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爱,也乏味(雪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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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只有爱时,也乏味。 只天天腻在一起,单纯到只有爱情,三五日尚可,但时间长了,如饮那浓烈的茶,一定伤到肺伤到胃。太浓烈的爱情,来得快,一定去得也快,他和她是师生恋,他年过四十,把未来得及燃烧的青春重新在她的身体里再燃一次,而她才十九岁,只觉得与他在一起就是昏天黑地的好。 于是私奔。他说,我只要你。她说,我也只要你。 只要爱情就够了?私奔的火车上一路都粘得不能再粘,连空气都有了温度,但三五日之后,爱情凉淡下来,原来,只有爱情,也乏味。也孤单。也觉得没着没落。 爱到只剩下爱,一张嘴就是爱,全是这个人,全是这件事情,忽然就会无聊。爱情原来是有条件的,原来是和别的气氛在一起的,特别是人前,如果感觉到他们在相爱,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最爱的时候,当然要粘在一起。鱼一样,呼吸都是粘的。但日日这样,他和别的女人说了三句话,你给别的男人发了一个搞笑短信,然后大打出手,勃然大怒,吵嚷着不能罢休。吃醋是因为爱,转眼就和好,然后小心地哄着,哄来哄去,烦了,再哄,又烦如此反复,折腾这恼人的爱,有用么?事后想想,有些事情根本多余。 什么东西过分就会觉得无聊。 盐放多了,菜当然咸。最干净的爱情,一定清淡似水,应该浓烈时浓烈,应该清淡时就清淡。只剩下爱情,一定离分手很近了,因为再也没有别的话,有趣的爱情,是和趣味、气味、气场相互勾结的,比如两个人的共同爱好,哪怕一起爱上美食,其实最后拚的是生活习惯和灵魂距离,如果单纯色相吸引,爱情最难维持,时间最短的爱情一定是一见钟情,只凭貌相,那样的爱情过于单薄,连维持下去都要努力。最厚实的爱情,一定是踏实肯定,连缺点也要喜欢,连习惯都雷同,爱到忘记了爱是怎么回事,只记得他爱吃茴香馅,她爱穿安瑞井如果只为爱而爱,哪怕私奔到天涯,一定还要离散。 他有新欢,貌似从前初恋。有枯树发新芽的美意,似飞蛾一样扑上去,那时,疼亦是美的。新欢只是年轻,艳丽的美貌,花他的钱半丝不犹豫,他一次次索爱,问到底爱他什么?对方茫然,然后乖巧着:我觉得你长得好帅呀。他帅么?一米七,微胖,脖子还短粗,眼睛小,脸上有痣,等等。连他自己都不信。问妻,妻说,爱什么爱?我就知道得养好你的胃,你少喝酒,这汤,煲了三个小时了,里面有七种菌类,还有,你爱吃的胡萝卜牛肉馅饼,我晚上做。他这边听得心惊肉跳,只觉得有了爱会焕新颜,却原来更累更烦,他只想早早回家,喝一碗几十个小时炖的菌汤,吃那红红萝卜汁薄皮的饺子,只有爱的爱,貌似强大,实则空虚,已经架空了,还在哪说爱呀爱呀,他自己都不肯原谅自己。 总是会想起陆小曼来。过分的爱,透支了的爱,拚死拚活要这个爱,没有人比她的爱情更惊天动地,她时时想缠住她的摩,最后的结果当然不会好,他渴望自由,渴望飞翔,他们爱到疲倦,爱到忘记了时间和空间,最后都充满了厌倦感。上天给了小曼忘记的时间,徐志摩摔了下来,她用一生去追忆他,这样的爱情,就应该这样的结果绵绵不休地追忆,只有爱的生活,足够乏味。 一意孤行执著于一件事情,听起来动人,写起来,其实非常无聊,每天只谈爱情这件事情,沉溺在这个江湖里,早早晚晚会溺水,这一点,从徐志摩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证明。 爱情之外的东西其实更能打动人。有一位大师说如何画好画,最让人动容的一句话是:“没用的东西要多。”特别是你喜欢的,越没用的东西最后会变成有用。而爱情也一样吧?那爱情之外的边边角角,终能形成一个巨大保护网,顺利把爱情转化成亲情。亲情,那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管保兵来将当水来土淹。 看了一句话,颇有同感。 内衣穿得潦草的人,一定没有爱情。 刹那间怔住。内衣是检验爱情极为重要的一个硬性指标。有了爱情的女人,八九会跑到内衣店,这件带蕾丝,那件有流苏,现在的内衣也真是诱惑,足以颠倒众生的长相,一副抵死和身体缠绵的劲头儿,看着就心折了。 其实内衣是最隆重的开幕。爱情到一定程度会和身体有关,内衣是最后的面具,那一眼的惊艳,足以让人记一辈子。有人偏爱黑色,因为神秘而性感,也有人偏爱粉色,乖巧而色情,看重内衣的女人,一是因为爱情,二是因为自恋。但内衣潦草的女子,一般生活得踉跄头还未梳脸还未洗,哪里有时间去和内衣较劲,至于爱情,那更是奢侈品。 美食也是对胃的尊重。 内衣与美食,其实都是极端个人化的东西,但凡爱自己的人,一定爱内衣与美食。因为与别人无关。内衣好坏,大部分自己知道,有多少时间是为了取悦男人呢?多数时候,得独自眠餐独自行,而关于每餐粥每碗饭,连盛小咸菜都讲究器皿的人,完全是取悦自己的态度。说到底,还是想通想透了,这些事情只与自己有关,内衣好坏,自己知道,饭菜是否精致讲究,厨房知道,你知道。 有一个姐,远去海南开会,我笑言,回来后给你接风。她说,“不,我不去饭店吃饭,我想念厨房。”她是热爱厨房的女人,也是热爱内衣的女人,内衣只穿戴安芬,厨房里永远煲着汤,她洗了头,缠了发带,一个人包饺子,一个人也包七八种馅,面用芹菜汁和胡萝卜汁活的,红的红,绿的绿,小小饺子如鲜艳小鸽子,展翅欲飞似的,她的热爱生活,体现在每个细节上,连那放蒜泥的小碗亦是青花瓷,至于内衣,她说,为什么要潦草?取悦男人?不,取悦自己才重要。真爱你的男人,你穿不穿内衣并不重要。查尔斯曾经对米拉说,“我愿意你不穿胸罩,也心甘情愿当你的卫生棉。” 这话说得动天惊地。我听得心虚起来。热爱虚荣的人才会注重外表,而内衣从来是对自己的热爱与重视。或者,迷恋上一个男人才会爱上内衣。美食呢,若不厌其烦地陶醉其中,一定是不想亏待自己。有闲情把饺子包上十几种的人,形式上就隆重了,何况那饺子馅精细到让人乍舌。 我喜欢这种陶醉。忘我而忘形。最大的喜悦其实是和自己成为精神上相恋的人,谁可相依?当然是自己。 内衣为什么要潦草?一定要精致。别人看不到有什么关系?多数时候,是和自己缠绵呀。 一日三餐为什么要凑合?烟火生活才喜悦。当一个女人不再注重内衣时,一是无所谓了,二是根本不想再引起任何注意了,特别是男人的注意。当她再度重视起内衣时,两个原因最可能:一是觉得必须隆重对待自己,二是有了新爱情。我更喜欢第一个理由,隆重对待自己,那是真正懂得了生活之美。 就像在向晚的黄昏里,听着小曲儿,穿着碎花家居服,包着饺子,刚洗过的头发散发着淡淡的薄荷香,锅里煲着汤,新鲜猪蹄,加了大料、雕花酒、茴香、桂皮据说紧致皮肤,还吆五喝六去饭店吃饭?才不。一个人享受这美妙时光,喜欢就穿上美丽内衣,不喜欢就什么也不穿,光着脚,来回扭着细腰,怎么喜欢怎么来,想想就心动。如果为了那最干净最单纯的幸福活着,实在是人生最美妙的享受。 有女友,擅长收集内衣。我见过她几十款内衣,简直艳惊四座。问及,她说,收集不了爱情,那就收集内衣,内衣于我,就是贴身情人,想要什么样的就要什么样的,男人行吗?你看得上的,往往居高临下,你看不上的,根本不想理他。只有内衣,想要哪款贴着胸,它乖乖地就来了。 这种态度充满了暧昧与无奈。其实也是贪婪,好男人一个就够,何苦去收集?最好的爱情只能有一次。再重复自己都觉得腻味。 那最好的内衣呢?款式永远在更新,但你最爱的只有一款我偏爱黑色,黑色的神秘和孤单永远笼罩着我,特别是那种细细吊带的黑色蕾丝,我每次遇到,都会下手,一点也不迟疑。管它呢,自己喜欢就行了,自恋,有时虽然是自欺欺人,但总比连自己也不爱强。 这样一想,心里突然就温暖了。穿上最爱内衣,做上几个清爽小菜,然后喝些清酒,无事乱翻翻闲书,如果大雪天,就再唱上一小段,人生最美的刹那,无非如此,何需多求? 音乐:爱与不爱之间 图文:网络 编辑:山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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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朦胧(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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