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风中的鸟巢,很独自,很瘦。只自己。】
雪小禅说:喜欢瘦的东西。
人瘦,便有饱满的东西在里面。因为瘦,便有了风骨。梅花瘦,让人怜爱,分外动人;风瘦,便远离色情;雨瘦,可以小资地不贪新欢、适合去想念一个旧人。
她还说,相思也是瘦的。那相思有如桂花香,深深地吸下去,犹如吸鸦片,过分的耽美。这种美,瘦到只有自己知道。
她说,我喜欢风中的鸟巢,很独白,很瘦。只自己。
想来,自己也是习惯了,每每读到一篇倾情的文字,头脑和心思里便戏剧性地随着作者的笔风去了。她言春红,我便想到繁花;她道秋寒,我便思着落叶......至此,我看着“瘦”这个字,心里忽然就凛冽了几分,对镜凝视,也见自己一段锁骨,从单薄的衣衫里俏生生支了出来。怪不得那日被母亲诧异地询问,原,我的瘦已让最亲近的人都发现了,瘦的这么明白,这么张扬,实在是对不起亲人,对不起自己了。
我瘦,与红尘无关,只与心绪有染,与疾病有关。亦如友友所说:思伤脾,脾胃相表里,是容易患肠胃疾病的。许,是的,从六月到八月,自己无数次地将心从滚烫的油锅里取出复扔掷到冰冷的水流里,终于让自己病了,病了也不去调整,还自虐、自残着......
瘦,也疼。
对爱自己的人,忽然生出了怨恨;对离开自己的人,反而多了几分挂牵。想来,自己也是蠢的,在月光之下,把自己都瘦成月牙儿样了,还很浮躁,很执拗。
雪小禅说,张爱玲一生瘦,她不能容忍自己变胖,因为瘦了,就有一种极为清幽的东西在里面。我却想,张爱玲一定是撒了谎的。这个极度清傲的女子,曾经在胡兰成一次次的背叛后,也只能在与其分别的时候,喊一声“兰成”便罢了,即便泪流满面,她也不能恼,不能嫉,不能恨,只因为她知道自己是张爱玲。且,日后还要接济这个爱过的男人,即使只换来他一句“刚烈柔艳”。
爱,也要爱的有风骨吧。那瘦的风骨,也是风情。
女人怕胖,许,更怕瘦吧。身体瘦到单薄,就有了沧桑与穷困之相;思想瘦到贫瘠,就有了浅薄与俗世之意;爱情瘦到虚无,则有了愚蠢与无知之嫌。
或许,女人要瘦,相思是最好的药了。灵魂若出轨,肉体便也会相随。从来都是,爱的贪念是一点点滋长的,长到“山青花欲燃”,便会迎来“自古逢秋多寂寥”。那个曾经爱过的人,窃了我们日积月累下来的年华和青春之后,就这样酷酷地从我们的身体里穿越而去,想不瘦,也是不成的了。
也是的,看到瘦的东西,还会忍不住多去看几眼。原是因为自己的心也是瘦的:放不下太多的苦难和挫折,容不下世事的仓皇和变幻,见不得感情的背叛和分离......
总是说自己很坚强,其实内心里,是怯弱的。
就这样,忽然就懂了。岁月可以瘦,年华可以瘦,文字可以瘦,但生命不可以继续瘦了,瘦到很短,再去追悔,就是来不及,就是自己给自己酿了掺了砒霜的药。
【春天来时,且将自己,葬在百花深处。】
春天的风情,似乎不用细细地言说,就已明了。只因,成千上万朵花都在比赛似的整日整夜地开,整日整夜地思谋嫁娶,整日整夜地暗恋偷欢,生怕一耽晚,就误了好时辰,延了好风光。纵然是桃花粉,杏花红,梨花白.....各有各的千娇百媚,却都逃不过一个“色”字,一个“色”字,说浅了是一己小我,说大了就是千顷江山。
有“色”的日子里,才有风情,才有景致。春风一来,女人们的衣服开始百变,最美不过女儿妆,千描万绘都不过。善于搭配的,尚讲究一些格调品味,年少轻狂的,只拣了个五彩斑斓。年老的注重沉稳,中年的追求韵味,只偏偏,那不经事的少年,最喜五颜六色,像在大幅的白板上,蘸了颜料,任意的挥霍,红的就是大红,绿的就是大绿,整个版面都是鲜艳的,活跃的,呼之欲出的,不矫揉,不做作,也似乎,只有这样的青春,才配的上这样的春天,才骄傲在这个春天。
不是吗?这个春天,你那里开满油菜花,我这里也有桃之妖妖。你那方白兰飘香,我这边蔷薇繁茂。一切的花开都是新的,都是纯的,都是静的,都是去除了旧年的尘杂气息,拼却了今时的簇新容颜。都不拥不挤,只接次地开,有序的开,你开成鹅黄,我就开成蓝紫,你是润白,我就是水粉,各有各的颜色,各有各的情场。
有的花是急迫的,清晨阳光一出,就慌慌地打开花苞,不懂得孕养,不懂得守时。岂知花开不易久,久了,香气就易淡薄,就易困倦,只好苦撑着,是没睡醒的微肿眼睑。这花儿,终是等不及夕阳来吻醉,就先自萎谢在枝头。
有的花是矜持的,暗地里用了心机,知道花一开就无几日红。只是努力地闭合,仔细地储孕,任春风几度,也不肯吐露花蕊,只听四周的花儿们叽叽喳喳,纷纷扰扰,也不动心,也不分神,只是培着自己的花苞,那花苞也就因此饱满了一些,硕大了一些,偏偏的,也要拣了一个无风无雨、阳光明媚的日子,才肯“嘭!”的一声炸开,活生生的,就比别的花大气了一些,浓艳了一些,自信了一些。别的花就只好看着,赞着,嫉妒着,懊悔着,都无济于事,都亡羊补牢,都兀自嗟叹。
人的一生也这样吧,都是从小一点点试探着长大,从青葱长到成熟,这个过程很迅疾,很艰难。童年时,是一生中最值得回忆的阶段,再天真,再幼稚,因担了一个小字,都无可挑剔,都可以原谅。直至求学,直至初涉社会,才惊觉没有人像父母,像兄弟姐妹那样呵护你,迁让你。我们要去冲撞,要去拼搏,要去隐忍。等待真正成熟,娶妻生子,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成,我们还需要养精蓄锐,沉稳生活,锤炼心智。我们很累,很疲乏,却无处可逃,只能日复一日,碾着年轮,在增加生命的厚度的同时,也失却了很多亲近自然、品味生活的闲趣。
今年,又是花开时节,偏偏得了一时的闲暇,可以去看桃花,整个周日的上午,都躲在桃花林里拍照。有风吹来,花瓣儿零星飘落,倏忽间,有一只黑色的蝴蝶翩翩而来,又翩翩而去,不觉间就痴了。这蝶儿,因是黑色的蝶羽,就有了几分的鬼魅,不知是那一朵花的前世,如此幽怨,今生才狠命地早早地生成黑色,来寻找自己曾经的魂魄?
一个人,在花林里徜徉。脚下,一丛丛的新绿,都是毛茸茸的,软软的,崭新。一不小心,踢开了一块鹅蛋大的卵石,只见几只灰黑色的蚂蚁立即四下里逃窜;一只多足虫僵卧着,体色褐黄,想来也是一个绅士,久经杀场,才换来这般的临危不乱;还有几枚簇白的蚁卵,小巧而圆润,推挤在一起,还在沉睡,骤见的阳光,也不曾惊了它们的清梦......这般静谧的尘世,被自己打扰,有些愧疚吧,心下里不忍,便快速的逃离,只去林深处访花。
又见这一树,也是桃花,却不粉,只是青白的云朵散落在枝头。有几分诧异,怅怅的,疑似梨花。又思,万朵桃红,只这一隅苍白,是有了何等的心事,才将自己熬成满头霜色?莫不是,花的树也是经不起相思的?那这一棵,定是中了暗恋的蛊,才如此这般凌虐了自己,却在不经意间生出了又一分妖气,更显妩媚。
千万朵桃花,开成一座城市。城市里有车水马龙,喧嚣、纷杂;城市里也有万籁俱静,安宁、淡泊。这个城市,若是带着一颗慌乱的心来读,她就是热闹的,若是带着一颗静谧的心来读,她就是噤声的。而从来,赏花时,若心不在花里,又如何参透花语,懂得了花儿们的善良和慈悲呢?
只是想着,若是有一日,可以将生死拿在手里权衡,若是可以,选择一种喜欢的离去方式。许是,最好不过,择了一处这样的桃林,不需有千万种颜色来点缀,只这一种,就足矣。许是经历了尘世的诸般境况,临了,贪图的就是一个盛大的气场,这气场,是凝重的,是尊严的,是女儿样的。
这样想着的时候,却惊觉人间已是五月天,看着满树花落之后,渐渐凸出的果实颗粒,却原来,花开只是一个孕育生命的过程,而自己,却枉自沉郁了一刻钟,不由得就笑了。
【2012年旧作整理.借用白音格力空间边框及图片.勿辛苦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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