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 雷锋和杨过
个人日记
甚么是雷锋精神?简而言之,一是勤俭节约,二是助人为乐。据说,雷锋叔叔生性节俭,衣服总是破了又补,补了又穿,从不浪费一针一线,而且雷锋为人特别热心,爱做好事又不留名,从军短短两年多却立了不少军功。
不错,雷锋是官方树立的典型,有正治包装,但不能排除现实中确实有雷锋这样的好人。仗义每多屠狗辈,许多小人物做了一辈子好人好事,只是未有报道,不见经传而已。
随着国人的钱袋子纷纷鼓胀起来,过分节俭已大可不必,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却仍然很有必要,雷锋精神仍然值得提倡。问题是,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成为雷锋精神的种子,新时代的雷锋,除了要有一副古道热肠,更要拥有深厚经济实力,无惧被人讹,更不怕别人告,否则行善不成,还随时可能破产兼入狱。
多年前南京有个叫做彭宇的小伙子,以为自己也能做雷锋,将一名跌倒在地的老妇扶起、送医院兼掏诊费,结果被告上法庭判赔钱,法官质疑他,如果不是肇事者,怎么会对跌倒老妇那么好?
彭宇案的意义在于,连堂堂法官大人都不相信世上真有活雷锋,做雷锋之难可想而知。打那以后,做好事被讹诈的多了,以致有「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之说,小朋友出门前家长千叮咛万嘱咐的口头禅就是「见到老人跌倒别扶」。北京市早前推出老人跌倒保险,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可惜的是,老人跌倒了有保险,道德跌倒了却扶不起。所以说,想学雷锋,先做富翁,如果没有中华首善陈光标的实力,名下的钞票不能堆成山,最好还是明智点,你不是学雷锋那块料。
四川公安在街头将一只流浪狗用铁叉击毙。流浪狗的主人是一个流浪汉。公安说要灭疯狗,而这只流浪狗盯着公安,眼神僵直,公安认定流浪狗有疯狗症,为「保障人民健康」,遂予以「严正」击杀。
流浪汉没有反抗,木无表情地看着忠心伴侣被「公权力」宣判死刑,就地正法。四周的人如常围观,也没有人敢制止。四川这个小地方,没有什么洋人。当日如果人群中有德国人、美国人、英国游客之类,大喝一声,用英语向中国公安「严正交涉」,则可能退让,一条中国流浪狗命,多半幸免于难。
事后网络开炸。许多喜爱动物的网民,微博声讨杀狗公安。但是,声讨仅限网络,这些八九十后的网民都明白,如果他们在现场,面对铁叉铁锤,棍棒交加而杀狗的公安,若敢抗议半句,变成聚众闹事,「维稳」之下,「天地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一九八九年有先例,照样关门打狗。
公开虐杀动物,中国旧时,应该哪个朝代都有,只是今日在动物、施暴者、围观的中国人民之间,少了另一种,叫做侠客。
「神鵰侠侣」曾经有过一匹马,「这马瘦得两肋尽凸,腿如枯柴,满身泥污杂着血渍斑斑鞭伤,还拖着一大车山柴,赶车的莽汉兀自嫌牠走得慢,不停挥鞭抽打」,这时杨过见到了,挺身喝止,向施暴的人大喊:「你再打马,我杀了你!」
杨过将小黄马救了出来。「神鵰侠侣」令人长在心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钟意,对于爱护生命的人,全书在许多感人的情节以外,唯此一人一马而已。
中国社会三千年都很暴虐,但只要有侠,像介入虐马的杨过,或拳打镇关西的鲁智深,在欺凌之下,尚有一点制衡。
今日大陆下一代网民说中国至今尚无「防止虐待动物法」,要求订立,他们年纪轻,不了解国情:中国正府绝对不会订立此法。即使有了「法」,亦可不依。缺少的不是什么「法」,而是在遍地刍狗和畜牲之外,缺少的是像杨过这样的「人」。
提倡学习雷锋做好人好事有用吗?倒不如强调学习杨过的侠义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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