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媒体不用「公民」替代「老百姓」?

政治

 

张JaeGer

大神把我问题改了,原问题还有一部分
“目前情况下,’老百姓‘的字面意义是否已等同于‘屌丝’了?”
“‘纳税人’是不是比‘老百姓’更能潜在的提升民众的公民意识?”
声明:本人并不是吃饱了闲的没事问这个问题,而是在翻译“老百姓”这个词的时候没找到合适的词。翻成”people“吧,感觉怪怪的,翻译成"ordinary people"吧,也怪怪的。
我认为语言可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大众的。同样的事换种说法感觉完全不一样。
“老百姓生活不容易,我必须对他们负责。”
“纳税人拿钱养我们,我必须对他们负责。”
前者强调老百姓可怜,弱势,我对他们负责因为我是个有道德的人。(道德可有可无,无强制性)
后者强调契约,暗示如果我不负责我就违反了契约。(契约有法律效应,有强制性)
虽然说话要看语境,但是我觉得在三者能自由替换的情况下,“老百姓”被滥用了

 
老百姓是农耕时代的词汇,老实巴交,温驯善良,朴实无欲,是个温厚的群体。这个词汇,带有传统节庆、面汤、炕头、棉裤、竹匾、民俗、公共汽车、衣食住行这些意味。中国古代有个官名叫州牧,就这感觉:老百姓是被放牧、照顾的,低头吃草,能过好日子就行。

公民是启蒙主义时代之后的词汇,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这个词汇,强调的是个体、权利、义务、契约精神、政治权利这些东西。不再是被放牧的羊,而是能跟牧守者打交道谈条件的了。

最后补一个。人民。人民这词非常有趣:首先,和老百姓一样,它是个群体。没有单个的人民。然后,和公民一样,它能够用来谈条件。比如,”代表人民枪毙你“,“你要跟人民为敌!”这里的人民就不是个体,而是一个非常霸气的群体。你再大,大得过人民吗?

当你需要群体温厚过日子低头吃草时,用老百姓。
当你需要大家谈个体权利义务时,用公民。
当你想用大家来谈论权利义务,又不想给个体太多存在感时,用人民。
这词选用,可有讲究了。

最后来练习一下,请大家选词填空。
咱们____呀,有口烙饼吃就好;要还给我碗汤,来块酱肉,嘿!
作为一个____,我觉得自己有权知道这事的真相。
你这么做是违背____共同意愿的,你知道吗?

 
老百姓,人民和公民三个词大概可以对应当下中国语境中的儒家,左派和自由派三派。

如果我们去掉那个带有老好人感觉的“老”字,百姓在传统一开始的语境里指得倒不是平民,而是贵族。因为平民并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百姓也就泛指有姓的各家贵族。与我们一衣带水的霓虹人,一直到明治维新之后,平民才有资格在名字前冠姓,可知这一传统其来有自。但中国似乎在战国时代就已经不是这种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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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玮的说法因此就是不对的。说百姓是农耕社会的称呼,并对其加以“老实巴交,温驯善良,朴实无欲”的描述显然是一种经济决定论的思考方式。百姓的描述对象从贵族到平民的转变,与中国是否农耕社会并没有什么关系。而恰恰证明中国政治制度的早熟。平民可以冠姓,恰恰证明了中国社会起码自战国以降,就不再是一个西欧和日本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最大特征,就是封土列侯,而社会板结,上下阶层之间缺少流动,因此,从你的出生是否有姓就可以很大程度上决定你此生的地位如何,工作为何。中国自春秋以来,就有比如依靠军功来获得地位并由此改变人生的机会(如商鞅变法以及此后群起而效之的各国变法),恰恰是春秋战国的各国征战,使中国产生了中央集权的官僚制体系,这也与查尔斯·蒂利在他的一系列著作中对欧洲现代民族国家形成原因的研究相符,他就认为战争是导致国家形成的重要原因。而在福山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中,他在只考虑政治方面的发展的前提下认为,现代国家的元素,在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业已到位。而百姓这一称呼的使用范围扩大,显然是这一政治变革的明证。

至于公民概念,大概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对城邦自由人的形容,也就是所谓自由人,是拥有参加政治事务权利的城邦居民。但这一说法是与不拥有政治权利的奴隶相对的,也就是说,从起源而言,公民是与奴隶相对,自由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奴役。

至于现代公民的产生,则要归功于霍布斯,他第一个提出自由的平等人的联合。也是契约论的始祖。自然也就是现代自由民主制的源头之一。公民的概念,经过霍布斯、洛克、卢梭以及美国,法国两场革命,基本与自由、民主、宪政这些现代概念联系在一起,而又由于现代自由民主制国家总体上而言政治确实比较良好而似乎获得了先天的道德优势。

然而,揆诸现实,当代中国的立国之基却既不是古典中国的政治传统,也不是现代自由民主制,而是马克思主义以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这一语境中,人民拥有天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如果说公民是与个体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话,那么,人民就是一个集体概念,不论是霍布斯,卢梭还是马克思,对他们而言,人民都是指拥有统一的政治意志的集合体,只有一个拥有统一意志的人民,才能建立起拥有统一意志的国家,因此,人民民主专政这一语汇如果在自由派看来是奇怪的,但在左派看来自然分属正当。

但当今中国的现实情况是,人民、公民以及百姓都各有其正当性来源,这三派学说至少在现今的思想界并没有某家独大的局面,这大概也反映了当今社会的现实情况。传统意识形态的权威以及思想力度仍然大致处于僵化之中;曾经极具感召力的自由主义则是伴随着西方这些年的胡作非为而在道德感召力上江河日下;而儒家传统虽则复兴,却仍然在现实社会中缺乏作为承担者的阶层或阶级,其生活理想如何在现代获得重生仍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在媒体上对这三者之间的混用因此毫无可怪之处。


 

 

文章评论

道法自然

让“老百姓”远去,让“人民”转化成“公民”,是唯一正确的方向。

小小

[em]e181[/em][em]e160[/em]

谁明浪子心

人民属于‘公民“,但公民不一定包含”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