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关于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的通知

个人日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

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地方税(费)种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省地税局对2014年全省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作出具体安排(见附件),并对安徽地方税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AHTAX2013)作出统一更新,请遵照执行。

因税收征管、公共事件等原因,需要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属于全省范围的,由省地税局统一在AHTAX2013调整;属于市范围以内的,由市地税局统一在AHTAX2013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发布。

附件:2014年全省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安排表

安徽省地方税局

20131231

附件

2014年全省地方税(费)申报纳税期限安排表

月份

申报纳税期限

备注

一月

1.11.15

包括按季、半年申报

二月

2.12.24

法定假期6天,2223日为双休日

三月

3.13.17

1516日为双休日

四月

4.14.18

包括按季申报

法定假期3

五月

5.15.20

法定假期3天,1718日为双休日

1.15.31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六月

6.16.16

15日为双休日

七月

7.17.15

包括按季、半年申报

八月

8.18.15

 

九月

9.19.18

法定假期3

十月

10.110.24

包括按季申报

法定假期7

十一月

11.111.17

1516日为双休日

十二月

12.112.15

 

注:在实际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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