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崛起---德国人的房子
个人日记
德国房子为何不设定70年的产权?中国为什么要这么设定?因为好处是,70年后可以把房子推倒再建,有四赢:开发商高兴、政府再收钱、官员数钱数得手抽筋、老百姓经常住上新房,德国朋友不理解的反问:“谁来买单?”
最重要的原因却是政府太穷,他们根本没有钱来盖房子。德国政府的税收不是用来盖政府大楼、休闲娱乐场所的,更不可以用财政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来给公务员盖房。德国人的脑子很简单,他们不会想到为官员盖“集资房”,退一万步讲,即使政府有钱,他们也不能把钱用于拆迁和盖房,因为赚钱的买卖都是留给私人企业的,政府不得进入私人企业容易赚钱领域。
德国政府为何如此乖乖听话呢?因为德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宪政国家,其宪法可不是摆设,而是被非常认真对待的。任何人都可以因为私有财产或人权被侵犯而去告政府,而且有明确的途径:设在卡尔斯鲁厄的德国宪法法院。德国的法官是要脸要皮的,他们不会吃了原告吃被告,德国所有的审判都是公开的,除了保护未成年人而不公开之外。谁要是闲得无聊,可以天天去法庭旁听,法院不会以国家秘密或国家安全的名义阻拦任何人。
为何如此?原因很简单:在德国,每一寸土地都是有明确主人的。德国宪法明确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想要地皮,只有一个办法:好好和所有者商量,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假如有人不讲理,和政府胡搅蛮缠怎么办?政府只有两种选择:和捣乱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告状。
如此政府,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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