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红树林》

个人日记

                                                                          /淡月秋婵

 

      对于莫言,也仅仅是认识不久吧,倒不是他获了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而是在一次白岩松访谈莫言节目中时认识的,当时白岩松正在说莫言赞美家乡的话,其中有一句说:“莫言描述家乡时用过‘家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当时听到这样的话,一愣,有这么赞美家乡的吗,后来才明白,有些作家赞美的都是光艳的一面,而在莫言的心里,家乡除了山清水秀为外,还有陋习、愚昧、无知的地方,所以当时用过这样“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字样,也许他想把所有(包括美好的,不美好的)真实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吧!随后才知道《红高梁》就是他写的,这就是莫言给我的第一印象。

    第一次手捧莫言的作品《红树林》,让我有一种期待,一种虔诚,一种尊重。
                                                                                  ——题记 
     【一】

 

    《红树林》应该是莫言最近的一部小说。我是第一次接触他的书,虽然以前看过电影《红高梁》,但是对于他的书却是第一次看。

    《红树林》主要运用象征手法,采用插叙的方法,主要讲述林岚和陈珍珠两个不同的女性,在对命运的安排下是如何做出选择的,前者是飞娥扑火自取灭亡,后者如珍珠美丽发光,林岚她作为南江市的市长在城市建设中面对权欲、钱欲、情欲的诱惑,以及她在救爱子大虎事件中表现出那些虚伪、腐败、龌龊的事作为伏笔,最终为了自己的自私、贪婪、情欲、纵欲被情梅竹马一身正气的马叔送到监狱里。陈珍珠本是一个渔家女子,只为能争更多的钱,进城打工,不想却遇到了公子哥大虎,在大虎等人的淫威、引诱下,却依然如莲花般出污泥而不染,心不为所动,被逼无奈,回到红树林与自己的恋人大同的身边,没想到在一天夜里被大虎二虎三虎人轮奸,而此时,珍珠的男友大同那隐藏在老实面孔下的贪婪无耻的丑陋心态,面对大虎的金钱引诱而心有所弃,珍珠身心俱疲,在一连串的打击下,用她的坚强在痛苦中倔强地活了下来,所以,此书的最终目的是作者告诉世人:人生最大的不幸不是命运的不公而是自身的放弃与堕落。
  
     当我看完最后一页的最后一句话:在满地的珍珠滚动声里,他说:其实,我一直爱着你! 
 

     合上书本,我在深深的沉思着,林岚为了这一句话,等了多少年,想了多少年,她一直不明白当初为什么马叔不留下她,即使她投怀送抱,他亦是不动心。只是没想到这一句话竟然是在她双手戴上那冰凉的手铐时,才真真切切地听到。可是,一切,一切都为时已晚,已经回不到过去了,正如那一杯红洒是如何也变不成葡萄的。
 

     那么请允许我拙劣的文字带大家走进《红树林》。


     【二】


    “那天深夜,她开车来到海边的秘密别墅。刚刚被暴雨冲洗过的路面泛着一片水光,路上空无一人,远处传来海水的咆哮声。她习惯赤着脚开快车,红色凌志好像一条发疯的鲨鱼向前冲刺,车轮溅起一片片水花……我低声地劝告着她”已拉开了故事的序幕。
 
      在故事第一章里告诉我们,林岚是一个爱珠如命的人,她爱护珍珠就像爱护自己的牙齿。而且林岚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尽管文中没有详细的告诉我们,但是从她的穿着上可以看到她独特的气质。她喜欢天蓝色的裙子、鞋子、提包、袜子,甚至内衣都是天蓝色的,可以说她是一个讲究品位的女人,又极其喜欢各式各样的珍珠,而且经常用珍珠养颜,做事干练利索,从这些描写中林岚应该是与从不同的女子,虽然年过不惑,却是风韵犹存。也可以看得出,在她的周围有很多男人都是仰慕她的。

      文中多是插叙手法,一段是正在发生的故事情节,一段是回忆性情节,这样相交相融,真是小说中别具一格的手法。书中采用了第一人称“我”。

 

     “我像影子一样追随着她,几十年如一日,我爱她,也恨她”。像“我”这个字眼在书中大量的出现。刚刚接触此书,对于第一人称的“我”不理解,不知这个“我”是谁,看的云里雾里的。“我”是谁?一直搞不懂这个我代表着是一个具体的人,还是一个灵魂,后来在剧情中慢慢地才发现,这个“”其实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林岚的另一个影子,也可以说是另一个她。这个“我”始终是站在暗算的,面对林岚做出的任何事,只能看着、想着却不能阻止林岚的任何行为,而且这个“我”,我本人认为是以一个男性的口吻写的。

    
      林岚是一个自恋的女人,也是一个贪婪的女人,她很爱自己也很恨自己,不过在欲望面前,她终是爱自己多些,所以才会一步步地走向深渊,不能自拨。
     
      林岚出身在一个干部家庭,从小生活在一个优渥的环境下,父亲是南江县县长,小时候的林岚就是漂亮美丽,几乎在南江县中学时,给金大川、马叔、钱良驹、李高潮他们几个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只是命运的安排,谁也不能扭转,谁也没有想到林岚会在父亲的安排下违心地嫁给了秦书记的傻儿子,想来当时也是因为政治的缘故吧!随着书页的翻动,可是更是没有想到的是,那个秦书记竟然在一个雨夜里占有了林岚的初夜,林岚的心里痛苦、无奈百种滋味杂陈,其实在感情的路上她也是一个受伤者,然,上天总是在关闭一扇门时,给她打开了一扇窗户,她在仕途上如是如鱼得水、一帆风顺,终于走上了市长的位置,若不是她的欲望太强,我想她会走的更好。可是,随着世态变异,人际关系的复杂,诱惑与无奈的逼迫,她的心灵却扭曲着,异化着,却成了“一个跟公公爬灰的女人,一个与鸭子泄淫的女人,一个跟害自己的男人通奸的女人”,随着她与秦书记生下的儿子大虎的种种劣纪、违法、犯案行为终于使林岚一步一步落到了阶下囚的地步。无比为她痛惜着! 


     林岚可以说曾经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从她中学的经历中可以看到她也是一个心灵美好的人,她的青春蓬勃盎然,很有正义感,看到马叔被金大川欺负时,也总在站在马叔的身旁,看到林岚的结局,我想起文中有关珍珠在植珠过程的描写:植珠开始了,植珠的女人们用拨鳃板拨开珍珠地鳃和足,用通道针在它们的身上戳出几个深深的洞,一般是三个洞,有时是两个洞,也有那些贪婪的女人在它们的身上戳出七八个洞,恨不得让它们满壳里都生出珍珠。从这几句话里,可以想象出珍珠的光茫也是在痛苦中历练出来的,就像美丽的蝴蝶,那是经过化蛹破茧而来的。文中还总结了一句话:珠贝痛苦的自救过程就是为人类孕育珍珠的过程,世界上多少美好的事物,都是痛苦的结晶。我感觉此句很好,专门用红笔划了横线。
 
     此时,小说讲到了第八章。

     林岚的贪欲不仅在肉体上,而且还表现在对那些美仑美奂的珍珠上,为官的贪性让我们也认识到官场的腐败。其中有一段描写,说是教委主任的妻子送林岚一条用九百九十九颗樱桃大小的珍珠串成的珠巾,那个女人很会送礼,对林岚说,别人送她一条假珠巾,工艺品,价值人民币五十元。但在林岚那慧眼下她知道,那珍珠的内蕴之光证明了这些东西是一件价值不菲的厚礼,而林岚对这那个女子很聪明的一笑,随即掏出一百元,并说:记住,你欠我五十元!这就样,一件宝物便轻松地纳入囊中,而且还留了退路。不得不佩服林岚的聪明,也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官场上那些贪污的技巧处理的巧妙。
 
    【三】 
     
     小说的特色,我认为就是在于叙述与倒插相结合之处,它没有其他小说那样环环相扣、情节跌宕,它主要体现在一种韵味上,看完后,你才能对莫言的这种写法由衷的佩服。


    文中另一个女主公陈珍珠,是在第七章才出现的。


    这是一个苦命的姑娘,她父亲当年为了采珍珠时被鲨鱼咬断了一条腿,与哑巴弟弟相依为命,她很美丽,文中是这样描珍珠的相貌,她进城打工时,穿着一身自家轧染的青花布缝成的衣服,衣服式样古典,上衣斜大襟,高领窄袖,裤子大裤脚,风吹如灌笼,脑后留一条大独辫,额前梳着一帘刘海,高鼻长嘴,双目如葡萄,一看就是一个清纯的女子,如莲花般素洁,让人看了就像赏一朵花似的,那是一种美。

    她是从红树林的渔村中走进现代城市中的,当看到她进城的样子,我就觉得像上遇了一阵清爽的风。 
    
     陈珍珠原本只是想进城打工,挣下钱和未婚夫大同结婚的,却不想进了城刚好在林岚的儿子大虎公司里上班,由于珍珠来自渔村美貌漂亮,她清纯的样子是大虎在都市里没有见过的。大虎作为高干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生活上极其奢靡、腐败。此时,他看见珍珠,就像平时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人偶尔来一盘清淡的醋溜豆芽也是无比的受用。可是陈珍珠性子很烈,没有把大虎放在眼里,拒绝了大虎,一心一意地想着渔村的未婚夫大同。
   
    只是这大同太不争气了,从开始种珍珠以来,好不容易种好的珍珠被人偷走了,进城找陈珍珠,却不想身上的钱被城里人骗走了,从这一系列的描写中,可以看出,大同虽然很想成功,却屡屡失败,所以狭隘的心胸渐渐地失去了平衡,为了有太多的钱可以和陈珍珠结婚,他明明知道大虎对珍珠是虎视眈眈,还是让陈珍珠回到大虎的公司上班。陈珍珠看到了大同内心的胆小,见钱眼开的样子,明白原来末婚夫那张看似老实的面孔下却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珍珠心里非常失望。
 
      陈珍珠的弟弟小海捞到一个巨大的黑蝶贝,无意得到了一枚罕见的黑珍珠。小海却遇到歹徒的绑架,念在林岚救了小海,为了感念命之恩,陈珍珠把黑珍珠献给了林岚,同时无奈地答应了嫁给大虎。在林岚组织举办的珍珠节上,陈珍珠如期担任了珍珠节的代言人,展现珍珠的美丽和光芒。

 
      在小说情节的构思上,让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会让陈珍珠这个美丽的女子遭遇三个坏虎的轮奸,也许这也正是作者通过这件事,告诉我们,一切都是在痛苦中完成的。就像那珠贝种植一样,需要经过千痛万苦,才能像珍珠璀璨夺目一般。


      陈珍珠最终得知是大虎等人轮奸了自己,最后离开了都市,回到了红树林见了万奶奶,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有的人自以为身子脏了,其实是她自己的心先脏了,只要你的心不脏,你也是干净的……所以,陈珍珠在经历了许多的挑战之后,她没有倒下,而是昂起了不屈的头。她在痛苦中成长了起来。于此看来,这样的写下去正是和林岚形成了不同的对比。
   
     文中,林岚是不幸的,陈珍珠也是不幸的,文中涉及的大虎与大同,都是经过了迷茫,走向了人生的深渊。看到人物结局时,我联想了贾平凹的《废都》,同样是被欲望掩埋的。小说中他们所过的生活何尝不是痛苦、无奈呢?每一个人的都有了不同的宿命,这也道出了世事沧桑,那些虚无飘缈的东西,那些欲望,都是一文不值,繁华散尽,一切如水。

       

     【四】 
      小说中,倒叙、插叙、回忆相互穿插,表面看上去似乎有些混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其实细想后,这样的手法表现出的是思路清晰,一气呵成,我想作者写的时候,也许是百味情感交织吧!只是为什么又命名为《红树林》,我认为,红树林树冠茂密,木古茎苍,根系发达,盘根交错,嶙峋如蛟,寓意为生命顽强,因为红树长到碗口粗需要五百年。

      没有看过莫言的小说,但侧面了解了一些,只是在看的时候,觉得作者善于运用比喻,而且出现了大量的生动比喻:轿车猛拐弯,如同卡通片里一匹莽撞的兽,夸张地急刹在别墅的大门口;她的哭声就像波浪,在墙上来来回回的碰撞着;她的眼圈发红,简直就是一条被逼到墙角的狗;花洒上残余的水像眼泪一样滴滴答答地落下来。等等,很多的比喻在文中出现,值得学习。

   
      还有一些觉得经典的句子,我个人认为最好的就是这一句:虚伪久了,也就自以为真诚了。

      读莫言的书不多,但是看过一些点评,我认为他写作的特点是用词犀利、大胆,张扬,露骨,本文中在描写那些欢爱场景时,用了很大胆的词和句,让人看后面红耳赤。本人认为他的写作风格,与中国所欣赏的那种含蓄、矜持之美,有着格格不入,不过也许正是因为他的写作风格和功力,才会让西方的人更为欣赏,因此拿到大奖吧!在此表示一下,此观点仅代表个人。
    

       当拿到莫言的《红树林》时,在他写的文集序言中,有我欣赏的地方,首先他个人的字写的不错,很秀气、工整、干净,而且是繁体字,完全与他本人长相不符。我摘抄一些,他写到:人走十里八里,可以努着劲儿,保持良好的姿态,做到一步也不歪斜,但走三百里,就任凭是铁打的汉子,也难确保没有一个歪脚印。写了几年的文章,可以抖擞着精神,保证篇篇都是精品,但写三十年,就难免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了。因些,编选这种总结性的文集,最大的羞愧就是面对着那些当初草率付梓,如今不堪入目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将这类文章剔除出去,但即是阶段性的全集,剔除出去又名实不副;当然也可以将不满意的文章大加删改,但如此又有不忠实自己的写作历史之弊。实事求是的说,我为年轻时的探索热情和挑战传统的勇气而自豪,同时也为因用力过猛所造成的偏差而遗憾。

图片
   


 
    

后记:所以,在这些序言中,感悟到,凡是不可要求过猛。写作更是,没必要保证篇篇精品,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文章评论

白狐老道

[em]e160[/em] [em]e163[/em] 很好的读感!学习了!祝你快乐!

淡雅

在你的文中了解红树林,有机会也看看!

梅之恋

婵儿辛苦了!看了一遍感觉意犹未尽,带回家慢慢赏读![em]e163[/em]

紫星

似乎自己也看了一遍。 好精彩

依依

对莫言本人,了解不多,对于他的作品,更是很少读,也谈不上喜欢。自他获得诺贝尔奖之后,曾努力尝试着去读他的文字,却总会不有控制地犯困---这是,这是在任何一次阅读中都没有出现过的现象,因此,得出结论,莫名的作品,依依确实提不起兴趣。 今日读姐姐的“走进《红枫林》”反倒能读懂几分,也许是因为姐姐透彻的分析与解说吧。 姐姐说,凡事不可要求过猛,尤其写作,真实就好。这一点,依依亦是非常赞同呢!姐姐的书法和文章,一直,一直都是依依的喜欢![em]e163[/em] [em]e121[/em]

默然

看来,你理解了莫言,也读懂了人生。

叶舞秋浅

看了你的介绍,我才明白我去年是读了着篇小说的,只是读了个开头和大概,没有你这样认真剖析,静下心来。觉得太过露骨大胆,不过仔细想来,还是有他的特点。语句新颖,用词独到,故事的发展精彩,还有他要表达的思想。都是深刻,要人觉醒的文字,有些话语确实值得读了又读。秋蝉的分析清楚,条理明了,赞。

魂断蓝桥

与我来说,已是不想阅读的人了。这是个忘记书本的年代,人们在追逐着名与利,为生活打拼,面对虚华浮躁,阅读似乎不再现实,网络中的光怪陆离全部取代了我们对书本的喜爱,秋蝉还能一如既往的埋头于文学实为罕见了,除了赞一个,我无话可说,也许,我也可以重拾旧爱,用书香燃起心中的梦想。

快乐每天

[em]e179[/em] 写的真好,不愿离开[em]e160[/em]

快乐鱼

妹妹说得很对,真情实感是最好。[em]e163[/em]

老大

艾呀不用再读了,一切尽收眼底,只是那滑历的词语,主人的描写还得去读,看了才知道这才叫读书[em]e183[/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