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太高缴个税将成有钱人特权?

个人日记

    今天距2011年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刚好三周年,社会上关于上调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近期就公开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表示,个税起征点越高,缴税的人越少,税收收入也就越少,所以不是越高越好。如实行万元起征点,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这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中国新闻网)

   对此,崔永元在微博上这样评论:“今天看到的最好笑的段子!”中国人关于纳税人的认识,大多是关于“纳税光荣”的宣传。我国自上而下强制征收的税收制度,让纳税人几乎忘记了自己的“主题意识”,在这样的逻辑下专家如此说话并不奇怪。我们不关心时政建设,多数公共项目没有参与权,投票权,决定权。政府把路挖开了埋,埋好了挖,任意花着大把大把的银子,可是从来没有为给我们造成的不便道过歉,他们更不认为在用着纳税人的钱。大部分人谈起纳税人的权利,都感到纳税的是孙子,收税的才是爷,还敢奢谈什么权利?

    富兰克林有句名言,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在中国,你也许什么都不是,但你肯定是一个纳税人。但大多数公民对自己是不是纳税人都是糊涂的,他们甚至以为只有去了税务局交税才算是纳税人。我们很多民众,甚至都没有底气称自己是纳税人。但事实上只要你消费了,就可以理直气壮称为纳税人,比如从工资中纳了个人所得税,从储蓄存款中纳了储蓄利息税,从买房中纳了房产交易税……

    外国电影上常有这样的镜头,一个公民可以底气十足地指责某警察工作不认真:我是纳税人,你的薪水是我们支付的,我有权监督你的行为!但现在,中国公民还找不到这种纳税人的感觉。中国的纳税者虽然交了税,但却既不知道自己交了税,也不知道自己交了多少税。因此,很容易处于“植物人状态”,不关心自己财富的去向,也不会有意识地去监督税权,追问政府对税款的实际用途与效率。

   中国人的税负有多重?如果你的税前月薪10000元,除去四金和个税,实际拿到手7052元。公司为了给你支付10000元钱的税前薪水,公司要支出14150元,基本上你到手薪水的2倍。如果你买了总价100万的新房,有50-70万会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政府的腰包。你平时的任何消费都要交近15%的税,这就是中国的税负!《福布斯》杂志2009年推出“税负痛苦指数”,中国内地位居全球第二的排名。

   中国人一年要为税工作161天,其中,11天是为个税工作,150天是为增值税、消费税等这些以间接税为主的税种工作。即从11日到610日是为税工作,611日到1231日才是为自己工作。我们每年的财政收入的37%-38%是用来养活政府的,政府公布的数据是20%多。但实际算上预算外是不会低于37%-38%的。我们每年的GDP至少有三分之一被政府拿走了。一方面,高税率使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不堪重负,导致“民营企业的利润比纸还薄”。另一方面,高税负并没有让民众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普罗大众读不起书,看不起病,养不起老依然是普遍现象。

    政府的“钱袋子”里装的是谁的钱?是纳税人的钱。政府是靠纳税人的钱来支撑的,政府官员是靠纳税人的钱在供养。所以政府顶多只能算作为纳税人的“管家”,虽然事实上管家经常乱花主人的钱。既如此,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各级官员的所作所为应能让纳税人感受得出,不是让钱打了水漂,更不是花钱买了罪受,请人来高踞于自己头上逞凶扬威。

    但到目前为止,许多官员所能理解的政府与纳税人的关系,还是“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只强调纳税的义务,不纳税就处分——“皇粮国税”时期这么做,土匪拦路抢劫也这么做。因为管家就是权大一些,掌权者总是在高看自己的权力,纳税人总是在低看自己的权利。这样就形成了公职人员用税款去为民服务,还是去搞腐败,或是用于给自己涂脂抹粉的面子工程,从来不向纳税人“请示”,事后也不向纳税人“汇报”的习惯。

   一些官员骨子里对纳税人毫无尊重,比如两会上叫嚣“我凭什么要公开财产”、“老百姓为什么不先公开”的那位。如果有纳税人权利的观念,根本不会问这么无知的问题。明确了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以后就可以此为依据,向政府要权利。但权利从来都不是恩赐的,不是等着别人送给你的,而要纳税人积极去争取。财政面前人人平等!一年近6000亿元的公车消费、吃喝、出国考察费,都是纳税人的钱,请给纳税人一个理由。  

    纳税人为支撑这一切付出了多大代价?纳税人付出的代价购买到了什么样的服务?作为一名纳税人,无论交纳了多少税金,都有权利要求我们的政府公布“账单”。如果,有的公务员,拿了我们纳税人的钱去“浪吃浪喝”,或“公车私用”,或“公费旅游”,或“公款泡妞”,对不起,我们就有权利进行问责。如果,作为地方政府,拿了我们纳税人的钱去搞“形象工程”,去捞政绩,对不起,我们就有权利加以监督。

    比如有这样一个政府。这个政府要建一座桥,建一个什么样的桥,交给谁来建,政府都不认为市民有权过问,市民只要知道,政府要给他们造一个“彩虹桥”就可以了;桥建起来之后,市民有表态感谢政府的义务;桥塌了,死伤了行人,市民有服从政府不许过问、不许议论、尤其不许对外人乱说的义务。这大概就是当前纳税人的现状,他们成了政府的自动提款机。

    我们,每一个共和国的公民,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你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那个表面上看来威严、强大的国家,那些政府机关大楼坐着的每一个或严肃或冷淡或高高在上的官员,从根本上说,是你用你的辛勤劳作和血汗换取的财富支撑着的、养活着的。我们应该在自己的脑子里深深地刻印下这样的观念,并且要把这种税收观念或者说文化告诉每一位中国人:只有人民才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只有人民授权才是国家征税唯一的合法性源泉;请别忘了,你是“纳税人”!

         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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