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新提官员公开财产现任官员咋办?
个人日记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的三中全会《决定》解读文章《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指出,要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
这是否意味着,新提拔的官员,无论官职大小,都要一视同仁按规定全面公开财产?抑或只是针对职位较低的官员甚至只是针对新录用的公务员?更加令人好奇的是,要求新提拨的官员公开财产,现任在职的官员怎么办?是继续捂着盖着还是继续敛财掠夺?按说现任在职的官员早就应该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公开财产,没想到现任在职官员一直以来却很抵制很恐惧这样的制度出台,因而导致官员公开财产的制度千呼万唤仍然难以出台。
官员公开财产的阻力,完全来自于现任在职官员这个庞大的群体,这无非是因为涉及官员自身利益,对非法收入曝光或巨额财产的本能恐惧。以往不乏以个人名义自愿公开财产的官员,除了引发热议甚至被认为作秀之外,并没有真正推动官员公开财产的制度性建设。
官员公开财产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早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一种卓有成效的反腐举措。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入法。在这些国家,不管是通过竞选还是首长委任的政府官员,其个人财产信息是必须要公开的。官员的家庭财产,从政前后个人财产增长幅度的变化、增长渠道的变化,以及配偶、子女所从事的行业等等,也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然而在中国,公众要想知道官员财产,只有等到官员因腐败落马才有可能,前不久被判无期徒刑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就是典型。检察官指控从1986开始,到2011年东窗事发,刘志军利用担任从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到铁道部部长的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金钱及各类财物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此外,法院还公布了刘志军被追缴的惊人财产,包括房产374套,价值人民币超过8亿元,美元23万、欧元223万、加元15万、港元8千多万等;股票账户9个,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300万人民币的理财产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汽车16辆,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大的官员如此,小的官员也一样,11月29日,媒体报道东莞市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初步查明,东莞市厚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人大主席团副主席林伟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较早前,林伟忠曾遭网友举报称“身家保守估计过20亿”。一个小小的镇官,没有经商没有馈赠,如何获得20亿的财产?如果早一点推出官员公开财产的相当制度,刘志军、林伟忠这样的大小官员,也不至于一夜之间身家暴增。
现行体制的诡异之处是官员在位掌权时,从来不愿向公众公开财产,只有被抓被关被网络曝光之后公众才会知道一点点真相,如果让官员在职时年年都要详细公开财产,类似刘志军、林伟忠这样的大小官员也不至于一步沦落到犯罪的地步。实际上,让现任在职官员公开财产,是对现任在职官员的一种保护,也会让公众看到中央反腐动真格的决心。
官员公开财产已经讨论了20多年,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大大小小的官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在公众的沉默无奈中,许多官员拥有的财富早己呈爆炸式的在增长或者被大量转移到海外。残酷的现实一再提醒中央,现任在职官员的腐败已经远远超越公众的合理想象,官员公开财产的制度建设不能避重就轻一拖再拖,无论新老官员都要一视同仁全面公开财产,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恢复公众对反腐败以及廉政建设的信心。
蔡慎坤2013-12-01 06: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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