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见闻

个人日记

 
        去年冬天儿子向移民局申请PR时却收到了限二十八天内离境的通知,理由是少了一张成绩单,怀疑课程没学完,解释没用,成绩单重新扫描也不行,我儿子一纸诉状把移民局告上法庭。当收到(法庭)交纳诉讼费的时候也收到了州政府把儿子作为引进海外人才的函件,最后作撤诉结案。
        同样,有一位学生在申请PR时被告知专业不对口,二十八天内离境,那位同学把移民局告上法庭,官司打到联邦法院,最终移民局败诉,还要赔偿学生损失。
        澳洲政府原来政策规定,子女取得PR后父母也可得到PR,不须另外收费,只按先后顺序排队即可,今年移民局取消了该政策,结果被人以不人道为由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移民局败诉。
        移民局作为政府的大部级单位,在当事人不请律师的情况下却屡诉屡败,这和澳洲政府宁负自己也决不负天下贤士的理念有关。这才有了如今的社会祥和,人心向归环境。这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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