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可别“劫贫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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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张军瑜)

 

如果说征缴个税只是为了丰盈国库,那么起征点是越低越能达到目的;但如果征缴个税是为了减少收入差距,缩小地区和个人的社会差异的话,那么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并不能起到这一作用。甚至,由于富人更容易接近个税所充盈的国库,如此征收一不小心会成为“劫贫济富”。

3000
元月薪放到几年前,可能还是收入比较高的;但是这几年一方面是物价上涨,另一方面工资水平也在水涨船高,3000元的起征其实是把大部分的工薪阶层都给包括了进来。而如此月薪,很多时候也只是刚刚够维持基本生活而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大,而我国目前只占到6%左右,比例很低,起征点不能再提高了。”

对此我们还真不敢苟同。这样一个观点,既没有看到我们并不是发达国家的事实,也无视物价上涨的事实,更没有去分析发达国家税收用处的比例分成。

特别重要的是,这种观点完全回避了一个沉重的基本事实: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大部分个税来自于富人,而工薪阶层的份额只占5%,可是我国工薪阶层却承担了个税的50%!所以,这个专家的观点属于那种动不动就假装要和国际“接轨”,但其实是“卧轨”的看法和做法。

 

 

文章评论

园芳

[ft=,2,]中国的许多专家水平太低,也称不上什么专家,要么迎合一些人的指令和口味,要么心口开河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仅此而已。[/ft]

社青

[ft=,2,]符合让少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宗旨。[/ft]

天佑

关键是中国人太好打发

园芳

[ft=,2,]中国砖家的头脑没有长在自己身上,所以出一些怪招是在在理之中[/ft] [ft=,2,],见怪不怪了[/ft]

玉殿嫦娥

[B][ft=#ff00ff,4,楷体_gb2312]最好能“劫富济贫”,原本个税就应挣得多、缴得多嘛[em]e112[/em][/ft][/B]

大好人

[ft=,4,]万税,万税。万万税。[/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