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毒如蛇蝎的女人

个人日记


       《 社会与法》7月14日报道:年仅30,已有两次婚姻的女子杨小娟,与同样有过两次离异经历的王姓青年第三次结合。杨有两个女儿,男方有一3岁的儿子。平日,二人靠打工为生,每月收入不足3000元,虽生活较为拮据,但一家五口其乐融融。丈夫之子小勇虽然只有三岁,但很懂事,对杨小娟很亲热,口口声声叫其妈妈。邻居称母子关系也很好,旁人以为亲生。
       然而,称深爱丈夫的杨小娟,为了再与王某生一个儿子,却在一个下午,将王某3岁的儿子带到郊外推入河流中,将其溺死。尔后,又瞒着丈夫,到警方报案,称儿子失踪,还谎称此子为自己亲生。此外还编出许多谎言,试图将警方的侦查诱入歧途,而使自己得以蒙混过关。警方破案后,杨小娟归案受审,口口声声称:自己也是很爱小勇的,而溺死小勇,也是为了丈夫好。因为小勇有点语言障碍,想跟丈夫再要一个亲生的儿子,以报答丈夫对自己的深爱。杨还说,自己向来老实,善良,胆小,连只蚂蚁都不敢踩死。这次是一时糊涂才害死小勇的,事后自己也很后悔。
       纵观整个案情,可以说杨小娟是个极端自私、冷酷、残忍、狡猾的毒妇。为何如此说呢?且看以下分析:
       一、30岁,三次婚姻,前两次离异,难道与她自己的责任无关?
       二、杨自称深爱丈夫,而且向来善良,但却狠心地害死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儿子。难道这是爱的表现?是善良人之所为?
       三、小勇口口声声叫她妈妈,是何等的乖巧可爱。杨却狠心溺死他,若非蛇蝎心肠,定然难以下手。可见何等歹毒!
       四、在外人眼中,杨小娟为人善良,与小勇形同亲生母子;作案后又编出谎言蒙蔽警方,试图蒙混过关。岂不虚伪而且狡猾?

       古语道:“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迁”。看来,杨小娟如此的险恶,残忍,这与她没接受过多少文化教育,又无一个好的家庭环境与良好的家教,也是有着一定关系的。所以,古人重视“读书明理,修身齐家”,确是很有见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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