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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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八病,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
 八病之说,是针对齐粱体的五言诗中要避免的声律缺陷而言的。


  四声八病,是齐粱时期沈约、谢朓等提出的。四声,指平上去入
  四种声调。八病,是指诗歌创作中声韵搭配不当带来的八种弊病。八
  病之说,本着“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的原则,
  是针对齐粱体的五言诗中要避免的声律缺陷而言的。唐代近体诗是在
  齐粱体诗歌的基础上产生的,探讨八病与唐代近体诗的关系,对于诗
  律理论来说,很有必要。特别是在唐代格律诗成熟之后,再看齐粱时
  代的八病说,对它就会有一个更全面深刻的认识。

  八病包括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八
  种说法。八病之说,始见于唐.李延寿《南史.陆厥传》、唐.封演
  《封氏闻见记》等书。但对八病作具体解说的,还是日本和尚空海的
  《文镜秘府论》。据此书解释,八病中的前四病涉及四声,后四病与
  韵母、声母相关。下面分别叙之。

  平头。《文境秘府论》说:“平头诗者,五言第一字不得与第六
  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平头诗句如:“芳时淑气清,
  提壶台上倾。”“芳时”与“提壶”相对,同用平声,故为病句。近
  体诗中,若五言一联的第二字与第七字同一声调,就违背了平仄对立
  的原则,同样是诗病。但第一字与第六字都是可平可仄之处,此二字
  同声,却是律句允许的,不算作诗病。

  上尾。《文境秘府论》说:“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
  第十字同声。”上尾诗句如:“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楼”
  与“齐”相对,同用平声,故为病句。近体诗中,除首句入韵式外,
  其余各联,奇句的句脚均为仄声,偶句的句脚均为平声,根本没有同
  声的可能性。但在首句入韵式的首联中,出句必须与对句的尾字同声。
  这后一种情况《文境秘府论》也不认为是病,所谓“唯连韵者,非病
  也”。可见,在非押韵的诗句中,近体诗也是讲上尾的。

  蜂腰。《文境秘府论》说:“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
  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蜂腰诗句如:
  “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君”与“甘”同声,“独”与“饰”
  同声,故为病句。近体诗中,此种诗病,不会出现在五言的「平平平
  仄仄」和「仄仄仄平平」句式中,却在「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
  平」句式中出现,这都是两种常见的平仄句型。可见蜂腰之说,并没
  有被唐代格律诗所接受。

  鹤膝。《文境秘府论》说:“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
  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间粗,似鹤膝也。”鹤膝诗句如:“拨棹
  金陵渚,遵流背城阙。浪蹙飞船影,山挂垂轮月。”“渚”与“影”
  同声,故为病句。近体诗奇句句尾,只要求用仄声字,没有上去入的
  区分,并不认为鹤膝是一种病。尽管如此,不少诗人还是在每首诗的
  奇句句尾上采取四声递用,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唐人对齐粱诗律鹤膝病
  的尊重和沿承。

  大韵。《文境秘府论》说:“大韵诗者,五言诗若以‘新’为韵,
  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律’、‘邻’、‘身’、‘陈’等字。
  既同其类,名犯大韵。”“除非故作叠韵,此即不论。”这是说一联
  十个字中,除了叠韵字外,都不能用与句尾韵字相同韵部的字。大韵
  诗句如:“紫翮拂花树,黄鹂闲绿枝。”“鹂”与“枝”同为支韵,
  故犯病。这条规则的设立,是为了突出句尾韵字的音响效果。从声韵
  变化的角度上看,用意是好的,但如果每一首诗都要这样做,就未免
  太束缚思想了,所以不为唐代诗律取用。不过,唐代诗人还是在诗句
  中尽力避免或少犯大韵病,以求诗句音响的和谐动听。

  小韵。《文境秘府论》说:“小韵诗者,除韵以外,而有迭相犯
  者,名为犯小韵病也。”小韵诗句如:“搴帘出户望,霜花朝漾日”
  “望”与“漾”同为漾韵,故犯小韵病。这条诗病与大韵近同,不过
  要求更为严格,要在一联之中做到每个字都不同韵。这对于作诗来说,
  同样难以做到,因而不为近体诗取用。

  旁纽。《文境秘府论》写作傍纽,说:“傍纽诗者,五言诗一句
  之中有‘月’字,更不得安‘鱼’、‘元’、‘阮’‘愿’等字。此
  即双声,双声即犯傍纽。”病句如:“鱼游见风月,兽走畏伤蹄。”
  “鱼”与“月”同为双声字,故犯旁纽病。旁纽病,是在一联或一句
  之中不得用同韵母字的要求之外,进一步提出的一句之中不能用同声
  母字的规定。在诗作实践中,这一条同样也难以做到,故为近体诗律
  所不取。

  正纽。《文境秘府论》说:“正纽诗者,五言诗‘壬’、‘衽’
  ‘任’、‘人’四字为一纽。一句之中,如已有‘壬’字,更不得安
  ‘衽’、‘任’、‘人’等字。如此之类,名为犯正纽之病也。”“
  除非故作双声,下句复双声对,方得免正纽之病也。”正纽之病,是
  说一联十字之中,用了声调不同而声母相同的字。病句如:“我本汉
  家子,来嫁单于庭。”“家”与“嫁”声韵全同,尽管它们有平声与
  去声的不同,还是犯了正纽病。正纽的规则,可以视作对旁纽的补充,
  即使两字声调上有差异,也不能弥补它们所犯的双声病。这同样也不
  近情理,故为近体诗格律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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