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十要素
人生哲理
幸福家庭十要素
相爱。请一定要相爱。只有爱情 作为夫妻还应不应该有各自的独立活动,也就是说,夫妻之间还能不能有各自的独立性?他(她)从下面几个方面谈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敬请朋友们发表你的看法:
责任。如果你的肩膀还担不起一
宽容。我们如果能够宽容别人,对
互助。夫妻之间更需要相互帮助。生
尊重。婚姻中相互尊重的问题,已经被
聪明。这聪明不是指那些小聪明,而
知足。婚姻里最忌讳虚荣与攀比。每个
坚守。这不是指不明事理的固执,而
珍惜。这是个说了一万遍的词汇,可当
夫妻是以爱情为基础结成的婚姻关系。夫妻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亲密的关系之一。成了夫妻,朝夕相处,终生相伴,两个人的命运牢牢连结在一起,不仅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共同操持家务,抚育子女。夫妻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许多问题之上,往往是你也代表我,我代表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异性的“合二为一”。
夫妻是两个异性的“合而为一”,并不意味着结婚以后男女双方都要失去自己的独立性。应当肯定,在我们国家,人与人是平等关系,人格上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夫妻关系也是如此,彼此是对等的关系,不能把对方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任何一方都不能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任意训斥,摆布对方、甚至限制对方的正常活动。在家庭内部是不应该有统治者或被统治者。夫妻之间应该是互相的尊重,遇事共同商量,民主解决家庭内部和其他种种问题。“出嫁从夫,夫为妻纲”,在今天早已肃清。结婚以后,双方理当有各自的独立性和独立活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独立的空间”。
第一,独立的人格。夫妻双方都是国家的公民,都受法律保护。妇女在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夫妻双方要尊重对方的独立的人格。这不仅是道德修养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一些打骂伤害妻子或丈夫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第二,独立的政治,生活见解。夫妻双方由于各自的生活经历和文化修养,学识水平的差异,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看法不可能完全一致。在这种时候,应该尊重对方,允许对方保留自己的见解,不要强制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
第三,夫妻双方都有从事劳动和工作的权利。不论双方从事什么工作,职位高低,只要是社会所需要的,都应受到尊重。
第四,独立的社交活动。夫妻任何一方,都有独立的社交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都不应该限制对方正当的必要的社会活动。
这里着重谈一谈结婚以后能否结交异性朋友。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人际关系很多,不可能不与异性接触。异性之间的联系,有时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异性朋友。有人说,“异性之间只有爱情,不可能有友谊”。这种说法是不和实际的。事实上,大部分人在结婚以后,都有自己的爱人,也有许多的朋友,包裹异性朋友。夫妻之间"以身相托",终生为伴,这就是彼此之间的最大的信任。对自己的爱人和异性的正常的交往,毫无根据的猜疑和毫无理由的限制是要不得的。互相信任是夫妻之间应具有的崇高品德。应该明确,限制自己爱人和异性交往是对爱人的不信任和不尊重的表现。还要看到,限制并不是维系夫妻感情的良方,反而往往会引起对方的不满,增加矛盾,使夫妻关系笼罩阴影。
第五,独立的经济支配权。统一安排家庭开支,这是很正常的。但这不是说,夫妻双方各自就不应该有一点经济支配权了。一个家庭的经济收支安排,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商定。
第六,独立的爱好,嗜好。可以说世界上很难找到一对爱好,嗜好完全相同的夫妻。例如:一对夫妻,有的爱唱歌,跳舞,有的爱看电影,有的爱体育活动等等。这些都应该得到尊重。即使有的嗜好不怎么好,如,抽烟,喝酒等,也只能规劝,最好不要采取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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