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大事还上了电视呢...
个人日记
大唐盛世巴黎春天上调物业费未与业主商量
发布时间:2012-07-04 10:13:00 新闻来源:肇庆都是报道
业主:涨价可以,但为何不事前协商?
前日下午,记者在大唐盛世小区内看到了物业公司贴出的涨价通知:“员工工资比开始收费时上涨二倍,为保证小区服务质量,物业管理费从7月1日起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元收取,预交半年的,每平方米收取1.6元,交纳的是7—12月的物业费,期限是7月31日前。”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该小区的服务业费是1.5元每平方米。巴黎春天小区的收费则是涨到了0.8元每平方米,原来是0.5元每平方米。
对此,业主们意见很大。6月29日通知贴出后,大唐盛世就有百多位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要求解释。
大唐盛世的业主莫先生说:“现在物价都上涨,物业费要上涨0.3元,我们可以接受,不能接受的是,按照规定,物业费上涨要提前和业主协商,现在却是物业公司直接贴出涨价通知,完全没有提前告知和协商。”
巴黎春天小区的一位业主也表示不满:“物业公司说涨价是在物价局备案的,不需要和业主协商确定,我觉得这样的做法不妥。”
物业:已签协议并备案无需协商
记者留意到,两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均是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之一李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个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都是《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协议里面就写明,物业收费标准根据政府指导价范围调整。这是签合同时已经约定的,而且都是在物价部门有备案的,既然这样,调整就不需要再和业主协商。”
李经理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有一项写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在端州区物价局开出的《物业收费备案回执》中写着:“收费标准由1.5元调整至2元,具体收费根据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协议商定。”
李经理表示,两个小区目前都没有成立业委会,都是属于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投入很多,“按照规定,我们是可以涨价到2元的,现在只涨到了1.8元”,而且,“6月29日贴出通知,7月份开始涨价,7月31号前交钱还有优惠,这也是提前告知业主。”
对于巴黎春天小区的物业费上涨行为,李经理也坚持了同样的观点,“如果符合条件,我们也希望小区能尽快成立业委会,这也有助于双方进行协商。”
端州区物价局:涨一分钱也要协商
端州区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备案和涨价是两回事,“有备案,要涨价,还是要和业主协商,哪怕只是涨一分钱。”他指出,物价局已经发函给嘉盛物业,要求他们和业主协商后再确定涨价。
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当地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该负责人介绍,备案回执上已经写明“具体收费根据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协议商定”,也就是说,一定要和业主协商,嘉盛物业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这个规定。
记者 赖小琴
文章评论
Jessica_
[em]e128[/em][em]e128[/em]
霞光
不拿走才怪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