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的佛教第六十六问 第二部分
个人日记
66.和尚、尼姑、居士是什么?第二部分:在佛教的律制中,初出家的,叫作沙弥(意识是勤迦策励,息恶行慈),生年满二十岁,受了比丘戒,称为比丘(意识是乞士——上乞佛法,下乞饮食。中国人误传为[德比孔丘,故称比丘],那也是笑话)。受了比丘戒五年之内,不得做出家同道之师;五年之后,若已通晓戒律,始可以所学的特长做师,称为轨范师,梵语叫作阿闍黎耶,受人依止,教人习诵;到了十年之后,可做亲教师;到了二十年之后,称为上座;到了五十年以上,称为耆宿长老。可见,中国对和尚一词的运用,实在是不伦不类不和佛制的。[尼姑]一词,也是中国人的俗称,并不合乎佛制的要求,所谓尼姑,是指佛教的出家女性。本来,印度以尼(ni)音,代表女性,有最贵的意识,不限佛教的出家女性所专用。佛教的出家女性,小的叫沙弥尼,大的叫比丘尼,意识是女沙弥及女比丘。到了中国,每以未嫁的处女称为姑,故将佛教的沙弥尼及比丘尼称为尼姑,并没有侮辱的意识,所以在《传灯录》中,佛门大德尝以师姑称尼姑;但到明朝陶宗仪的《辍耕录》中,以尼姑列为三姑六婆之一,那就有轻贱的意识了。因此,晚近以来,尼姑姐妹们很不原意人家当面称她们为尼姑。根据梵文,尼即女音,加上姑字,即成女姑,以文训义,根本不通,女别于男,既有女姑,难道尚有男姑不成?如果一定要称为姑,那该有个比例:女道士称为道姑,打卦女称为卦姑,女比丘当称为佛姑;同时,耶教的女修士,中国人也该称她们为耶姑,否则,就有厚此薄彼之嫌了。[居士]一词,也非佛教的专有,在中国的《礼记》中就已有了[居士锦带]一语,那是指的为道为艺的处士,含有隐士的意义。在印度,居士也不是出于佛教所创,梵语称居士为[迦罗越],不论信不信佛教,凡是居家之士,便可称为居士。佛教对在家信徒尊称为居士的由来,大概是出源于《维摩经》,维摩诘共有四个尊称:<方便品>称为长者,<文殊问疾品>称为上人及大士,<菩萨品>等则称为居士。因据罗什、智者、玄奘等大师的解释,维摩诘是东方阿佛国的一生补处菩萨,示现在家相化度众生,所以用居士一词称在家的佛教徒,也含有尊为大菩萨的意味在内了。可见,一个名副其实的居士,便该是一位大乘的菩萨,绝不是带有灰色气氛的处士或隐士。然在《长阿含经》中,唯将四大阶段的第三阶级吠舍种称为居士,并将轮王的主藏(财货)大臣,称为居士宝,那么居士者,相当于商人、经理或者是实业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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