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鸡之随想》
个人日记
《杀鸡之随想》
一个生命的存在,对于整个宇宙或许微不足道,但对于某个领域或某个部分的组成它是有意义的,甚至超过了组成部分的实体。消灭一个对某个组成部分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生命,应该是举手之劳。对于消灭者无关痛痒,但对于某个组成部分却是灭顶之灾,而且会造出永远无法弥补的创伤。
消灭一个生命的意义,不是在于其生命本身,而是在于由团体组成的整个社会。但也或那个生命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幡然悔悟,那就应该宽以对待。惩罚的目的就是令其改正错误,但如果消灭了其生命,连改正的机会都不予,那就失去了惩罚的意义。
“杀鸡给猴看!”,可能会对那些不法之猴产生一时以儆效尤的作用,但时过境迁之时,就会忘记前示,故伎重演。而被杀之鸡,却永远不能改正自己的错误了。而且,杀鸡之时,围观者的起哄,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不予任何解释,不予任何改正之机会,就被永远地消灭了。鸡既被杀,围观者也失去了围观的意义,于是就做鸟兽之散。只剩下鸡的遗骸和悲痛中的鸡的亲人。
难道社会非要终结一个生命而后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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