾用“一切妆腔都源于自卑心理”入木三分地揭示出俗气的根源。再举“明知自己比不上人,却有意做出胜如人的样子;明知道自己卑下,却拼命装着高出自己的样子”,这是用外面的“有余”来掩饰里面的“不足”,是一个人不自信的表现。言过其实、表过其里,难免俗气。
 
  “如何免于俗气”,我从钱钟书的文章中得到不少启迪。俗不俗的标准,如果以金钱来界定,容易俗;以知识来界定,免生俗。夸张过量,容易俗;恰到好处,免生俗。言过其实,表过其里,容易俗;真实自然,不做作,免生俗。没有自信,容易俗;不亢不卑,免生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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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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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生活
 
  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按照惯例,钱钟书一生下来就过继给了伯父。他刚满周岁“抓周”,抓到一本书,因而取名为钟书。钟书四岁,伯父教他认字。六岁,送入秦氏小学,不到半年,因为一场病,伯父让他呆在家不再上学。后来进私塾,伯父又嫌不方便,干脆自己教钟书。上午伯父出去喝茶,给一铜板让他去买酥饼吃,给二铜板让他去看小人书。锺书经常跟伯父去伯母娘家,那有一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贪玩,耽误些功课;伯母娘家人都抽大烟,总是半夜吃夜餐,生活无规律。一回来,父亲见钟书染上许多坏毛病,大骂,但他总不当着其他孩子的面骂。钟书十一岁,考取东林小学,而伯父不久也去世了。尽管父亲负责他的学杂费,但其它开支无法弥补,没有作业本,他就用伯父曾钉起的旧本子;笔尖断了,他就把竹筷削尖替用。钟书十四岁考上桃坞中学,父亲在清华大学任教,对钟书的作文始终不满意,他从此用功读书,阅读了大量的书,渐渐地他可以代父亲写信、写诗,父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撰写围城
 
  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

  假使人生真是这样,那么,我们一大半作者只能算是书评家,具有书评家的本领,无须看得几页书,议论早已发了一大堆,书评一篇写完交卷。

  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觉得看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写书评或介绍。他们有一种业余消遣者的随便和从容,他们不慌不忙地浏览。每到有什么意见,他们随手在书边的空白上注几个字……

  这种零星随感并非他们对于整部书的结论。因为是随时批识,先后也许彼此矛盾,说话过火。他们也懒得去理会,反正是消遣,不像书评家负有指导读者、教训作者的重大使命。谁有能力和耐心做那些事呢?假使人生是一部大书,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钱钟书《写在人生边上》

钟情于书
 
  有外国记者曾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简直把钱钟书看作了中国文化的奇迹与象征。

  其实如果没有《围城》,也许多数人并不知道钱锺书,但知道的人中又有谁真正了解他和他的文字?有人甚至认定他是一个爱掉书袋的学究,或把他的绝俗看成老式的清高。

  然而面对《管锥编》却有人惊叹:“其内容之渊博,思路之开阔,联想之活泼,想象之奇特,实属人类罕见。一个人的大脑怎么可能记得古今中外如此浩瀚的内容?一个人的大脑怎么可能将广袤复杂的中西文化如此挥洒自如地连接和打通?”

  他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

  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惟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所有对钱钟书有一点点或更多了解的人们的共同心声。

  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也讨厌、憎恨别人拜访,客来常以病谢,积函多不作复。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便越加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钱钟书非故作高深,故弄玄虚,大学者惜时如金,不借口舌而扬名,不浪掷光阴于交游,此其一;甘于寂寞,不求闻达,此其二。胡思乱想是别人的事,于钱钟书却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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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第一才子
 
  钱钟书还是个幽默大师,他健谈善辩,口若悬河,舌璨莲花,隽思妙语,常常令人捧腹。钱氏的健谈雄辩大有孟子、韩愈遗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几乎无人不晓。俞平伯与钱钟书是文学研究所最为资深的两个学者,文研所内开会,俞平伯总是木讷寡言,独自抽烟,钱钟书则是纵声谈笑,议论风生,每每坐在一起,便构成了有趣的映照。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可称得上幽默大师的,除了鲁迅、梁实秋、老舍之外,就要推钱钟书了。《围城》的幽默更是中国现代小说中首屈一指的。如:

  学国文的人出洋“深造”,听来有些滑稽。事实上,惟有学中国文学的人非到外国留学不可。因为一切其他科目像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等等都是从外国灌输进来的,早巳洋气扑鼻;只有国文是国货土产,还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正好像中国官吏、商人在该国剥削来的钱要换外汇,才能保持国币的原来价值。

  像这类幽默的语言,在《围城》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短篇小说《猫》中写道:“李太太深知缺少这个丈夫不得;仿佛阿拉伯数码的零号,本身毫无价值,但是没有它,十百千万都不能成立。”甚至在《谈艺录》、《管锥编》等纯学术著作中也充满了机趣与幽默。1991年,全国十八家省级电视台联合拍摄《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要拍钱钟书,被他婉拒了,别人告诉他将要酬谢他钱,他淡谈一笑:“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东西吗?”

  因为才高一世,所以他也颇自负自诩,相当的“狂”。司马长风在《中国新文学史》中说他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两个“狂人”之一,钱钟书的狂,狂在才气,狂得汪洋恣肆,颇类古代庄生。他的堂弟曾说过,钱钟书少年时就狂得惊人,从小就不愿说赞扬别人的话,倒批评、挖苦、调侃过不少人,说话既刻薄,又俏皮,这脾气一直未改,这些被他批评的人中有的是他的同学友人,有的还是他的师长、前辈,像朱自清、周作人、冯友兰、赵万里、吴宓,甚至还包括他的父亲钱基博在内。上大学时他就敢挑剔博学的父亲的学问,断定父亲的学问“还不完备”。大学快毕业时,清华挽留他继续攻读西洋文学研究硕士学位,他曾说:“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其狂如此!

  他架子相当大,不愿拜访别人,更不拜访名人,他曾引杜于皇的话说:“即使司马迁、韩愈住隔壁,也恕不奉访!”无怪乎当年他父亲写信命他拜访章士钊,他也懒得理会,无动于衷,后来看到章氏《柳文载要》,他还为当年没有遵父命而感到庆幸呢!

个性乐观
 
  1966年,杨绛和钱钟书先后被打成“牛鬼蛇神”,双双接受“改造”。这对于有些人来说,简直是噩梦。但就是在那些苦难的日子里,钱钟书也保持着一份少有的幽默。比如被迫剃了“阴阳头”,别人会觉得受了莫大的侮辱,而钱钟书却说:“小时候老羡慕弟弟剃光头…….....果不其然,羡慕的事早晚会实现。”

还会迷恋钱吗
 
  1991年,全国18家省级电视台联合拍摄《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要拍钱钟书,被他婉拒。别人告诉他会有很多的酬金以及曝光率。他淡淡一笑:“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东西吗?

何必认识那下蛋的鸡呢
 
  很多人不远万里从各地甚至国外慕名来拜访钱钟书,而他却常常闭门谢客,避之不及。有位英国女士打电话说非常喜欢他写的文章,想到家中拜见作者。他在电话中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从不侧身大师之列
 
  文革后的学术界,对钱钟书的文学称颂日渐声高,然而钱钟书一如即往的平静安详。他谢绝一切记者和学者的见面,曾有人把他的行为误读为“自命清高”。但深知他的杨绛说:“他从不把自己侧身大师之列,他只是想安安心心,低调的做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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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自網絡 桂馥芬芳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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