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了岁月 温柔了生命 那一抹诗情如月 (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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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了岁月 温柔了生命 那一抹诗情如月 

——千年诗情系列之杜牧

诗情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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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年前的爱情,其实我们是看不透的,所有的描绘都是意象和推测,拿现代人的思维揣摩古人的情怀,虽然不能说是滑稽之谈,但都是先入为主的主观臆断,可信度和真实性都是不可恭维的,包括我自己写古人,呵呵。

一首古诗词,很凄美,堪称绝唱。很早以前以为它是写给亡灵的,后来知道它是写给爱人的,很惭愧啊。

公元803852,他只活了49岁,早亡的魂,不朽的诗。




图片    在说这位诗人那首绝唱之前,我们先看另一首诗,四句如下:秋雨绵绵愁煞人,路上行人欲断魂。辞别酒家问牧童,哪里才是杏花村?
 

这首诗看起来很普通,但却是那首千古绝唱的“引子”。就是说,没有这四句的吟唱,就没有后来那四句的绝唱。

这四句诗出自一位女子之手,她为了追寻爱人历尽艰辛,终于在遥远的异乡与爱人重逢,喜极而泣感叹之作。

她叫程氏,唐代女子,一名才貌双全的歌舞伎。在一次迎接新任池州刺史大人的官宴上,被那位新任刺史大人看上了。当地官员为了巴结这位刺史大人,就为程氏脱去乐籍赠与刺史大人为妾。古时候的歌舞伎就是达官贵人的玩物,是没有话语权的,一切都得服从听从命运的安排,程氏也不例外,只能顺从。如若跟了好的人家,说不定还能享受荣华富贵。要是跟了不好的人家,那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那么,程氏到底跟了谁呢?她的结局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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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那首绝唱诗,就知道程氏千辛万苦追寻的爱人是谁了?诗曰: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首诗的作者就是唐代著名诗人杜牧。可以看出,杜牧的这首诗与程氏的那首诗有着一脉相通的意蕴。而且还可以这样看,杜牧这首诗应该就是“循”着程氏那首诗的意境和情愫来的。因而,我们可以断定,前没有程氏的《清明》,后就没有杜牧的《清明》。因为两首诗里所蕴涵的深情爱意一目了然。我可以清晰的看到,两首诗之间有一根情感的纽带相连,爱情的有形无形在这两首诗中表现的真实感人,堪称古代情歌诗词中罕见的深情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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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杜牧是有妻室的“公务员”,用现在的话说,程氏基本就是“二奶”的身份了。如果唐代反腐,杜牧应该算是一位“有作风问题”的干部。但如若时空跨越一千年,那就不是个问题。所以,鉴于上篇《我的二月》被莫名其妙审核不过,今天写杜牧与程氏的“越轨”情爱,一定要事先作此说明为妥,不然再因为写了“小杜”的婚外情,被审核不过,岂不冤哉?

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古代的“妾”与现代的“二奶”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因为按照古代的法理,男人纳妾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甚至连道德问题都难成立。现代男人包“二奶”就不同了,是有违法理,有违规范,有违道德理念的。所以,从表面上看,古代的“妾”与现代的“二奶”有相似的成分,但绝对是两个概念,不能混而论之。在社会文明的进程里,他们属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因而就有了“妾”的存在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而“二奶”的存在则是违法、违理、违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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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写了“老杜”(杜甫),今天一定要写“小杜”(杜牧),一个都不能少(张艺谋语)。但凡读过杜牧诗词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其文辞清丽舒心,其构思跌宕起伏,其情韵精致婉约,其风格疏朗俊秀,所以,也是我比较喜欢他的原因——一位才情并举的诗人。

杜牧在娶妻成家之前,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也是一场让他愁肠百转久久不能释怀的苦恋,更是促使他誓立仕途大志的初因。

杜牧虽是名门之后宰相之孙,但在他游离江南那段时间,早已沦为家无半亩空怀大志的一介寒儒,没有什么资本或资历可以向人家炫耀。当他在湖州对一位少女一见钟情,并自不量力的向人家提亲的时候,遭到对方前所未有的嘲讽和侮辱,被断然拒绝。杜牧岂是等闲之辈,爱情泡汤事小,颜面尽失事大。至此杜牧恍然大悟,这是一个很现实的世界,爱情再美丽浪漫,也不过是海市蜃楼,必须从虚无世界走到现实世界中来,社会的生存荣辱法则就取决于实力(权、钱、势),不会有人因为你是真爱而欣赏你、同情你,进而成全你。于是,杜牧蒙羞离开湖州时丢下一句话:十年后必做此地郡守,届时定要迎娶姑娘(关于这段情事还有另一个版本,而且是流传比较广泛的版本……但我还是采用了我认为比较可信的这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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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当年杜牧夸下海口的依据是什么,想想看,即便杜牧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大诗人,但这和仕途求官完全是两码事。当然,我是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的,如果要是站在杜牧所处的时代来看待此事,杜牧还真不是吹牛。一篇文章定乾坤,在中国古代比比皆是,难道“小杜”就不能一文定仕途了吗?何况他是少小就精通经史,23岁写出《阿房宫赋》的杜牧啊。至于后来杜牧的仕途之路是如何通畅辉煌,我就不在此絮叨了,反正是一帆风顺,从26岁进士及第开始,一路考官做官就没消停,那些朝中的小官几乎做了个遍。后来可能是在京城做官有点腻了,就开始一路做了几个地方的父母官,什么黄州刺史,池州刺史,睦州刺史,湖州刺史……呵呵,对了,就是这个湖州刺史,正是当年他离开湖州时发誓要再回来做的官职,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有点“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意思啊,呵呵。写到这里,我还真有点佩服“小杜”了,不管是巧合还是机遇,总之,说到做到,还真不是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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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杜牧实现了自己誓言,也没忘记当初自己要娶那位姑娘的承诺。坐上湖州刺史的高位后,就开始满湖州查询当年让自己一见钟情神魂颠倒的姑娘。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衙役们终于查询到那姑娘的下落,不过早已为人妇为人母了。杜牧哀叹不已,心想,为你我是满世界考官做官,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沮丧之情,有苦难言,禁不住作诗一首,也算是对这段初恋的纪念吧:自是寻春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荫子满枝。

此后,关于杜牧的风流韵事就满街飞了,因为失恋而常常留连于金粉之地、柳巷之中。这也是可以想象的,到底是唐代文人,时代使然,性情使然,“小杜”亦不可脱俗啊。理解唐代人,更理解唐代的社会风俗。

注:关于杜牧与湖州姑娘轶事的另一个版本,大家可以查找到,我就不再这里细说了。不管是哪一个版本,都希望大家以“戏说”娱乐的心态,看待杜牧的风流韵事,切不可过分的吹毛求疵,做“考据学”研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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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言归正传,还是回到本文的女主角程氏身上来吧。

杜牧对程氏也是一见钟情,见一面就喜欢上了,“小杜”多情啊。

如果用素描的笔触简单说一下杜牧的家庭生活场景的话,可以这样概括的说:杜牧一生结过两次婚,第一位妻子裴氏,病逝于黄州;第二位妻子崔氏,杜牧去世后,她还健在,两位妻子共为杜牧生育了五子一女。此外,程氏也为杜牧生有一子,就是晚唐的著名诗人杜荀鹤。

上面说了,两首《清明》诗,引出了杜牧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杜牧与程氏一见钟情后,就决意要纳程氏为妾,却遭到夫人及家族的强烈反对和阻挠,坚决不允许程氏进杜家的门。杜牧只好玩起了“曲线救国”的把戏,瞒着家里人偷偷在外面租了一套宅院专门给程氏住。如果这样看来,杜牧可算是“包养”一族的前辈了。虽然这样对待程氏,多少有点委屈她了,但程氏是一位深明大义,善解人意的女人,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出现而使心爱的人为难,便故作高兴住进了外宅。避开了家里人的干扰纠缠,杜牧与程氏过了几年愉快安逸的“两人世界”,并有了两人的爱情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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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好景不长,就在程氏怀孕期间,杜牧突然被任命为湖州刺史。因为杜牧不方便带程氏一起上路(有家眷随行),叮嘱程氏随后可以到湖州杏花村自己的好友杜筠家暂住,他已经修书与杜筠,他会安排好程氏生活的。

杜牧走后不久,程氏就拖着怀孕的身子,开始了艰辛的长途跋涉,一路朝湖州方向追寻爱人的脚步,勇往直前。想想看,在那个时代,交通通信极不发达的情况下,程氏一介女流,风餐露宿,险象环生,还身怀有孕,不得不令人佩服,爱情的力量真是伟大,古往今来皆如此。

久别重逢的喜悦自不必说,程氏毕竟是个女人,虽然性格里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骨气,令人竖大拇指。但她毕竟是歌舞伎出身的美艳女伶,也有小女人柔情似水的一面。当她历尽艰辛终于见到杜牧的时候,忍不住泪眼滂沱,将自己一路上千辛万苦多么不容易向杜牧哭诉,杜牧听着也跟着一起落泪,感动无比,真是天下少有的痴情女子啊。待两人都平静下来之后,程氏将自己到杏花村后写的那首《清明》诗吟诵给杜牧听: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别了酒家问牧童,哪里才是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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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程氏为杜牧生下一个儿子,即杜荀鹤。在前来为儿子祝贺满月的路上,正好又赶上清明前后的阴雨连绵,杜牧忍不住感慨万端,睹景思情,想着程氏这些年跟了自己是多么的不容易,特别是想到去年程氏写的那首《清明》诗,令他终身难忘。走着走着,杜牧诗意涌动,禁不住和着程氏那首《清明》吟诗一首: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真是,两首诗,一段情,诗千古,情何寻?如今人们都记住了杜牧这首脍炙人口的经典诗文,却很难再窥寻到那诗中的凄美情事,和那位连完整名字都没留下来的诗中女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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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几年过去了,杜牧的官旅生涯再次发生动迁,他被任命为睦州刺史,他和上次一样想带上程氏及儿子一起上任,他几乎到了与夫人摊牌的地步,可终抵不住夫人以命相拼,最后还是杜牧败下阵来。再加上这次程氏已不是独身一人,还有儿子杜荀鹤在身边,她既要考虑爱人,更要顾及儿子,因为在她心里,儿子是他们的爱情结晶,也是他们深爱的见证。她最终为了儿子,决定不再追随杜牧的官旅生涯四处漂泊了。杜牧完全理解程氏的心情和选择,他强忍心酸,再次把程氏和儿子托付给好友杜筠,而这次托付与上次完全不一样,这次是将程氏的终身彻底托付给了杜筠。程氏也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安排,因为她知道,为了儿子的前途,她不能再做杜牧无名无份的“外宅夫人”了,那样不仅对自己不公平,对儿子更不公平。

杜牧凄然的告别程氏和儿子,怀着满腹落寞再次踏上离别的长路。失去程氏的打击,对杜牧来说是沉重而致命的。做为朝廷命官,皇命不可违。做为一家之主,责任不可推。既然命中注定他和程氏只能做“露水夫妻”,即便是真情相拥,结局也注定是残缺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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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睦州不久,杜牧又辗转官旅数度,最后转了一圈又回到他初始的京城。从一些有限的资料来看,与程氏的分离,对杜牧情感上的创伤还是很重的,以至于他后来常常陷于郁郁寡欢的心境难以自拔。这样的情绪也渐渐影响到了他的健康状态,不到五十岁一代诗人就撒手人寰……写到这儿,我想起他的另一首诗《赠别》: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

是啊,相聚是多情的,告别是无情的。不管是多情的欢愉,还是无情的哀怨,情之缺失总归是要伤人的。爱之无言以对,爱之劳燕分飞,爱之似近犹遥,爱之今世无缘……等等,这些爱的缺失和无奈,虽然残酷凄凉,但却成就了多少经久不衰的动人故事,和永恒不朽的绝美诗篇。


图片    我在书写爱情文字的时候,不管是千年古人,还是当下今人,但凡遇到介于多情与无情“中间地带”情愫的时候,我就会为他们的幸运感到欣慰。因为,他们会因此少了“多情或无情”的烦恼和伤痛,他们的爱情之旅大多会一帆风顺的走到圆满的彼岸。所以,爱情的浓烈之花最终是要播种在平淡静谧的土壤中,才会穿越四季轮回,完美收官。
    想来,尘世中愉悦的遇见都是缘分的美好。世间遇见有千万种,但每个人的遇见都是不一样的,恰似,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天堂。但有一点却是殊途同归的相似,即,花开时,都是染香的缠绵心情;风起时,都是吹乱环绕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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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hang307

爱情的浓烈之花最终是要播种在平淡静谧的土壤中,才会穿越四季轮回,完美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