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回到从前。。。
个人日记
妥善安放,细心保存,
免我惊,免我苦,
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
他会来。。。。。。
-----灯火阑珊
记得杜拉斯说过一句话:“在18岁和25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18岁的时候就变老了。”曾经觉得一个女人说这句话充满凄凉,现在竟喜欢并理解了那份凄凉。
原来一个女人衰老的并不是容颜,而是心已苍老,不堪一击的苍老。
一个人,安静地看着外面下不完的雨,也许,这样的迷离的天气适合回忆吧。
倚靠在沙发上竟觉得有点凉,拿来小毯子索性躺下,打开手机,看看收藏的曲目按下黄绮珊的《如果再回到从前》,一层朦胧的柔雾在眉间环绕,闭上眼,在歌声中触摸似乎并不属于自己的曾经。。。。。。
从小就喜欢书法的行云流水,记得上小学二年级时老师就要求买毛笔和练字帖,我竟痴迷到在数学老师上课时还在底下画格子写字。
老师生气的收走了我的字帖本,还说一句:“看你平时挺文静,怎么上课也不专心听讲?”面对同学们幸灾乐祸的目光,我的脸都羞红了,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都未来得及写。
毛笔字没练出什么水平,但我对钢笔字也情有独钟,像《庞中华的钢笔诗歌字帖》也是在上课时偷偷练的,尤其喜欢用碳素墨水练出来的字看着漂亮,而且写出来的字水浸,日晒不褪色。
那时同学们都喜欢用便宜的蓝色墨水,但我就喜欢用上海墨水厂生产的比较贵些的碳素墨水。
也许受哥哥的影响吧,那时他已经读高中了,字写得漂亮,总是用碳素墨水,看多了,我也专一只用一种墨水,读五年级时老师还把我的作业放在操场上让同学们轮流学习欣赏,说干净,整洁。
其实现在想想也和一个人的性格有关。
特别是那支钢笔和普通的钢笔不一样,笔尖是微翘的,写出来的字有笔锋,写行书尤其飘逸。
在毛主席诞辰100周年时发行了一批钢笔书法纪念笔,就是电视上的那种钢笔,当我在商场里看见那支笔时是多么的惊喜啊。
尽管价格有点贵,但还是咬牙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心情也是超好,走在路上都想唱歌了,后来又慷慨买了一套《庞中华钢笔字帖速成教材》,心里乐开花了。
常说字是一个人的第二张脸,你不看人,只看字就可以测出一个人的性格和命运。
我是完美主义者,所以要求明白自己在没有出众的相貌时,但一定要有出众的字去征服别人。
因此,每次听见别人赞美我的字像男人的字刚劲有力而且飘逸时,心里总是一份窃喜,我终于征服了我自己,总觉得自恋无罪不能输给谁。
当身边的女友有的为了一个武汉市户口,或一套房子,或英俊的相貌而奔结婚去时,我心里就有个小小的秘密;我要的爱情与选择的条件无关,也可以没有面包,
但首先字一定要写得漂亮,而且超过我,不然他在我心中会遗憾的大打折扣的。
是的,你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了,一份意外,十份欣喜,万分惊喜。
知道吗?我为什么要在前面大篇幅的写我爱好书法的原因?
其实,只是为了遇见你,而埋下的伏笔。
因为喜欢看书,自然买的书籍比别人多,但是借出的也多,每个喜欢书籍的人大概都不喜欢借书给别人,仿佛据为己有才是对书籍最好的尊重,一个字;痴,所谓藏书怕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始终记得罗曼罗兰说的这句话。
当得知我的书籍被转手在另一位男生手上时,我有点生气,那天拉着好友没有预约的就来到了你的宿舍,当时敲门进去。
眼前的境况触动了我心底的柔软;一张大桌子,上面有一大瓶墨水,桌上是铺着你刚在报纸上写的毛笔字,字迹未干还飘着墨香,尽管不是在宣纸上写的,但还是可以看出你写字的功底,大气而不张扬,行云流水的飘逸。
而你只穿着一件白色背心,休闲短裤,手上握着一支中型毛笔,裸露的手臂上都有小汗珠渗出,额头上似乎也冒出不少细密的汗珠,床上放了不少报纸,还有写好了的。
看见我们进去,你热情的招呼我们坐下,还不好意思地说没事练练笔,因为喜欢所以总放不下,有空就喜欢写,当是一种娱乐。
客气的拿了书籍,我们就出门了,平时从未在意的一个人,因为一支会写字的毛笔就记在心里了,关上门的刹那也似乎带走了里面的一丝空气,丝丝缕缕就缠绕在我的慌乱的气息中。。。。。。
那天,不经意的翻阅你曾经赠给我的春节礼物---用毛笔写的赞美我的诗,“玉树琼花”在宣纸上还没泛黄,那些小诗句如某些熟悉的片段争先恐后的和我争宠,每个字的经络里还流淌着最初的心动。
爱,经过岁月的沉淀之后,似乎还在宣纸上微笑。
我问;这是曾经的你写的吗?你笑着说;就把它贴在客厅吧,让它一直见证我们爱的传奇。
我笑而不语。
你知道杯子的寓意是一辈子吗?我不知道。
你却在我的生日那天拉着我去武汉商场去买礼物,我拒绝了你选的礼物,最后在楚天广播电台的“花仙子”花店选了一对特别的杯子。
一只形状凹进去了,一只形状凸出来了,两只杯子靠在一起就拼成了一个爱心的形状,白色打底,红色的心里有“You和Me”,杯身底边写着“Made for each other”【天生一对】,看着很温暖。
十几年了,搬了几次家,这对杯子一直陪着我们,似乎是两只手一辈子牵着,分开就撕心裂肺般的回不到原点,连最初浪漫的心动也会在文字里遗憾,只能成为纪念爱情的标本。
曾经的温暖,似乎一夜之间被风吹散,就在不经意的瞬间,来不及记忆,更来不及挽留,已凝结成冰,等着你万般柔情去融化它,最初的心动已渐行渐远,细水长流的平淡也都输给了明媚的四季。
音乐还在流淌,看着默默无语的杯子,我多么想,把我深情的文字都装进去发酵,让爱的种子在里面生根发芽,等着流年拿出还会飘着墨香,你打开时,折叠的文字只有一句;
若我白发苍苍,容颜迟暮,你会不会,依旧如此,牵我双手,倾世温柔?
灯火阑珊 2014年 520 晚
文章评论
梦的花
浪漫的爱情,一辈子的幸福,祝福你。[em]e163[/em][em]e163[/em]
梦的花
文字和你的书法一样形如流水,一种温馨的美。晚安!
阳光落在谁指尖[拒聊]
一生只为你倾城,永远爱你![em]e163[/em][em]e178[/em]
。冰镇骆驼 。
感情的事,一说到点子上,就只剩下心痛。
【宁静】
为你的爱喝彩[em]e142[/em]
黑土
书法为媒,天作证,幸福生活常相伴。
错错
流年里,且行且珍惜,平淡是主旋律,牵着手一直走下去,就是幸福!
h
520的感慨,为何温柔的爱恋里会有一丝丝的。。。。。。
清风明月
祝福你,朋友,爱伴随一生~~
陌上轻烟
精致的女人永恒的爱,祝福!
克赛
心若在爱就在。
小手
哇————!
小手
有好几种惊叹都在我脑里同时出现。1.字写得那么好;2.情感细腻如新瓷;3.文笔婉转优美;4.读了那么多书;5.真诚得惊人……………………幸会!
清风一笑
阑珊友,你的文字丝丝入扣,直入心底。这样的情爱,我喜欢!悄悄地告诉你,上次我分组了特别好友,你名列其中。呵呵。
吴哥
再这么熬夜写作,就真回不到从前的美丽与曼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