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九零后大学生一组文章

个人日记

 

                                                                                        孙旭小说三题


 

                                  子 瓜 犭 虫            

                        

   是不是只有在陪衬中才能显示出它厌恶的表情。

  我们暂且把他称作“子”吧。单人旁的他。看起来有三十好几的样子,很不合群的在这燥热杂乱的大街上。但因为说是杂乱,所以有他的存在才能叫‘杂’吧。这是子第三次用充满烂泥的手指使劲插入头发里,头发油光可鉴的好似能炒一盘鱼香肉丝。挠了挠头皮带出了一些头皮屑夹杂在指甲缝中,应该是烂泥的存在已包容不下头皮屑而弹了出来,还溅到了旁边匆匆行走的路人甲身上。然后子将屁股下面垫的报纸拿了出来,端端正正地读了起来。没有了刚才的放荡不羁爱自由,眼睛里是从来没有过的严肃与庄重。看起来有一个月没有洗澡的他满身的,戾气。可是有一点,子会读书,眼睛会放光,就这一点,子是温柔可爱的。人呀,要么庸俗,要么孤独,而会读书的人最孤独。这时,子突然把报纸愤怒的揉成一团,又展开用脚狠狠地踩了几下留下了一片片突兀的黑脚印,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惶恐,走过去低头看到报纸上赫然写着的是,钓鱼岛争端之所属权。我了然又暗骂,这是哪年的破报纸让这傻子变成了疯子。可是,他真的是傻子吗?

   在市中心,你很快就可以发现人与人的差距不在乎读书的多少,在于你是有钱人还是穷光蛋。“瓜”一看就是个女土豪,因为她在阴天戴着可以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喝着蒙牛酸奶还不带舔盖的!踩着能把自己累死的小高跟啪嗒啪嗒,涂着比我脸还厚的粉啪啪啪,又美又健康,真是十足的贱美。的确蹊跷,每当瓜小姐遇到一个男性时都会多看几眼,我能感觉得到,因为无聊的我总是关注无聊的事儿。我意淫,大概是因为瓜小姐太土豪的令人望而却步导致的欲求不满吧。“犭”出场了,突然出现在这里,走到瓜小姐的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长叹一口气离开了,我懂,这是一位慈祥懦弱无能的老父亲教女无方。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更何况人而且还是女人。都说作者是最能扯的,我想这句话是对的,谁让真相你们都不知道,所以我写什么真相就是什么。我写这个男人是她爹,那就一定不会是她情人。

“虫”先生看谁都是怒气冲冲,好像对这个世界有什么不满尤其是对女性。他投给每个路过的女性憎恨的目光,我代表自由女神对他竖中指。如果男人有女人伟大,不,没有如果,我错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出现自由男神和圣男玛利亚的,只有玛丽兄弟。但是,我想他这样必定是有原因的,或许老婆跟别的男人勾肩搭背远走高飞了呢?真如作者所想,也还说得过去。所以,玛丽兄弟们,看好你们的女人,否则会孤独。

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孤独的,孤独是可耻的,它让你自卑,孤独又是高冷的,它让你静默。孤独是一个人吗?被人嫌弃亲近的人像约好似的生活贫穷但总有温柔的一面甚至眼睛会放光心中有理想是孤独;土豪只知道涂脂抹粉勾搭异性来体现自我社会价值是孤独;天下所有爱无能的老爸是孤独;被抛弃被背叛转移仇恨是孤独......子,瓜,犭,虫一直都是孤独。

慢慢人生路,不要找到一个人,去找一颗心吧。有人陪着,一个爱讲,一个爱听,虽然刚刚好,但是实在像是街坊邻居的那些长舌妇,难道你还要拿着芭蕉扇嗑瓜子吗?

别总是死读书,会孤独;别太有钱,会孤独;不要匆匆忙忙当父亲,会孤独;不要背叛太明显,爱人就会孤独。一个人,没关系,只要你有一颗心,不被理解无所谓,因为你有一颗心。

得到一颗心,有个人告诉我,会很痛苦,因为在这场旅途中,必然要救活一个自己最恨的人,杀死一个自己最爱的人。

心变了,心情也变了,心境也变了,新生活需要从新开始,从心开始。

我拾起地上的脏报纸丢进垃圾桶内,坐上一百路离开了市中心。钓鱼岛是谁的傻子都知道,还是赶紧回家吧。市中心太大,我受不起。

我所理解的孤独。

                                    

 

 

                                              我将永远不会读书      

                                    孙旭

远看绝对想不到他会是一个读书人。近看呢,你也想不到,因为近距离观察他会使你反胃,不过,幸运的是,他遇到了我,一个所谓不会嫌弃乞丐的年轻人。

他啊,衣衫褴褛,走路却刚劲有力,完完全全就是一个老爷们纯汉子形象。 没有佝偻,虎背熊腰简直像一头发情的公猪,渴望爱上一匹母马,可他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年轻人和他都感到绝望。猪爱上马,爱的疯狂,谁让他们真爱了一场,而且还是一头有文化的猪。作为一只猪,他不够肥硕;作为一个乞丐,他不够庸俗,他有文化,这是万万不可以的,会被其他同事鄙视;作为一个读书人,他不够高冷,放低姿态践踏尊严伸手要钱,不够要脸。混成这样,也是不容易的,你觉得呢?

会读书又怎么样呢?还不是伸手要别人的钱吗?这个问题确实引人思考。一身的力气,没病没灾的,有脸在这奢侈的大街上乞讨,也是一种磨人的品质。他们有钱,他们生活比你优越,因为他们没力气的有文化找工作,没文化的有力气也有钱可以挣。如果两样兼得,却什么都没有,那就是个人能力问题,个人的无能,凭什么要广大劳动人民为你买单。不要告诉我,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沿街乞讨如果你向往,那就不要看报。更不要跟我谈什么同情心,拿道德舆论来压制,中国人就不要强大好了,都去同情乞丐,每人一块钱,十三亿人就是十三亿人民币,够促进多少GDP的涨停,有十三亿国家去援助真正的老弱病残多幸福,何必都浪费在有力气读书的乞丐身上。

你说,他们会读书,最后不还是乞讨,靠脸生活吗?别想太多,我不是说他们太美。人啊,要么庸俗,要么孤独这句话是对的。越读书越孤独,孤独到养不起自己养不起父母。拜托你当一个高素质人的时候考虑一下自己能不能负担起责任好吗?或者,难道你有一个高富帅养你?读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金钱,更浪费感情,埋没理想。那些事业有成的人们都还没有时间去读书,你从哪有那么大的勇气,浪费自己的一身力气来消遣。家人不需要养吗?孩子不需要上学吗?不要让孩子没钱消费你的理想。就算为自己,读书,你能吃饱饭吗?

如果你是一个乞丐,请你专业一点,乞的彻底点,不把自己搞的缺胳膊少腿的没资格入丐帮。如果你是一个读书人,还好,你有能力活下来,因为读书人都是会写会扯的,找个工作养活自己不太难,郭敬明韩寒不都是你的榜样吗?千万别把自己整的那么凄凄惨惨戚戚的,跟广大人民群众欠了你钱似的,丢了读书人的脸。如果你没文化有力气,搬家公司为你敞开,你的事业也是飞黄腾达指日可待的。总之,别当一个会读书的乞丐,乞丐就是乞丐,升不了级的,跳槽也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乞丐,一定要掩饰住自己的才华,别手贱炫技能,会让世界的人们觉得,在中国,读书人的职业是沿街乞讨。

假如我是一名乞丐,我将永远不会读书。

 

 

 

                                都怪爸爸


【是阳光啊】  其实他等于什么都说了,她也已经听见了, 心头一阵酥软,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 这是被欲望腐蚀的感觉。她脸上完全是静止的,但是他看得出来她非常喜悦,好像考试时候发下的卷子,低头一看,全部都会,他也没比她平静多少,反正都决定逃跑,最后笑嘻嘻的流眼泪也不错。两人就静静的呆在那里散发着,香气。

  人都要有这么个脾气的啊,凡是愿意相信的事情总是特别容易相信。他们两个人,原来是阳光啊,他们相信会逃出来,可是忘记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会伴随着光。逃到哪里去呢?还是安心的呆在这个城市里的好。

【女孩】我是怨恨爸爸的。凭什么那么早就离开了我和妈妈 让我们在这里受苦受折磨。妈妈被欺负,我也被那个男人欺负。妓女有什么,社会逼得,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跟妓女是谁更不道德。我也想做一个雅俗共赏的人,跟他一起谈天说地,没有对他父亲的仇恨,我们会在一起的吧。妈妈现在就像一只被人提着两只耳朵的兔子,不停地在扑腾,撒了那人一鞋子的尿还自己给他舔舔。妈妈就是电影看多了 做事情的时候总是在演戏。现在给她一根电线杆她就能为那个男人做生意了,生意做的太浮夸,身体对她来说不值钱。难道对我也是吗?为什么她要我听那个男人的话?来到这座城市真是一个错误!

【男孩对女孩】对不起,伤害你,对不起,好爱你。我爸爸是坏蛋,我知道的,他是罪人,他不应该玩弄你妈妈还蹂躏你。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混蛋。可是,他是生我养我的父亲啊,你是我朝思暮想的爱人啊!他不容易,妈妈死的早,一手把我拉扯大,流血流汗都是为我,右胳膊残废也是替我挡住了地震时候的坍塌废墟。他对我说:“儿子,咱不怕,爹还有左胳膊,走!爹带你进城过好日子!”每次回想起爸的一大口白牙在阳光下咧的那么灿烂,都特别温暖。自从进了城,吃得苦赚的钱什么都学会了,而且人到中年 欲望对他来说没过青春期就走了,好像跟妈妈是苟合是意外。他活的很糙,吃苹果从来不洗拿他褶皱的大手随意抹一遍就啃起来,洗脸不会用毛巾总是用凉水往脸上泼一下就ok,饭渍留在嘴角每次提醒他,他总是傻笑着用袖口使劲擦着,好像要把自己的龌龊吃掉一样,想法也是如此,他觉得,爱就去上床,表白有什么用? 作为儿子,他犯下的过错我来承担,他上过的女人我来养。 

【男人 父亲】三十五岁之前我真是老实惯了,没打过人,没碰过女孩子,没抽过烟,没喝过酒,被男人欺负被女人嘲笑,还要养儿子。城市是个好东西,进城吃再多苦受再多气看别人脸色,但是干点别的事就能轻松赚大钱。老板人不错,教我进货教我避开耳目教我跟警方周旋。现在我有了钱,也有了女人。我是爱她的,也爱她的女儿。我跟她上床是情投意合, 但是她女儿实在太难搞,我百般示好却对我冷眼相对。老板说,女人管不了就往死里打。我忍不了了,每天拿口水骂她拿鞭子抽她拿烟头捏在她喉咙里给她注射大麻让她稍微安静,我卖的东西可以让她稍微快乐一点。把她关在黑屋子里不给她吃饭喝水。她不知道,每天晚上我都会偷偷开门,静静的呆在她旁边,看着熟睡渐渐因为我而消瘦的身体,流下滚烫的泪。今天我抱起她,发现若有若无的气息打在我的脸颊上,可能是刚才的抽打逼她就范过于猛烈了。也对,这一个月对她的残暴我也是不舍得的,难怪她不醒。我拼命的摇摆她,快要把她的脑袋与脖子分家,她也醒不过来。看来这次孩子真生气了,不理我了。我很懊恼很悲伤,就如失恋似的。我把我以前没见过的喜欢的东西都给她,给她烟头,给她大麻,给她酒精,她还跟我怄气。我哄她,一直轻轻的拍着她蛇一样蜷缩的背,一直到天亮,门开了。

【一直到天亮】一直到天亮,男孩兴冲冲的打开门要和女孩完成秘密计划。看到女孩软绵绵的摊在父亲的身上,苍白无力的脸上还有丝丝血迹,左手硬硬的攥着他给她叠的纸飞机。在他赶来的那一刻,掉了。对于我们小孩子来说,三年五载便可说成一生一世。曾经他们的约定被父亲毁灭了,真是父母为子女打算的一片心,可笑又可怜,何况父亲已经发霉。男孩歇斯底里的发不出声音,他最爱的人已经离开,他的天他的父亲也不再是从前。他愤怒他怨恨他眼睛着了火 ,拿起桌子上放的水果刀,刀身不大不小看起来可以随意游走在人的身体里。刀把男人什么细小处都审视遍了,觉得都有把嘴唇放上去的需要,缠绵着被一股子莫名的力推了进去 推进了头皮,流了好多,好多的,红色的,和女孩颜色一样的,血,男人没有丝毫反抗。带着城市特有的微笑与浮华闭上了眼睛。刀还挺立在男人脑袋上迟迟不肯倒下。

【男孩对女孩妈妈】你是无辜的,你是可怜的,你是做作的。 明明不喜欢爸爸还要跟他敷衍,爸爸是变态,你就是小丑。你把自己的女儿推向深渊,那可是我人生中最孤独最宝贵最不会拿去跟别人分享的人啊!你是有罪的,我已给你判刑定罪,你该去死的。安眠药对你来说,足够温柔。

 【尾声】 什么都没了,原来的逃跑计划没有了,没有悲伤 没有快乐,没有烦恼,最后,还是就剩我一个人。都怪爸爸,把我心爱的人折磨,都怪爸爸,谁让你进城。 

         爸,你说得对,咱们农村人还是待在山旮旯里把 ,出去了最后还要回家,会孤独。爸,走,咱回家。

【还是阳光啊】为什么全世界的悲你们都先剧一遍?为何普天下的苦你们都先吃一遍?为城市当特约演员,每一天都活在电影里面,笑的断肠哭的夸张,往后瞧,是阳光啊,不要逃,我爱你们最原始的笑容和你耕田来她织布的古怪生活。


 

死循环
文学院来源:文学院作者:孙旭点击:26发布时间:2015-05-26

 

寄人篱下的心是特别敏感。心穷呦。

越是有钱人越吝啬,就好像他们的钱是特别值钱似的。相反,没钱的人就要装作是特别不在乎的样子。钱穷呦。

有钱人踩着后脚跟带满了烂泥的高跟鞋啪嗒啪嗒的为资本主义讴歌,唱得声嘶力竭,歇斯底里。穷人们呦,挥舞着略带粗鲁的手掌阅读共产主义的肩胛骨,硌的佶屈聱牙,磕磕巴巴。国家穷呦。

穷人,穷途末路的人,便会不择手段。

所谓的同情,所有的宽容,都被拥有了太多的人占有。什么都没有的人,是可怜的人,可怜的人只会利用更可怜的人的不幸地位得到满足,因此,像阿Q一样,万事亨通。穷人们,向世人们睁着自己苍老的愤怒,新鲜的欲望的眼睛来展示自己血淋淋的伤口,像叫花子一样,最可耻的事情莫过于夸大自己的心伤和伤心。可是,叫花子是不在乎牙齿上有多少龋洞的,他需要每个遇到他的人礼数周全的问候吗?然而,穷人并不是这样,穷人是有气的,志全在里面呢。我们同胞有一个著称于世的优点,便是把对手逼得穷途末路时网开一面。任何人,当确保自己优势的地位不受到威胁时,都很乐意稍示怀柔以表明自己拥有的很多却也欣然与人分享面包片。什么都穷的人才会炫耀自己拥有面包片,因为他们只有面包片,然而这样的无力的炫就像是小鸡不孵出来,便是卵子。

富人,也不是富贵骄人。

富人,拥有的太多,有爱,有生活,有家人,有心情,有太阳,有微笑,有理想,有人追寻,所有的美好都属于他们。穷人们做梦都想变成富人,可最后也是越长越畸形,越长越变态,他们掠夺,掠夺,掠夺。仅仅是占有了富人的一百分之一的元素,有钱而已,便硬是嘴硬说自己成功了。唯唯诺诺地站在领奖台上,直不起腰板,感谢那些自己曾经对不起的人云云。

昔日的穷鬼们学会了道歉,富人很不屑,曰:“傻子们,走到这一步难道不是你们自己流血流汗的吗?何以感谢那些离开自己的人/惊讶”

穷人谄媚一笑,一言以蔽之,“因为我上了你老婆,只流了汗/微笑”

二十八天半之后。

富人变得脆弱了,孤独患者,患得患失。渐渐的,渐渐的,不再微笑,不再生活,不再拥有家人,不再阳光普照,无人追赶,凄凄惨惨戚戚。

五十天后,请注意我不是在讲故事,我不是在讲故事。

富人开始不洗澡,蓬头垢面。发疯一般想念家人,想念太阳。赤身裸体,暴晒在阳光之下,仿佛是最后一次沐浴春光。

一百天后,身体干涸,富人把心挖了出来,挖了出来,向它吹了一口臭气,掸了掸心从身体里携带出来的污秽,扔向母鸡。

第一百三十天,母鸡屁股下面的东西破壳了,不再是卵子。那个东西长大了,拍拍身体上的鸡毛,赤条条走向街口,向人们展示自己的浊气。

富人已经孵化成穷人,茁壮成长,奔向有光的地方。原来的穷人,正在富人的道路上,自娱自乐,走向光的背面。

笔者曰:“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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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

后起之秀!有大家风范![em]e179[/em] [em]e100[/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