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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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英文名《Once》,2006年的一部爱尔兰电影,从画面的纯净度,拍摄技法,电影语言等角度,这部片子粗糙地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学生用一部DV拍出来的,不过好在,在这粗糙的镜头里有一个温暖人心又带着点滴忧伤的故事填充了观者的心灵,并且有着六首好听的歌愉悦着我们的耳朵。

       当片尾演职员表字幕出现的时候,你才会讶异地发现竟然男女主人公通篇都没提及名字,所以只能用男人和女人来代替。

       男人是一个端着把破吉他在都柏林街头卖场的歌者,他白天只唱为大众接受的流行曲,这样才能赚到更多钱,到了晚上,他便唱自己写的无人问津的歌。然后有一天晚上,一个卖花的女人驻足在他跟前,她听出了他这首歌一定是为某个爱过的人写的,没错,为一个已经离开了他十年跟别人跑了的女人写的,这歌便是对曾经那段感情的思念。

       女人问男人你只是卖唱吗,男人说不是,家里父亲经营着一家修理真空吸尘器的小店,女人惊喜地说我正好有一台坏掉的真空吸尘器,你能帮我修吗,男人说可以。于是第二天,便有了整部电影里最诙谐的一个镜头,一个背吉他的男人和一个卖花的女人拖着一只蓝色的吸尘器在街上走着。

       他们走进一家琴行,男人让女人用钢琴弹奏他写的歌,简单的说明之后,他们兴奋地发现他们的配合竟是如此默契。晚上他们回到男人家里,男人帮女人修好了吸尘器,男人问了一句“你愿意在这过夜吗”,女人愤然离去。

       又一天,男人带着刻录了自己歌曲的CDCD机找到了女人,真诚地道歉,女人接受了道歉。男人晚上到了女人家里,这是一处廉价的公寓,原来女人跟她妈妈还有她的小女儿生活在一起,她们一家是从捷克搬来的,操着一口男人听不懂的捷克语。

       这天晚上男人离开后,女人一边听着CD机一边为男人还没填词的歌曲填词,可听到一半CD机没电了,女人拿了女儿小猪存钱罐里的零钱,半夜里跑到便利店去买电池,回去的一路上,一边听着重新响起的CD,一边哼唱起自己的歌词,从便利店到家门口是一个长达几分钟的长镜头,在这里,我这个观者的心第一次为之动容。

       男人偷偷骑出父亲心爱的摩托车,载着女人去兜风,女人犹豫之下要求男人务必在中午之前送她回来,她还要去大户人家做临时工。

       他们骑车到都柏林的大海边,在一处山顶上,女人告诉男人她是结婚了的,然而他的丈夫并不支持她的音乐梦想,她带着妈妈和女儿搬到都柏林来住,丈夫依然留在捷克,可她依然希望自己的女儿不是没有父亲的。

       男人问女人“你爱他吗”用捷克语怎么说,女人教了他,男人就用捷克语问了她,女人也回答了一句捷克语,男人追问什么意思,女人始终没说出来,后来我看影评才知道女人的回答是“我爱的是你”。

       男人有一天跑来对女人说他要去英国,女人觉得他是要去找回他的前女友,而男人更多的是为了去英国寻找自己的音乐梦想,所以在出发前,他想把他写的几首歌以及他谱曲她填词的那首歌灌录成CD,因为自己对着电脑边弹边唱的效果实在太差了——注意,这里他弹唱的同时,电脑里放的是他与前女友的录像。

       他们又找来了一支街头乐队,并租了一间一个周末租金要3000欧元的录音棚——真是贵啊——最后女人替他砍价到2000欧。

       录音棚的老板给他们找来了一个专业人士操作器材。起初这位专业人士对这支街头业余乐队毫不以为然,开始录音后便翘起二郎腿开始看杂志,然而当他们一首歌到高潮男人发出最深情的嘶吼时,这位专业人士被他们的歌曲征服了,他开始认真对待。最后录到周一的凌晨四点,他们又把录好的CD带着车上去试听,效果依然一级棒。

       在这录音的两天里,一个休息的间隙,女人看到了录音棚的隔壁还有一个钢琴录音棚,男人强烈建议她弹一首她的歌,女人几番推辞之下弹唱了起来,可一到副歌部分,她就哽咽停止了,这是她曾为丈夫写的歌,可她丈夫不会欣赏。这是仅有的一次他们的距离如此之近,男人抚着女人的背说“跟我一起去英国吧”,女人戏谑地说“我可以带上我的孩子和妈妈吗”,男人兴奋地说“我们可以组建一支乐队”,女人说“对,我弹唱你伴奏”,男人又说“我们的专辑肯定会全球大卖”,最后这个玩笑似的提议也就不了了之,但我知道,不管在男人还是女人心中,这个提议都不是玩笑。

       录完CD的那天,男人说他第二天就要走了,今晚你能来我家喝个茶聊聊天吗,女人问我为什么要去,去了肯定会发生某些不该发生的,而且她老公明天就要来了,男人说不会就喝个茶,女人答应了。男人吻了女人脸颊一下分别了,可那天晚上女人爽约了,男人在家门口等到了很晚很晚。

       走的那天男人去女人家里找她,女人不在出去打工了,他找到他们曾经合奏的那家琴行,望着那架钢琴发呆。翌日,女人突然接到送货的通知,跑下楼一看,是一抬崭新的钢琴摆在她的眼前。

       男人买了去往英国的渡轮票,穿越了圣乔治海峡走了,女人在家里弹起了钢琴,她的丈夫也来了,抱着女儿在玩耍。镜头缓缓拉远至窗外,故事就这样在心中莫名的一丝丝伤感与遗憾中结束了。
      
说起情节,与《花样年华》倒有几分相似,不过与《花样年华》的纠结于男女之情不同,《曾经》讲述的是两个小人物心中对于音乐的梦想,是以音乐的共鸣作为纽带将男人和女人联系在了一起,而他们为什么唱歌,除却纯粹地对音乐的喜爱,也都是为了心中那份不曾完美的感情,因为感情,他们的歌曲即使无人问津也与众不同,故事便开始于女人听懂了男人歌声中对逝去爱情的思念。这让我想到刚刚读完的《小王子》里狐狸说的话:

       如果你驯服了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就会变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麦田无法让我产生联想,这实在很可悲。但是,你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如果你驯服我,那该有多么美好啊!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这个世界上最重要最实质的东西,永远是眼睛看不见的,而因为这些看不见的东西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变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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