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该冒着牺牲自己生命的危险救人的思索
个人日记
“一孩子回家问家长,如果一个老公公掉在河里,而我们不得不救,去牺牲我们年轻的生命,放弃大好的前途去救一个对社会已没有任何贡献的老人,有意义吗?”这段话引人深思,近来关于救人的话题很火。从老外美女西湖救人到小悦悦事件,再到广州女子落水,路人施救,双双失踪一事等等.....
救与不救的争论再次烽火烟起。我们该不该见义勇为勇救落水的人?如何尽最大的可能自保救人而少让悲剧发生?从中华传统的美德出发总是宣扬人们要见义勇为,大义凛然,哪怕是牺牲自己也在所不辞。仿佛这才是符合正统思维的想法。却很少有人提起怎么救?目前救人难。有个把见义勇为者,基本属于国宝。国宝很少,但毕竟是有的。比如小小悦悦事件中那位拾荒阿姨;比如广州女子落水施救者。不幸的是施救者与罹难者双双失踪。这简直是莫大的悲剧。
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 我也赞同传统的舍己救人的美德,这个的确值得宣扬,毕竟这是一种十分难得的精神境界,相信没几个人能做到。但我不能苟同不问青红皂白不自量力的去救人。还有一定用道德去苛求别人。其一:不管救什么人,首先要有个基本的判断,就是自己的行动的危险性有多大。至于救不救老年人或者是年轻人的价值倒是在其次,人的生命都同等宝贵。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这个要求不高,其实可以立即就会有答案。如果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当然应该尽快采取措施救人;如果没有什么把握,轻率行动,白白付出巨大代价,那肯定不必要,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只有一次,生存权都是平等的,并无贵贱之分,没有哪个社会会强迫没有能力的人,来做只会产生无谓损失的举动。
在上述的三个热点事件中,西湖救人者老外,而且还是女性。成功施救。广州救人者,男性!而且还是一名退伍军人。结果……这就是差距!小悦悦事件中,排外其他因素,假如路人有一定的急救常识,我想乐于施救的概率将大大增加。
其二:全民普及急救常识是一个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措施之一。也是全民素质的体现之一。国外实施多年。在一些美剧中,都可以看到意外事件,非医务人员的施救动作娴熟,流程通畅。堪比我们的医务人员还专业。再看看我们的电视剧,患者中毒医生用鸡毛催吐。敢情每个医生办公室还得准备些鸡毛。急救常识普及的多样化及严肃性值得思考。
因此,加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社会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已成当务之急。将急救知识编入教材,使之成为义务教育势在必行。成为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遗憾的是翻遍小学到本科教材没有任何一个章节对院外急救加予哪怕是只言片语的阐述。即便是我的医学教材也没有诸如对落水者水中救护的施救指导。也就是说即便是医生在落水现场,也只有等别人抬上岸。
其三:还有在河边湖边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也非常有必要。专门有人负责这些救生设备的维护保管,这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挽救人的生命。其四:建立见义勇为救助基金,让救人英雄救人无后顾之忧。只有诸多方面多管齐下,共同奏效才能让更多的人勇于救人,让这社会少一点看客和冷漠之人,多一份温情。您说呢?
文章评论
俩两
[em]e179[/em]说得在理
@@风雨
在道德上是要去救, 在理论上是不值得的, 这就是做人难,难做人的原理
闲者
关键的问题是,面对有人生死存亡的紧急时刻,如果我们总是把帐算明白了才决定是否施救,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心在远方
[ft=#ff00ff,5,]回答题目中的问题:我不会![/ft]
庄生晓梦
[ft=,,宋体]全民普及急救常识是一个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措施之一[/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