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自身的价值在一切价值之上
个人日记
是啊!任何东西、任何所谓的“信仰”、“主义”、“真理”较之于生命,都不名一文,不值一提。这个世界上,只有生命的价值才是至高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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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人类的历史是一部“文明史”,其实,你翻开这部所谓的“文明史”,哪一章不是“生灵涂碳”?哪一页不是“血迹斑斑”?
罗马角斗场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市内台伯河东岸,为古罗马的象征,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整个建筑占地2万平方米,周长527米,可容纳9万观众。据说当年角斗场开幕时,共用5000头狮子、老虎等猛兽和由3000名奴隶、俘虏、罪犯及受宗教迫害的基督教徒组成的角斗士,在此持续进行了100天的表演。演出时,猛兽从圈中放出,人被驱入赛台,兽要吃人,人要搏斗,人生还者极少,残酷异常,惨绝人寰。有时也搞人与人进行角斗,更加残忍无比。角斗中必须有一方死亡方可收场,如无结局,则双双必须处死,或放野兽将人吃掉。直至公元405年,这种极端野蛮的竞技比赛,才被西罗马帝国皇帝霍诺留所制止。
十六、十七世纪西欧曾坠入一个疯狂迫害异教徒的“魔术师”时代,宗教裁判所的惩罚酷刑有砍手、剁耳、烙刑、笞刑、浸泡、锁绑、监禁、罚款、放逐、卖为奴隶等数不胜数,死刑大部分是绞刑,还有斩首、溺死、裂刑等,惨无人道,毫无人性。
中国古代的帝王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若论谁是中国古代“第一屠夫”,非明太祖朱元璋莫属。说朱元璋是古代“第一屠夫”,主要指他在和平年代对功臣的大肆杀戮。纵观历代王朝,屠杀功臣最多、最残酷的莫过于大明一朝。朱元璋为让子孙后代坐稳大明江山的这种阴暗的“一己之私”,不惜血腥屠杀随同自己浴血打天下的那帮“铁哥们”。汉朝的刘邦杀功臣,是一个一个地杀,朱元璋则是一批一批地杀。朱元璋自明洪武元年坐上皇位,到洪武三十一年去世,在位三十年间,明朝的开国元勋、文臣武将几乎被他屠杀殆尽。在封建“礼教”的浸染下,草菅人命,践踏生灵是极为普遍、极其正常的事。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20世纪初的一场人类浩劫,大战使各国人民遭受空前灾难,交战双方动员兵力共计7340余万人 ,直接参战部队2900多万人,死于战场的约1000多万人,受伤的约2000万人,受战祸波及的人口在13亿以上,约占当时世界总人口的75%,战争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00亿美元。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死伤人数最多的战争,更是惨绝人寰。直接死于战场的就达5500万-6000万人,1.3亿人受伤,合计死伤1.9亿人。(其中,中国伤亡就3500万,苏联3500万,犹太人600万)。最为野蛮的是日本军国主义。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对南京城进行了血腥的大规模屠杀。在暴行最猖獗的6个星期里,共杀害我30多万同胞,强奸2万以上的妇女,掠夺文物、财产不计其数,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
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被打死的、被逼死的、被冤死不计其数。我仅举一例,我们都熟知的艺术家、《七仙女》的扮演者——严凤英。1968年4月7日晚,严凤英被造反派提审,并勒令认罪,她据理反驳。当天晚上,严凤英服下了大量的安眠药,1968年4月8日清晨5时25分,严凤英含冤而去,此时距离她38周岁的生日还差一个月零十六天。 严凤英死后,有人揭发,一个披黑头巾的老太婆,给严凤英送来一个“特务头子”的“密信”,命令她自杀,社会上甚至还传闻说她肚里有发报机。为了搞清死因,严凤英的遗体被剖腹,五脏全部被扒了下来,缝合时为了撑起腹部,将一些棉花、杂草塞了进去。。。。惨无人道,令人发指。文革这场“古罗马斗兽场”式的全民大厮杀,演绎的不是什么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而是人性的所有丑恶、龌龊的大暴露、大展示。
打开电视机,每天都能看到伊拉克、利比亚、敍利亚、也门内乱的新闻,这些穆斯林国家成天自相残杀,相互攻伐,枪炮声不绝于耳,无辜老百姓生活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之中,如惊弓之鸟,四处逃难,冒死偷渡,挣扎在死亡线上。
野蛮啊!我实在为自称是“文明人”的人类感到羞耻,感到悲哀。我认为,这个世界,如果要评哪种生物最邪恶,那么一定非我们人类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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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物质运动的高级形式,是从非生命物质发展来的,是自然界物质长期演化的产物。生命只有一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为珍贵的。没有了生命什么都谈不上。这个道理应该说是不言而喻的。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每个人只有一条命,在无限的时空中,在宇宙的永恒运动中,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活到这个世界上来。认真说来,其实每一个人在这个宇宙间产生的机会几乎等于零。我有时想,我能够生到这个世界上来,这真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果我的父亲和母亲不认识就不会有我,他们认识了没有结婚也不会有我,他们结了婚不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做爱还是不会有我。一直往上推,母亲的父亲和母亲,父亲的父亲和母亲,一直推到最早的老祖宗,里面只要有一个因素改变,就不会有我。你说这个机会是多么的小,几乎等于零。但是,我总算生出来了,可是,我如此偶然地来到这个世界,却又必然地要离开这个世界,我死了以后,这个宇宙间再也不可能第二次把我产生出来了。这么一想,你可能觉得生命是一种非常虚幻的东西,也可能觉得生命是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不管怎么说,人珍惜自己的这个只有一次的生命,我认为是无比正确的。那么,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对于别人的生命,对于每一个生命,我们都要想到他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他失去了生命,他就再也没有第二次机会了。所以,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要珍惜,对别人的生命要关爱。
生命不但是珍贵的,而且是神圣的,因为生命的来源是神秘的。自然科学有三大难题,第一个是宇宙的起源,第二个是生命的起源,第三个是大脑的起源。尽管人类目前的科技水平在人们看来已经很先进了,但仍破解不了这三大难题。泰戈尔有一句诗:“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他表达的就是生命神秘的感觉,无论多么微小的生命,它的来源都是神秘的。人的生命当然更是如此,我是我爸爸妈妈生的,但是单凭他们两人的能力能生出我来吗?肯定不能,实际上大自然不知道运作了多少个世纪才产生了我这么一个人。当然不仅仅是我,每一个人,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是如此,都是我们不知道的某种神秘力量的作用的结果。所以,我们对生命不但要珍惜,要关爱,而且要敬畏。这倒不一定是说,生命是上帝创造的,就算是大自然经过了无比漫长的时间,无比复杂的程序,终于把生命创造出来了,这也足以使我们对生命怀有敬畏之心了。
当我们赞美爱情,当我们讴歌自由,当我们想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想得到一切想得到的东西时,你是否想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生命所赐呢?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我们生活在这个纷乱无序、贫富迥异的世界上,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尽管我们常常抱怨世道不公、命运不济,但我们仍然觉得活着是幸福的——太阳是温暖的,鲜花是美丽的,亲情是温馨的,友谊是可贵的。。。。我们对美丽的人生怀着无限的眷恋和深深的热爱。上天无疑是公平的,最大的公平就是给了人类生命——每人只有一次——生老病死,无有例外。老天不管富贵贫贱,一旦生命逝去,富贵如浮云一般,随风飘散;名利似烟尘无异,灰飞烟灭。——一切都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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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鼓吹这个世界上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就是所谓的“义”,宣扬“杀生成仁”、“舍身取义”我坦率地告诉你,这是骗人的——不值得!我不否认生命存在社会价值,但当将这种“抽象”的概念被无限放大时,就变得极其荒谬绝伦,甚至变成了一把伤天害理“屠刀”。比如,对皇帝要忠心,就该去殉命吗(岳飞、袁宗唤是也)?对丈夫要忠贞,就该去受活寡吗?中国历史上这种愚蠢的事情太多了。
有人说:“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鼓动不同的社会阶级之间相互仇恨,相互仇杀,宣扬“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力革命”。果真是这样吗?无数英烈们抛头颅、洒热血,牺牲了宝贵的生命。然而,这个世界仍旧是富的富,穷的穷,所谓的“阶级”被消灭了吗?老百姓当家作主了吗?倘若这些英烈们活过来,睁开眼睛看看,会作何种感想,会不会觉得白死了呢?
莎车县7·28暴恐案中,有37名无辜群众死亡,13人受伤,到底是什么样的蛊惑使某些宗教狂热分子变成了滥杀无辜的魔鬼呢?警方调查发现,团伙头目努拉麦提萨吾提,此前一直在村民宣扬所谓的圣战殉教进天堂这样的荒谬言论。自古以来,还有比杀人更邪恶的吗?满手的血污能进天堂吗!愚蠢之极!
人类为什么对“杀人”如此冷漠无情,如此无动于衷,不作任何反省呢!鲁迅年青时,在日本留学学医。一次,他和同学在看幻灯片,在他面前展现了惊人的一幕:日本人在中国砍杀一个中国人,而围观的一群中国人神情麻木,还有人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嘲笑那个被杀的中国人。那个被砍杀的中国人看起来有一副强健的体魄,但表情也是麻木的,丝毫没有反抗的神情,真所谓“我为鱼肉,人为刀俎”——太可悲了。鲁迅震撼了,他猛然警醒:学医有什么用,医术再高明,治好了病人的躯体,还不是变为任人宰割的奴隶,他从此决心要医治中国人的灵魂。
我认为不管你有何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杀人都是天大的罪过。当然强敌入侵、抵御外辱,保家卫国,英勇杀敌。——另当别论。敌人杀进来了,拚死抵抗出于迫不得己,救亡图存是拯救生灵的唯一办法。总之,战争就是一个“绞肉机”,无数鲜活的生命纷纷凋零。一切战争实际人都是人类犯下的滔天罪行。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人类发明“国家”这种地理概念,本身就是“不文明”的,是一切杀人抢掠的总源头,为了侵占土地,抢夺资源,扩大“生存权”,动不动就杀个“你死我活”,“血流成河”,岂不是天大的罪过吗?
任何暴力都不应当被鼓励和合理化。人类的打打杀杀,何时休矣!罪过啊!罪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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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
生命权是世界上最高的权利,是至高无上,是不可被剥夺的。生命权是自然人的一项根本的人格权,它在维护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同时,也成为自然人享有有其它人格权的前提和基础。公民的各项人格权均以公民的生存为前提,一旦公民的生命权遭到侵害而丧失生命,则其他人格权也不复存在。
我认为,任何个人、任何组织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生命是天赋的,生命的一次性和短暂性决定了生命的价值极其可贵,至高无上。生命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础,生命是大自然赠予人类最为精华的瑰宝。
生命权不能被抛弃,也不可被转让。依人格平等原则可知生命价值也应无高低贵贱之分。生命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享有一切权利的前提,自然人的任何其他权利均须附有生命权这一“法定条件”,即便以主体所拥有的一切权利或利益也无法换回生命,侵害生命权会导致主体权利能力的丧失,自然人一切权利随之消灭,其损害无法准确计量,生命权优先于其他权利在逻辑上不证自明。
因而,在自然界,在人类社会里,人的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
5
尊重生命的价值,包括尊重自己的生命和尊重别人的生命。我认为一个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生命,如果你不懂得尊重自己的生命,实际上你就不可能懂得尊重别人的生命。
从尊重自己的生命来说,一个是要珍惜生命,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做损害生命的事,比如吸毒、纵欲、过劳等。珍惜生命这个道理似乎很简单,其实真正做到并不容易。我们对于拥有生命这件事情实在是太习惯了,而习惯了的东西我们往往是不知珍惜的。可能我们平时会做很多损害自己生命的事情,但是直到最后恶果暴露出来的时候,我们才追悔莫及。很多科学家、企业家英年早逝,往往是因为过于疲劳,如果他们早知道是这个结果,就一定会有所节制。人生有很多可欲的价值,比如成功、财富等等,追求这些东西无可非议,但是应当记住,你的生命比那些东西重要得多,没有了生命,那些东西都是空的。实际上我们很容易忘记。
另一个是要享受生命。我最反对禁欲主义,在我看来,凡是自然赋予人的欲望都是无罪的,都有权利得到满足。但是,享受生命不应该停留在满足生理性的欲望,这个层次还太低。我们应当经常倾听一下自己的生命在说什么,它的真正的需要是什么,怎样的状态才是它感到最舒服的状态。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常见的现象是,人们纷纷把生命都用于追求物质的东西,然后又来消费这些物质的东西,总之,把生命完全用来满足物欲。我始终认为,这其实是在使用生命,甚至是在糟蹋生命,决不是在真正享受生命。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误解,就是把物欲等同于生命欲望。事实上,物欲是社会刺激起来的,决不是生命本身的需要。许多希腊哲人都指出一点,就是生命对物的需要其实是十分有限的,中国道家也强调“全性保真”,“不失性命之情”,“不以物累形”,这些哲人是生命真正的知音,他们的话值得我们好好想一想。
怎样才是尊重自己的生命,我觉得不但要珍惜生命,享受生命,最重要的是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人生有很多责任,你要对很多东西负责。作为一个人,有家庭责任,有社会责任。但我觉得最根本的责任是一个人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你想想看,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生,如果你死了,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如果你的一生虚度了,没有任何人能真正安慰你,那时候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你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没有任何人能替你分担。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人生有最严肃的责任心,它实际上是一个人在世界上其他一切责任心的根源。你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怎么过都无所谓,如果你抱这样的态度的话,这样一个人会对其他的事真正负起责任吗?自己怎么活都无所谓,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对别人的事情认真呢?相反,如果你对自己的人生有强烈的责任心,那么,你对你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一定会有严肃的考虑,对于你认为应该做的事情,你就一定会负起责任,当然,如果你觉得不该做,做那些事对你的人生没有意义,甚至有反面的意义,你也就会明确地拒绝。所以我认为,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这是对自己生命的最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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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的价值,当然不但要尊重自己的生命,还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在这方面,我要特别强调,人一定要有同情心,要有基本的善良品质。爱惜自己的生命,这可以说是本能,但人不只有这一个本能,人还应该有另一个本能,就是同情别人的生命,同情一切生命。如果只有前一个本能,没有后一个本能,那就和动物差不多。中国和西方的哲学家都非常重视同情这个本能,认为它是人性中固有的因素,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起点,而且把同情看作是道德的基础。在中国的哲学家里,最强调同情心的是孟子,用他的话说叫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他说同情心是人皆有之的,如果没有,就不是人。他明确地说,同情心是“仁之端”,就是道德的开端,道德的萌芽,道德是从这里发展出来的。
那么,在这一点上,西方哲学家的思想可以说惊人地相似,说得最清楚的是亚当·斯密。他认为,同情是道德的基础,由同情发展出了两类道德。一类是消极的道德,就是正义,为什么把正义称作消极的道德呢?因为它是从否定的角度来规定人的行为的,它讲的是人不能做什么,就是你觉得对你有害的事情,你也不能对别人做,你不能对别人做坏事,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在中国哲学里,正义就相当于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恕。另一类是积极的道德,就是仁慈,仁慈是从肯定的方面来规定人的行为的,就是你应该做什么。你不能损人,这是正义,但是这还不够,看见那些正在受苦的人,那些弱者,你仅仅不去损害他当然就不够了,这个时候他需要你的帮助,所以你还应该去帮助他。你认为好的东西,你也要让别人享受到,这就是仁慈。简单地讲,正义就是不损人,仁慈就是助人。在孔子那里已经有了两类道德的思想,仁慈就相当于他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就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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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千年的血雨腥风,使人类社会不断的清醒和觉悟。国际上许多国家取消死刑就是一种文明进步。(下面这段话摘自百度)
全世界200多个国家中,尚保留死刑的国家约为40个,其中约有近10个国家在近二十年来没有真正执行过死刑(实际上已废除),在其余约30个国家中,约一半国家对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即死刑只针对强奸杀人等恶性暴力犯罪),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来说,死刑是统治者为维持统治而采取的极端“合法暴力”,以剥夺犯罪生命为目的的最高处罚形式,是人-权社会所禁止的,世界人-权组织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积极呼吁在全世界取消死刑。
美国是保留死刑的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之一,在六十年代发生过一次死刑冤案而引起举国哗然,从此以后,对死刑的判决变得“艰难”了,从罪犯审判到执行死刑的时间平均达九年,这主要是给予罪犯充分的申辩和相关机构对犯罪进行更为详细、完整的调查,以减少冤案的发生,这也体现了对死刑的谨慎。
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有人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杀人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法院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另一些人认为,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事实)。
我国的死刑除死刑立即执行外,还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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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的生命之所以有意义,乃是因为人具有意志,可以认识和创造人生的价值。认识是创造的前提。我们只有清晰的认识世界认识自己了解人生的意义,才能够去努力创造自己的人生。人类不同于其他生物,我们具有智慧和文明,因此每个人都有继承、发扬和创造文明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这代人从小就接受革命英雄主义的教育,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刘胡兰……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经历几十年的风雨沧桑,至今仍铭记在人们心中,他们的生命如此短暂,但是他们英勇无畏,宁死不屈的英雄形象仍矗立在人们心中。他们用光辉不朽的事迹延伸了他们的生命。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文天祥是这么看待生命的。“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杜甫是这么看待生命的,“纵死侠客香,不惭世上英”,李白是这么看待生命的。生命诚可贵,可古之有作为者,为什么将生死看得那么轻?也许他们在乎的并不是自己活了多久,而是自己留下了什么!
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掠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雁过留声,人过留名。
有一则寓言:
虹看到弧形的石桥,说:“我的大地上的朋友,你的生命比我长久。”
石桥回答:“你那么美,你在人们的记忆中是永恒的。”
不错,彩虹的生命没有石桥的长久,石桥也的却没有彩虹美丽,各有其价值。
留名固然重要,轻生不足可取,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呢?我认为在颂扬生命的社会价值的同时,更应当尊重生命的自然价值。不要轻言去死,更不要轻易去死。我们要对生命怀有极其崇敬的严肃的态度,才是最符合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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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真好!
冰心有一段关于生命的话极其精彩。她说;“我不知道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生命像东流的一江春水,他从生命最高处发源,冰雪是他的前身。他聚集起许多细流,合成一股有力的洪涛,向下奔注,他曲折地穿过了悬崖削壁,冲倒了层沙积土,挟卷着滚滚的沙石,快乐勇敢地流走,一路上他享受着他所遭遇的一切:有时候他遇到巉岩前阻,他愤激地奔腾了起来,怒吼着,回旋着,前波后浪地起伏催逼,直到他过了,冲倒了这危崖他才心平气和地一泻千里。有时候他经过了细细的平沙,斜阳芳草里,看见了夹岸的桃花,他快乐而又羞怯,静静地流着,低低地吟唱着,轻轻地度过这一段浪漫的行程。有时候他遇到暴风雨,这激电,这迅雷,使他的心魂惊骇,疾风吹卷起他,大雨击打着他,他暂时浑浊了,扰乱了,而雨过天晴,只加给他许多新生的力量。有时候他遇到了晚霞和新月,向他照耀,向他投影,清冷中带些幽幽的温暖:这时他只想憩息,只想睡眠,而那股前进的力量,仍催逼着他向前走……终于有一天,他远远地望见了大海,呵!他已经到了行程的终结, 这大海,使他屏息,使他低头,她多么辽阔,多么伟大!多么光明,又多么黑暗!大海庄严的伸出臂儿来接引他,他一声不响地流入她的怀里。他消融了归化了,说不上快乐,也没有悲哀!也许有一天,他再从海上蓬蓬的雨点中升起,飞向西来,再形成一道江流,再冲倒两旁的石壁,再来寻夹岸的桃花。”多么优美的语言啊!
圣经中关于生命有这样的描述:因为不能恒久,所以最是珍贵;因为能吐纳天地气息,所以胜过钻石的光芒。那么为了把握这份特别的美,就足以让我们为之付出足够的努力,拒绝伤害的侵袭,留给生命一份纯净,让它成长在自己的本色中,不要在很多已成过往的时候,才知道去珍惜,因为倘若它被封存起来,也便不再真实了
每一个生命都是美丽的,每一朵花都不应该拒绝开放。生命以它独有的美,浸润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美丽的生命,源于一份对生活的热爱。生命行走在你我的掌心,请小心呵护;生命承载太多的美丽,请认真对待。或许,昨日的成败已成过往,明日的幻想还没有变成现实,生命就在今天,享受今天,珍爱生命,一切才会存在。
每当看到流星划过,我都会问自己:“生命是什么?”流星不就是流星吗?因为短暂而美丽,划过黑寂的夜空,释放出那一闪而逝的光芒。
欣赏生命吧,我们畅饮沁人心脾的甘泉,内心变得澄净而又明亮;欣赏生命吧,我们感受熏人欲醉的海风,内心变得纯洁而又宽敞;欣赏生命吧,我们领略洁白无瑕的白雪,内心变得安静而又平和。苦难铸就了人生的美丽,心是美的,一切皆美。我想芦苇,必定学会了欣赏生命,所以能在那样贫瘠的土地上,舞出自己绝美的生命之舞。
学会敬畏生命吧,你会活得好一些。
文章评论
白杨
写的太棒了,给你点1000个赞!继续努力![em]e179[/em] [em]e181[/em] [em]e163[/em] [em]e160[/em]
文胆
朱元璋因自卑嗜虐 因一妇不敬杀光整个街区朱皇帝早年家境贫寒,曾做过游方和尚,参加农民叛乱,被人称为“贼”“盗”。朱皇帝经常担心别人因他出身卑贱而看不起他,因而过于敏感。称帝后,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同下文提到的《贺万寿表》《正旦贺表》等均为一种礼仪性公文)有“作则垂宪”一语,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贺万寿表》中有“垂子孙向作则”一语,福州府学训导林伯景为按察使作《贺冬至表》中有“仪则天下”一语,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二使作《正旦贺表》中有“建中作则”一语,因淮河方言中“则”“贼”同音,朱皇帝认为这是在骂自己做过“贼”。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中有“睿性生知”语,朱皇帝认为“生”是代指“僧”,讽刺自己做过和尚;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中有“遥瞻帝扉”语,被误解为“帝非”;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中有“取法象魏”语,“取法”被误解为“去发”。以上诸人,都被患者处死,有的还全家被杀。陈州州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中有“寿域千秋”一语,虽然念不出什么,但患者觉得别扭,怀疑含有讽刺意思,此人亦被杀。到洪武二十九年(1396),因此类文字忌读被杀者有三十二人。 其实,按正常思维,以朱皇帝地位之尊,绝不会有官员在贺表中胆敢寓含讽刺,更何况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前仆后继地以生命作为代价讽刺他。这些事例典型地表现了朱皇帝的心态失衡,部分丧失了正常思维能力。在接二连三发生类似事件之后,礼部官员只好建议全国各地的贺表都用统一的格式,用固定的文字,朱皇帝也同意了这个建议,可见患者有时也知道是自己多疑,但问题是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他就无法控制自己,只有杀人才能放心。 类似的事例还有:著名诗人高启作《题宫女图》诗,有“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朱皇帝以为是在讥刺他,鉴于高启名气之大,当时没有发作,但心不能平,几年后终于借细故把高启腰斩于市。 还有一次,朱皇帝微服私访,在街道上听到一老年妇女和人说话,提到他时,不称“皇上”而称“老头”。朱皇帝认为这是不满自己统治的表现,回宫后令五城兵马司把老妇居住的街区都杀光了,并且说“张士诚占据东南,当地人如今还叫他‘张王’,我做了皇帝,百姓居然叫我‘老头’,真叫人活活气煞”。这些事例反映出患者怀疑自己的统治能力,怀疑自己统治的正统性。其实,当时的百姓对他的统治还是满意的,这些做法,完全是朱皇帝自己过于自卑所致,因为古往今来,只有他一个皇帝是出身赤贫。虽然朱元璋在诏书中经常提到自己是“起自布衣”,好像毫不忌讳,但这其实是朱皇帝内心的一大块不能揭开的疮疤,自己喊“起自布衣”可以,别人要是因此而稍有些不敬,则会遭到最强烈的报复。 以上这些事实,包括朱皇帝自述中对功臣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说明什么?中国的封建社会是极其黑暗的,统治者可以任意草菅人命,滥杀无辜,把别人的生命视如草芥。 生命是天赋的,是无比高贵的,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社会都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一定要有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