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的佛教第六十九问 第一部分

个人日记

 69.佛教有统一的行政组织吗?第一部分:在根本佛教的教团社会,乃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并没有主从及隶属的分限,大家在佛法的原则之下,人人平等,在佛法的范围之内,人人自主(自由作主),所以,纵然是创立佛教的释迦世尊,到了将入涅盘时,还对阿难尊者说:[如来不言我持于众,我摄于众。](《长阿含经.游行经之一》)佛陀往往要说:[我在僧中。]而不以领袖自居;佛陀自称是[法王],这个王字是[于法自在]的意识,不是统领的意识。因此,自有佛教开始,佛教就不曾有过政治形态的组织,佛教的僧团,没有上下阶级,无分大小类别,彼此都是一样,凡是四人以上的僧团活动,只有是遵循律制的,便算合法,一律受到尊重。即使甲僧团与乙僧团之间,由于意见不合而形成分裂,那也会受到佛陀的认可,比如在《五分律》卷二四,佛陀就说[敬待供养,悉应平等,所以者何?譬如真金,断为二段,不得有异。]因其二段都还是真金。从此可知,佛教的基本精神,并不是要求层层节制的严密组织。这与基督教的情形,适巧相反,基督教从《旧约》开始,便有着强烈的政治形态及政治意识,严密的组织与极权的统治,乃是基督教会的特色。正因如此,基督教的教会组织,既有深远的历史背景,他们自有超过佛教的统驭能力了。就以基督教新教的现状而言,虽也是派系林立,各不相干,但在同一个派系之下,他们仍有良好的组织。我们佛教,迄今为止,尚谈不上世界性的教会组织,即使同在一个国家之内,也有派系,各个派系之下,也不统一。尤其是中国的佛教,在历史上虽曾有过[僧官]的设置,但那是政府为了对于僧尼及教产的控制而设,它不是佛教本身的组织,如今虽有一个中国佛教会,下面设有各省各县市的分支会,但它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各寺产不属教会所有,各寺的寺职也不由教会调遣。因此,到一九六四年底的台湾,虽拥有六百万人以上信仰佛教,虽已占了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二,但却不能产生积极的力量,不能大举推进佛教事业的建设计划。反观台湾的天主教徒,只有二十六万五千余人,基督教徒也只有二十九万三千余人,他们的活动力,从表面看来,竟比佛教还大;本省仅仅四万人的回教徒,也比佛教更能受到政府的重视,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力量集中,佛教则各行其是!据世界性的统计,今日世界的各大宗教的人数比例:基督(包括新旧)教占第一位,共有九亿信徒;佛教占第二位,共有六亿信徒;伊斯兰教占第三,共有四亿五千万信徒;印度教占第四位,共有三亿八千万信徒;犹太教占第五位,共有五千万信徒(《狮子吼》三卷一〇期四页)。如果六亿佛教徒们团结合作,将为人间带来无限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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