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在不懂中

读书快乐

  这二年,从《月亮和六便士》和《生活在别处》开始,喜欢上了毛姆和米兰 昆德拉的作品。
    
  说实在的,由于对文学、绘画以及音乐等基本常识的匮乏,并不能完全了解和理解他们的作品中所表达的内容,但奇怪的是,与读其他书籍不同,就算是不太懂甚至是全然不懂,也还是能够饶有兴致地读下去,好象那样一种文字和语言方式本身就有着足以让人着迷的魔力。
    
  上周,读完《僧侣与哲学家》便立即捧起了米兰 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以前在许多地方看到这本书名,理所当然地将其想象成一本小说,所以在开篇“巴奴日不再引人发笑之日”中晕得一塌糊涂。
按着“老三篇”时间、地点、人物的套路,却怎么也不知场景是什么、作者想要说什么,只是跟着文字的节奏愉快地行进。终于在第二部分“圣伽尔塔的被阉之影”中的卡夫卡处慢慢明白了作者的所谓“遗嘱”和“背叛”,也慢慢咂巴出了点卡夫卡的味道(好几次试着翻开过卡夫卡的作品,无论是《变型记》中的那只虫子,还是《城堡》里的土地丈量员,都让我不知所云,且感觉不到毛姆或昆德拉文字本身的魅力,以至于记不得自己是不是硬着头皮看完过哪一个短篇。也因此而徘徊在对译者翻译水平和自已阅读能力的双重怀疑中。
    
  双休日,书看至一半,非常奇怪作为音乐盲的自己怎么会被第三部分“纪念斯特拉文斯基即席之作”打动,我不知道斯特拉文斯基是谁,雅内坎是谁,更不明白古老的复调和赋格艺术是怎样的一种表现方式,但却很愿意去想象并试着理解“将巴赫的《第四号简易赋格曲》演奏得比通常速度慢一倍,在这缓慢的流程中,整个意想不到的旋律之美一下子就显了出来” 的那样一种意境。
    
  在这一部分中,还心醉神迷在米兰 昆德拉对类似“心醉神迷”的描述中:心醉神迷的意思是处于“自我之外
,如同这个词的希腊语词源所说的,是从其原位中出来的行为。处于“自我之外”,并不意味着以一个梦想者的方式走出现在时,而逃逸在过去或未来之中。恰恰相反,出神是与现时瞬间绝对地视为同一,是对过去与未来的彻底遗忘。假如人们抹去未来与过去,现在的那一瞬间就处于空无的空间中,超然于生命及年代之外,超然于时间之外而独立于它(所以,人们可以把它与永恒相比,而这永恒也是时间的否定。)……生活,就是一种永恒的沉重努力,努力使自己不至于迷失方向,努力使自己在自我中,在原位中永远坚定地存在,只消从自我中抽离出来一上会儿时间,人们就触到死亡的范畴。
    
  除此之外,还有作者对爵士音乐和摇滚的对比,也同样让我在不懂的同时感到一种无比到位的痛快:在爵士音乐会上人们鼓掌。鼓掌是表示“我认认真真地听了,现在我要表示敬意。”而所谓的摇滚乐则改变了情景。重要的事实是,在摇滚乐音乐会中人们不鼓掌。要是鼓掌,要是由此给表演的人和听的人之间加上一段要命的距离,那简直就成了一种极为不恭的冒犯。在摇滚乐音乐会中,人们不是来评判的,不是来欣赏的,而是来投入音乐的,是来和乐手们一起喊的,是来和乐手们融为一体的;在这儿,人们寻找认同,而不是快乐;人们寻求感情的宣泄,而不是幸福。在这儿,人们心醉神迷
……这儿,人们不再是在小舞厅里,由音乐把一对对舞伴包围在他们间的亲密关系中;这儿,人们是在宽广的大厅里,在运动场上,彼此紧紧挤靠在一起;就算他们是在夜总会里伴着摇滚乐跳舞,那也没有一对对舞伴:每个人做着既属于他自己一个人也属于大家全体的动作。音乐将一个个的个体变成了唯一的集体;这里所谓的个人主义或享乐主义,只不过是我们这个想看到自己另一副面孔的时代(所有的时代想要的其实都一样)的一种自我蒙骗罢了。 
……                   ……
    
  我不懂复调和赋格,不懂爵士和摇滚,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这样的文字,这样的节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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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北方

“我不懂复调和赋格,不懂爵士和摇滚,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这样的文字,这样的节奏 。”[em]e100[/em]

依然

“我不懂复调和赋格,不懂爵士和摇滚,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这样的文字,这样的节奏 ”[em]e179[/em]

依然

对摇滚的这段描述读了两遍,因为我喜欢摇滚。[em]e100[/em]

归来的玛雅

好文章,我转了,我的文字,只能是文字,不成文章,请主人海涵!私自转了,我慢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