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义而转:

个人日记

为正义而转:湖北公安县刑警罗超肇事逃逸 拒不认罪! 我叫刘刚,是2013年11月1日,湖北省公安县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受害者李喜珍的丈夫。现在我将此事向广大网友汇报,恳请您能帮助转载、关注、传播此事,让我这样的无辜平民百姓能看到沉冤得雪的希望!2013年11月1日晚8点40分左右,在公安县斗湖堤镇青年路武装部上堤坡处发生一起恶性驾车撞人逃逸案件。当时天下着朦朦雨,我妻子李喜珍从县实验中学接了我上初中的儿子回家,母子俩在青年路靠右边顺堤坡上行至半坡时,突然被后面疾驰而来的一辆小轿车撞倒。肇事车辆撞人后迅速逃逸,致使我妻子头部受重伤倒在泥泞的血泊中。十几分钟后,好心人报警,才被120救走。此案经交警部门日夜排查,通过监控视频,对此时行进在青年路的所有车辆进行跟踪对比,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与肇事者在肇事前共同在餐馆吃饭的同伴及其车辆也已查出。肇事车于11月7日已被县交警中队扣押。本来一起简单明了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如今却因为肇事者的特殊身份,变得复杂起来。该肇事车车主是原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罗先富,肇事逃逸者是其子、公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罗超。父子两代警察!罗先富更是曾担任过多处派出所所长,后又任交警大队教导员,在公安部门工作了一辈子。其在公安部门的关系网盘根错节,为了保他的儿子逃脱罪责,他四处活动,以致重要证人反口!并给办案警察层层设障,此案已拖了19天之久,嫌疑人至今仍未认罪。此案证据确凿,明眼人一看便知:一、当天晚上与肇事车主在肇事前一起在青年路宾融餐馆吃饭的人是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民警崔晓丽及其丈夫和友人。事发后,交警中队民警熊仕第一次找到崔晓丽询问时,她非常明确地说当时是罗超开着别克君威和他们一起吃的饭。饭后两辆车都各自掉头后还停在一起,罗的车掉头向青年路武装部上坡方向,崔的车与罗的车是反方向。上车后,双方还在车上交谈过(询问时我与熊仕警官在一起)。但是,等交警中队正式传讯证人崔晓丽时,她却含糊其辞,反口称不记得当时是谁,可见罗超及其父亲已跟其订立攻守同盟。二、肇事者罗超的口供全是编造的谎言:1. 11月1日晚他明明在青年路宾融餐馆进餐,然后开车从青年路武装部上坡,他却说当晚没去过青年路;2.他说晚上八点钟左右就开车回家了,但是在他住的小区阳光花园的监控视频中,从下午五点直至十一点都见不到他的车进入;3.他说他的车没有更换过前大灯总成,但根据交警部门请修车行家鉴定,车的大灯总成确已被更换,而且不是原厂大灯。经查4S店也确实没有换灯记录,很显然是肇事后心虚,在外面的修理厂私自更换的;4.他一口咬定此事与他无关,车的引擎盖上右方却有明显的人脑撞击浅凹痕,且痕迹位置与被害者的身高及撞击后头部落下的部位是一致的。 三、罗先富的这辆别克君威轿车经查实,至少有两套车牌。一套为套牌(假牌),湖南牌照,号码为湘J6LC22;另一套是其登记的真实号牌,号码为鄂DE8099。平时都是用套牌(假牌)。但事发后他们就换上了那套真牌照。这起案件本来证据确凿,铁板钉钉,虽然如今交警顶着巨大的压力,日夜加班,但至今却进展不大。究其原因,问题就在公安县公安部门个别领导。这件事,往轻里说,是碍于情面,不想得罪罗氏父子,让这起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严格地说,这是一起徇情枉法,包庇纵容犯罪分子,不顾百姓死活的恶性事件。这种案子,时间久了,证据逐渐灭失,证人间互相串供,让假口供更加完善,就真的永无真相大白的日子了!这段时间,我就如同生活在地狱里一般。妻子躺在重症监护室,直到现在仍然靠呼吸机供氧,靠营养液维持生命,凶多吉少。儿子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撞,心灵遭受巨大的创伤,我父母双亡,现在小孩都无人照料。我每天不是在医院就是在交警队,承受着有冤无处申和照顾妻子的双重巨大压力。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始终相信党、政府和公安机关,相信正义的力量是主流。罗氏父子及其庇护者之流只是跳梁小丑,假的就是假的,阴谋终究会被揭穿,犯罪分子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相信公安部门领导一定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以及八项规定的要求,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严格执法,伸张正义,查个水落石出,挖出警察队伍中那些丧尽天良的蛀虫!为一个活生生的35岁都不到的年轻生命伸冤!携子跪求:求广大网友帮帮我们! 刘刚 跪呈2013-11-19

文章评论

A淡淡半云烟

这个帖子在公安县微信朋友圈都在纷纷转发,因为小地方,多少都认得当事人,支持正义

A淡淡半云烟

父子两代JC,豪宅好车,靠工资收入买得起吗[/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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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e1000022[/em]

鲁若风

党啊党啊,我亲爱的党啊…你是得了啥绝症了?任凭善良的百姓受人欺凌而申诉 无门?眼瞅着王八蛋混谞事非而置若 罔闻?给百姓点想望吧!

雅墨

自己拿起刀去干他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