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电蚊香液含农药成分,还敢给宝宝用吗?
个人日记
某报记者联系到陕西省农药管理检定所,一位工作人员做了详细的解答。“大家对农药还是有偏见。”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款电蚊香液中,起到驱蚊作用的就是农药成分“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驱蚊产品是卫生杀虫剂的一类,属于农药范畴,因而要求包装上标明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号。凡是在包装上可以看到农药登记证号的驱蚊产品,“对人群接触风险都是做过毒理学评价的,要做毒理学急性六项试验。”他说,这些试验是针对某一种农药成分用小白鼠做急性经口(食用)、急性经皮(涂抹)、急性吸入、皮肤刺激性、眼睛刺激性及致敏性六项检测,以观察中毒反应和症状。
他说,一些“驱蚊花露水”包装上有“微毒”字样,这就是说,该产品中农药的使用剂量多达5000毫克每千克时,会有半数致死量,也就是说一个60公斤重的成年人,摄入300克剂量,才可能会有严重后果。“相当于一顿饭了,谁会这么使用驱蚊剂?”
他说,相比农药来说,大家每天接触的食盐,摄入3000毫克每千克就会有半数致死量了。而根据有关规定,农药毒性等级分为微毒、低毒、中毒和高毒等,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卫生杀虫剂最多是低毒。
驱蚊产品分大人和孩子 可能是“市场策略”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目前并没有对产品农药登记细分到大人和孩子。至于驱蚊产品细分为成人和孩子,他认为更多是“市场运作的策略”。
他提醒大家,在选购驱蚊产品时,如果同一个厂家生产的驱蚊产品,分为大人使用和儿童使用,可看看两种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号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话可能是做了区分,如果一致,“就没有什么差别。”
记者在“中国农药信息网”的“农药登记产品查询”栏目,输入那款婴儿电蚊香液的农药登记证号查询,结果显示产品名称为“电热蚊香液”,并没有特别提及“婴儿”二字,毒性显示是“微毒”。
“包装上标有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号的驱蚊产品,是经过科学评价的,驱蚊效果是有保证的,接触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他说,目前我国卫生杀虫剂登记管理和技术规范与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原则一致,部分标准甚至严于国际要求。因此,不必谈农药色变。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